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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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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稳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适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4-021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发挥交易双方资源优势,合理配置资源,产生协同效应,促进双方主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相关交易方将遵循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相关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禾信仪器”)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相关交易方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合理配置资源,产生协同效应,促进双方主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相关交易方将遵循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周振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以上数据为不含税金额。

  注2: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为分母计算占同类业务比例。

  注3: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分母计算占同类业务比例。

  注4:截至本公告日,该设备租赁合同正在履行中,租金根据租赁设备具体情况以实际结算为准,预计合同项下租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含税)。

  注5:因合同签订后会以实际履行进度为依据进行账务处理,且部分合同项目实施周期较长(跨年确认收入、成本或计入资产),导致实际签订的合同金额与该期间会计确认的关联交易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注6:本次预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次预计金额范围内共同使用该交易额度。在本次预计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别之间的调剂)。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以上数据为不含税金额。

  注2:前次实际签订的合同金额与该期间会计确认的关联交易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注3: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预计在议案审议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向新禾数科购买产品及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00万元(不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在该额度项下,公司与新禾数科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合计205.52万元(不含税)。

  注4:截至本公告日,该房屋租赁合同正在履行中,租金及相关费用以实际结算为准,预计合同项下交易总额不超过800万元(不含税)。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新禾数字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1年3月31日

  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磊

  住所:无锡市经济开发区金融八街8号联合金融大厦第19层第1903B-1904A、1904B-1905A号

  业务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专用设备修理;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汽车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王磊持股51%,公司持股49%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64.57万元,净资产为40.89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507.16万元,净利润-193.34万元(2023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2、广东省麦思科学仪器创新研究院

  类型:民办非企业单位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7日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丁传凡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16号之一1号楼502房1号楼601房

  业务范围:科学仪器产业发展研究、技术开发及成果转化;科学仪器产业人才培养;普及科学仪器知识以及开展相关的公益活动。(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方可开展。)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954.32万元,净资产为1,654.89万元;麦思研究院为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收入合计4,071.38万元,费用合计3,410.69万元,净资产变动额为660.69万元。

  (二)关联关系

  新禾数字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禾数科”)系公司持股49%的参股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新禾数科构成公司关联方。

  公司为广东省麦思科学仪器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麦思研究院”)的发起人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周振先生为麦思研究院理事会成员,结合麦思研究院的定位、功能及研究规划,出于谨慎性的原则,认定麦思研究院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新禾数科及麦思研究院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所需,公司将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结合实际业务需求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其他服务,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其他服务以及向关联人出租设备,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相关交易方将遵循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协商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上述预计金额范围内,按照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双方均将严格按照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发挥交易双方资源优势,合理配置资源,产生协同效应,促进双方主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相关交易方将遵循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相关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禾信仪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禾信仪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4-022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包括有效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全文同)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4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50亿元。前述担保仅限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等,不包括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879.30万元,全资子公司已实际对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691.55万元,合计12,570.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1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1.63%。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贸易融资、进出口押汇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等条件以相关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共享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

  注: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不同授信银行之间调剂使用,各银行拟授信额度可以相互调配,也可新增其他授信主体。

  为提升融资授信效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以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票据、商业承兑票据、土地、房产、设备、专利等资产为自身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视银行审批情况及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2024年度担保额度基本情况

  为保证上述综合授信融资业务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2024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50亿元。前述担保仅限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等,不包括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前述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留置、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担保及适用法律法规项下的其他担保形式。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并可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内部调剂。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振先生拟为公司(不含全资子公司)在本次授信额度内贷款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上述担保总额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有效期、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办理公司融资及担保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周振先生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根据上述规则7.2.11条第五款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昆山禾信质谱技术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巴城镇学院路88号

  3、成立日期:2010年4月9日

  4、法定代表人:周振

  5、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销售(不含二手车);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质谱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度及2023年度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1)截至本公告日,昆山禾信已实际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余额3,500万元;(2)2022年5月昆山禾信将其名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苏(2020)昆山市不动产权第3080513号】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用于贷款担保,担保金额2,000万元。经查询,昆山禾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北京禾信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8号61号楼9层901室

  3、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4日

  4、法定代表人:周振

  5、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销售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汽车;租赁计算机、通讯设备、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维修仪器仪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度及2023年度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经查询,北京禾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广州禾信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住所: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16号之一1号楼401室

  3、成立日期:2018年7月9日

  4、法定代表人:苏海波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修理;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监测;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汽车新车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疗设备租赁;餐饮服务

  7、股权结构: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度及2023年度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经查询,禾信创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台州大谱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太和路148号(自主申报)

  3、成立日期:2020年6月2日

  4、法定代表人:高伟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专用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住房租赁;房地产经纪;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度及2023年度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经查询,台州大谱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长沙禾信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36号湖南省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A9栋三楼

  3、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7日

  4、法定代表人:高伟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发;软件开发;环保设备设计、开发;机械设备租赁;实验分析仪器、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通用和专用仪器仪表的元件、器件的制造;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软件的批发;专用设备、计算机和辅助设备的修理;仪器仪表的修理、批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开发服务、转让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水污染治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房屋租赁;大气污染治理;机械零部件加工;专用汽车、各种商用汽车、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疗设备租赁服务;医疗器械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昆山禾信质谱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度及2023年度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经查询,长沙禾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珠海禾信仪器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珠海市香洲区旅游路168号(梅溪商业广场B座)云溪谷数字产业园5层5-302(集中办公区)

  3、成立日期:2022年6月9日

  4、法定代表人:高伟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大气污染治理;实验分析仪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监测;仪器仪表修理;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新车销售;专用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水污染治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8、珠海禾信暂未实际开展业务,无相关财务数据。

  9、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经查询,珠海禾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广州禾信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16号之一1号楼1202、1203房

  3、成立日期:2023年11月22日

  4、法定代表人:高伟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水污染治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大气污染治理;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监测;仪器仪表修理;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专用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医疗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股权结构: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经查询,禾信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广州禾信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16号之一1号楼102房

  3、成立日期:2023年11月22日

  4、法定代表人:蒋米仁

  5、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物业服务评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停车场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7、股权结构: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经查询,禾信园区运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贷款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授信额度签订相关贷款及担保协议,具体贷款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内容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

  四、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是为了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具有充分了解和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是为了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具有充分了解和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进行预计,是基于目前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2024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进行的合理预估,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的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5,763.73万元,子公司已实际对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691.55万元,合计21,455.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3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9.85%。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诉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4-024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九)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一)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授权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4-023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订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订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附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若涉及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以及目录页码变更的,进行相应调整。此外,除附表所示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和制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订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拟修订和制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9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及制订的部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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