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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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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4-001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

  ●本次董事会没有议案有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告知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形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四)会议应参加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其中董事李全文、王永乐、独立董事戈德伟、徐佳宾、王洪亮、苑士华出席了现场会议,职工董事丁利生,独立董事邓腾江、赵杰以视频形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李全文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经营工作报告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议案》。

  同意独立董事作出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及《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六位独立董事的《2023年度述职报告》及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司202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8.13亿元,同比减少30.80%;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51亿元,同比增加3.45%。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董事会提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51,380,069.78元。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2.50元(含税),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2,636,737股为依据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合计425,659,184.2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如在本议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临2024-003号”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2024年公司计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ESG报告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XX装备研制保障条件和XX车辆动力自主创新发展项目申报国拨资金专项能力建设并同意接收军工固定资产投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投资理财产品资金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审议意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临2024-004号”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年度内循环使用,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年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临2024-005号”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审议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一致认为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都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李全文、王永乐回避表决。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审议意见:公司拟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定价原则予以约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等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李全文、王永乐回避表决。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临2024-006号”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发生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发生情况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审议意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事前了解和审查的基础上,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各方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李全文、王永乐回避表决。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临2024-006号”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14亿元(含并表子公司),以上授信方式均为信用授信。拟办理授信业务的金融机构不限,拟申请的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敞口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审议意见: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临2024-007号”公告。

  1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情况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审议意见: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总经理王永乐,职工董事、副总经理丁利生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核定标准发放。董事长李全文对本人薪酬情况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审议意见:公司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总经理王永乐,职工董事、副总经理丁利生对本人薪酬情况回避表决。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审议意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修订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临2024-008号”公告。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七届八次监事会审议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临2024-009号”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决议

  4、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决议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4-002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

  ●本次监事会没有议案有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四)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职工监事赵晶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与会监事共同推举王志亮监事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监事审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司202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8.13亿元,同比减少30.80%;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51亿元,同比增加3.45%。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ESG报告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XX装备研制保障条件和XX车辆动力自主创新发展项目申报国拨资金专项能力建设并同意接收军工固定资产投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投资理财产品资金可循环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发生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发生情况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4-005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七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拟使用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效率。公司拟使用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本投资风险低、安全性高,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委托理财金额

  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用于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方式

  1.投资方式:公司预计在100,000万元人民币限额内,根据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择机购买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收益合理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确保流动性好,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超过12个月。

  2.投资品种

  (1)受托方的情况:预计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均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国有及央企独资或控股的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2)投资产品类型及收益类型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安全性高,收益合理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二是流动性好,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超过12个月。

  (五)投资期限

  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和七届八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公司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投资的理财产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二)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采取止损措施并予以披露。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批准的额度及理财期限内决定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金融部为理财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可实现保本固定收益且可通过SPPI现金流测试的券商理财产品本金在“其他流动资产”列示,银行结构性存款本金在“货币资金”列示,取得的收益在“投资收益”列示;其他不可通过SPPI现金流测试的理财产品本金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取得的收益在“投资收益”列示。

  公司是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积极对资金进行管理,以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理财业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 2024-006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董事李全文先生、王永乐先生在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上回避了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 本次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已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议案》《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发生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发生情况议案》,关联董事李全文、王永乐在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上回避了对上述两项议案的表决,经审议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公司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议案》审议意见:公司拟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定价原则予以约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等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发生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发生情况议案》审议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事前了解和审查的基础上,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各方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审核通过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公司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已满三年,为满足日常经营业务需要,规范日常关联交易审批流程,按照依法合规的要求,公司拟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内容不变。

  1.协议约定双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种类及范围包括如下:

  (1)甲方或甲方控股的下属单位向乙方或乙方控股的子公司销售产品、购买原材料;

  (2)乙方或乙方控股的子公司向甲方或甲方控股的下属单位销售产品、购买原材料;

  (3)甲方或甲方控股的下属单位向乙方或乙方控股的子公司提供或接受综合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工业产品代加工及制造、运输物流、员工培训、安保服务、动能服务、基建工程、土地建筑物的租赁、设备租赁、医疗服务等);

  2.协议涉及的交易金额及总量

  双方于内蒙一机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双方当年度将发生的协议约定的各项交易的交易量及总金额进行预计,并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当年度预计发生的交易按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双方应按照内蒙一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交易量及总金额进行交易。如果在实际执行中上述交易金额超过预计总金额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超出部分按照金额重新提交其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3.交易定价原则

  (1)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或批准的价格。

  (2)行业指导价或自律价规定的合理价格。

  (3)涉及军品定价的按照军方定价执行。

  (4)若无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也无行业指导价或自律价,则为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确定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时,应主要考虑在当地提供类似产品的第三人当时所收取市价以及应主要考虑在当地提供类似产品的第三人当时所收取市价以及作为采购方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所能获得的最低报价)。

  (5)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推定价格(推定价格是指依据中国有关会计准则而加以确定的实际成本加届时一定利润而构成的价格)。

  (6)不适用上述价格确定方法的,按协议价格。

  4.其他约定

  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协议在双方签字确认后并经内蒙一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协议有效期届满之前三个月,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有效期续展事宜。

  (二)2023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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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4910P

  成立日期:1999年6月29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刘石泉

  注册资本:3,830,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坦克装甲车辆、火炮、火箭炮、火箭弹、导弹、炮弹、枪弹、炸弹、航空炸弹、深水炸弹、引信、火工品、火炸药、推进剂、战斗部、火控指控设备、单兵武器、民用枪支弹药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管理;夜视器材、光学产品、电子与光电子产品、工程爆破与防化器材及模拟训练器材、车辆、仪器仪表、消防器材、环保设备、工程与建筑机械、信息与通讯设备、化工材料(危险品除外)、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及其制品、工程建筑材料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设备维修;民用爆破器材企业的投资管理;货物仓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监理;设备安装;国内展览;种殖业、养殖业经营;农副产品深加工;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末总资产54,887,276万元,所有者权益22,653,386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54,155,946万元,净利润1,954,658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

  (二)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0114390203H

  成立日期:1989年07月13日

  注册地: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

  主要办公地点: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

  法定代表人:李全文

  注册资本:260,501.8015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坦克装甲车辆及轮式装甲车辆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机械制造,汽车和专用汽车整车及零配件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铁路车辆整车及零配件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工程机械整车及零配件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发动机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本产品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冶炼冲锻工具制造,计算机软件、集装箱配件、金属制品、非金属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氧气制品设计、销售;机械制造;汽车、铁路车辆及工程机械设计、研发、销售及售后服务;抽油杆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铁路车辆、工程机械、抽油杆、抽油管、接箍管、发动机等产品零部件,本产品技术的出口业务;检测和校准技术服务;普通货运(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氮气制品、氩气制品、二氧化碳制品生产、销售(以上三项凭资质证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末总资产3,649,389.68万元,所有者权益1,616,237.7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332,996.95万元,净利润100,482.14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三)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26734U

  成立日期:1997年06月04日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青年湖南街19号

  法定代表人:王世新

  注册资本:634,000万元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贷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成员单位开展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及即期结售汇业务(包括自身结售汇业务和对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4,135,990万元,资产净额为1,439,169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70,530万元,净利润为66,338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履约能力分析:基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履行情况和公司对关联方的调查了解,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较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形成损失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产品和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方向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兵器集团系统内单位之间各类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以军品为主,国家对军品价格实行统一管理、国家定价。公司军品的定价方式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并经军方成本审核商议确定并严格执行”,公司需根据《军品定价议价规则》制定与调整军品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与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4-007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2年10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77号),批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600万股(含5,600万股)A股股票。2012年12月12日公司发行股份,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5元,发行股数55,333,33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29,999,995.00元(以下简称2012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30,290,333.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9,709,661.82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2年12月13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2〕363号)。2015年,公司将“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由799,709,661.82元调整为499,5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00,209,661.8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2012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88,780,698.10元(含项目验收后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3,520,339.00元),该募集资金项目已于2022年6月28日完成验收,未付金15,121,082.68元,本年支付项目应付款3,678,793.74元,资金余额12,500,092.20元(为项目应付款及利息收入)。

  (二)2016年9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4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770,571股。2016年12月26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503,78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3.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9,999,998.04元(以下简称2016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54,736,680.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95,263,317.66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6年12月26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239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16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361,622,137.75元(含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对价),本年项目投入82,881,335.04元,资金余额743,238,984.34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2年12月2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月23日公司与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一)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2012年募集资金存放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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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2016年募集资金存放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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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经公司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七届六次董事会、七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16年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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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3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6月,公司利用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的“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水平提升建设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完成了现场竣工验收,项目的环保、消防、安全设施、职业卫生、建安工程质量和项目档案等已于前期按规定和要求通过了地方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组织的专项验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2012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88,780,698.10元(含项目验收后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3,520,339.00元),本年支付项目应付款3,678,793.74元,资金余额12,500,092.20元(为项目应付款及利息收入)。

  详见附表1“201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截至2012年12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计人民币3,723.2340万元。2013年1月14日,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23.2340万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3】000011号),截至2012年12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723.234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2.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子公司山西北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计人民币13,970,477.80元。2017年6月21日,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970,477.80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7〕002608号),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3,970,477.80元。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16年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361,622,137.75元(含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对价),本年项目投入82,881,335.04元。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5个项目,已完成1项,为节能减排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3,970,477.80元;已开工3项,为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其中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使用资金156,309,829.02元,综合技术改造项目使用资金209,051,341.37元,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使用资金86,030,969.32元;未开工1项,为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5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使用募集资金465,362,617.51元,除已完成建设的节能减排项目外,其余4个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420,00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420,000,000元,建设周期为2016年12月-2025年6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156,309,829.02元。建设期内,为保障股东权益,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根据外贸客户对高端军贸装备技术先进、性能优良、可靠耐用的需求以及国际局部地区冲突出现的新形势、新变化,围绕装备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深入融合发展和建设智能化、性能优、规模化、成本低的研制生产能力,不断引进行业先进制造技术,升级迭代技术方案并推进整机呈交、涂装生产线、产品电装调试生产线等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正按计划积极推进,预计2025年6月完成验收。

  2.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04,82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143,370,000元,自筹资金61,450,000元,建设周期为2016年12月-2025年4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使用86,030,969.32元。建设期内,为保障股东权益,控制投资风险,公司顺应外贸客户提出的单一火炮融合多种火炮功能特性要求,围绕拓展装备功能性能、提升产品质量及制造效率等需求,并结合建设地城市规划变更因素,引进符合智能化、信息化特征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对建设方案进行了迭代完善,进一步打造规模化低成本生产能力,从而保障外贸装备战技指标实现。目前,该项目正按计划积极推进,预计2025年4月完成验收。

  3.综合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63,51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359,400,000元,自筹资金4,110,000元,建设周期为2016年12月-2024年6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使用209,051,341.37元。建设期内,公司根据国家、行业最新绿色安全发展要求,围绕节能减排、配套基础设施、安全技术改造等建设方向,采用先进、绿色的工艺技术开展特种钢精密铸造、化学表面处理、动力能源设施改造、管网设施安全改造等项目的方案优化并积极推进实施。目前项目主体工程、设备已基本完成建设,正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单项验收,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等专项验收,审计决算等工作。预计2024年6月完成验收。

  4.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50,00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77,000,000.00元,自筹资金73,000,000元,建设周期2016年12月-2024年6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未启动。由于近年来受国家经济及外部环境影响,特种车辆市场持续低迷,公司4×4战术车产品市场一直未扩容,现有生产能力已足够满足生产任务。为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审慎开展投资,未启动项目建设。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为更好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顺利推进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2017年6月22日公司召开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五届二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进行部分调整,新增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实施主体。

  (二)2018年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环保及新能源配套设施生产建设项目。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原拟投入募集资金231,000,000元,环保及新能源配套设施生产建设项目154,400,000元,合计拟投入募集资金385,400,000元。该项目的变更已经公司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三)2018年公司调整外贸车辆产业化项目和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外贸车辆产业化项目由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280,000,000元增加至420,000,000元,增加140,000,000元;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由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14,000,000元增加至359,400,000元,增加245,400,000元。上述两个项目合计增加募集资金投入385,400,000元。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和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金额不变,原计划自有资金投入部分由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所增加募集资金投入代替,综合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金额不足的4,110,000元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该项目的变更已经公司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四)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六届四次董事会和六届四次监事会和2019年5月22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将募投项目“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由2018年12月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将“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3年,至2021年12月,将“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3年,至2021年12月,将“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3年,至2021年12月。

  (五)2019年8月23日,经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六届五次监事会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综合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期3年,至2022年6月。

  (六)2021年4月23日,经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募投项目“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由2021年6月30日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七)2021年12月2日,经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六届十九次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由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10月,“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由2022年6月延期至2024年6月,“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由2021年12月延期至2024年6月,“外贸车产业化建设项目”由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12月。

  (八)2023年10月25日,经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七届七次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由2023年10月延期至2025年4月,“外贸车产业化建设项目”由2023年12月延期至2025年6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表:1.201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附表1

  201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

  注1:该项目主要建设了铁路车辆底架、侧架、轮轴等自动化生产线,为公司铁路货车系列产品柔性化生产、可持续创新及研制提供了装备保障,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行业技术地位,提高了公司市场竞争力。本年度重载快捷生产线承担了C80型铝合金运煤敞车、C70E型敞车和X70型集装箱专用平车等多种车型的生产任务,为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注2:本年度投入金额系支付该项目的应付未付款。

  附表2

  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2024-009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3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公司二楼视频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3日

  至2024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3经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七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北方机械控股有限公司、北方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可以是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是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本公司证券与权益部

  (四)联系电话:0472-3117182

  (五)传    真:0472-3117182

  (六)联系部门:本公司证券与权益部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内蒙一机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内蒙一机七届八次监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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