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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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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瑜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2年7月22日

  股东情况:临朐清泉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持股51%,公司持股49%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城关街道文化路5877号信诚商厦3楼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国宏管道科技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国宏管道科技49%的股权,公司孔智勇先生在2024年1月26日前兼任该公司董事,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聘任的总裁助理彭新华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宏管道科技资产总额为1,978.14万元,负债总额为1,541.10万元,净资产为437.04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594.11万元,净利润为69.33万元。

  9、山东运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河城投”)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亚东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3年4月25日

  股东情况:济宁运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分别持股50%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安居街道美恒·济宁国际汽车博览城A地块3号楼1-6层102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市政设施管理;环保咨询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水资源管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机械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运河城投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运河城投50%的股权,公司董事孔智勇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寻金龙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副总裁孔令彬先生兼任该公司财务总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运河城投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运河城投资产总额为1.89万元,负债总额为1.05万元,净资产为0.84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42.00万元,净利润为0.84万元。

  10、山东开元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水发”)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云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3年6月19日

  股东情况:汶上开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公司持股49%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南站街道新世纪路996号B座403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水资源管理;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市政设施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工程管理服务;固体废物治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机械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城市绿化管理;规划设计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开元水发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开元水发49%的股权,公司董事孔智勇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寻金龙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开元水发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元水发资产总额为9.73万元,负债总额为10.00万元,净资产为-0.27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27万元。

  11、山东金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新材料”)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焦长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4年1月9日

  股东情况:聊城金投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1%,公司持股49%

  住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街道松桂大街7号金投控股商务楼10楼1001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模具销售;市政设施管理;环保咨询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机械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金宏新材料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金宏新材料49%的股权,公司常务副总裁毕兴涛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金宏新材料成立于2024年1月9日,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12、山东国宏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宏水务”)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庆东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5月31日

  股东情况:山东国金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0%,公司持股40%

  住所: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兴城街道长白山路3859号昂立大厦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水资源管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对外承包工程;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机械设备租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国宏水务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国宏水务40%的股权,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聘任的总裁助理彭新华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国宏水务自2024年4月起,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宏水务资产总额为17,449.35万元,负债总额为16,559.44万元,净资产为889.91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6,185.92万元,净利润为305.39万元。

  13、曲阜勤能工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能集团”)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祥建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年6月24日

  股东情况:上海科塑进出口有限公司持股100%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东宏路7号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后勤、保洁、园林绿化养护、绿化工程施工、环境卫生服务;酒店、公寓、餐饮经营管理;设备、车辆维修保养;日用百货、劳保用品、车辆配件、设备配件、五金交电、机油、润滑油销售;劳务派遣、劳务分包、装卸服务、;汽车租赁;汽车美容、通勤车服务;招标代理、投标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勤能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宏集团控制的四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勤能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勤能集团资产总额为1,025.11万元,负债总额为6.54万元,净资产为1,018.57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444.18万元,净利润为-17.92万元。

  14、曲阜好力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阜好力”)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祥建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4月1日

  股东情况:曲阜勤能工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东宏路7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装卸搬运;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曲阜好力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宏集团控制的五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曲阜好力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曲阜好力资产总额为273.13万元,负债总额为29.79万元,净资产为243.34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348.01万元,净利润为82.57万元。

  15、曲阜市城乡市容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乡市容”)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祥建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08日

  股东情况:曲阜勤能工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东宏路7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日用百货销售;二手日用百货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初级农产品收购;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医院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农业园艺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施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城乡市容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宏集团控制的五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城乡市容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城乡市容资产总额为25.17万元,负债总额为28.35万元,净资产为-3.18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06.46万元,净利润为-0.2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出售产品、接受劳务、购买燃料和动力以及房屋租赁等业务,发生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照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租赁等服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筹划需要,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含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申请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押汇、出口代付、融资租赁、金融租赁、供应链金融等。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公司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授信申请、借款、提供资产抵押等担保、提供反担保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当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6,429.28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3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减值准备184.27万元,应收账款减值准备4,274.50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2,280.98万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3年度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97.50万元。

  (三)存货跌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以及发出商品等明细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3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7.03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合计6,429.28万元,减少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429.28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计提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486,0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5.6303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东宏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时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6,000股。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30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3日,公司披露了《东宏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东宏股份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

  5、2021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1年3月25日,公司实际向25名激励对象授予16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33元/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授予登记工作。

  7、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已得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2022年8月25日,公司实际从25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648,000股限制性股票,并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由 258,034,600 元人民币变更为257,386,600 元人民币。

  9、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已得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2023年5月17日,公司实际从25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486,000股限制性股票,并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由 257,386,600  元人民币变更为256,900,600 元人民币。

  11、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该事项已得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依据

  1、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的,由董事会决定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按照退休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董事会决定继续按照退休前本计划规定程序进行的,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决定终止其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鉴于《激励计划》涉及的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3,000股。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为“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8亿元,净利润不低于4.5亿元”,上述“净利润”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根据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数据,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286,407.0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12.78万元。因此,未达到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将对所有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3,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合计为486,000股。

  (三)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1、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第十四章“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4、派息: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鉴于公司于2021年5月、2022年7月、2023年4月分别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2021年度权益分派、2022年度权益分派,每股分别派发现金红利0.37066 元(含税)、0.155元(含税)、0.174元(含税),因此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P=P0-V=6.33元/股-0.37066元/股-0.155元/股-0.174元/股=5.63034元/股,因此,本次股票回购价格为5.6303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预计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3.63万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原因和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二)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以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情况介绍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东宏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时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6,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56,900,600元变更256,414,600元,公司总股本将由256,900,600股变更为256,414,600股。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就上述变更事项,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 准。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发布的《山东东 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当前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并要求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时间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公司决定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本期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

  单位:元

  ■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此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裁倪奉尧先生提名,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彭新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裁助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彭新华先生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1.8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彭新华先生简历

  彭新华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山东东宏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菏枣市场、潍坊市场总经理,山东国宏水务有限公司董事,山东菏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山东国宏管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彭新华先生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1.8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惩戒。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曲阜市崇文大道6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倪立营、山东博德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资料”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向本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二) 登记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 13日至 5月13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9:00 至11:00和下午1:00 至 5:00。

  2、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资料应当于2024年5月13日下午 5:00 之前送达。

  (三) 登记地点

  会议登记处地点:山东省曲阜市崇文大道6号

  邮编:273100

  联系电话:0537-4640989 传真:0537-4640989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寻金龙;电话:0537-4640989;传真:0537-4641788

  邮箱:zqb@dhguanye.com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四、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16:30

  ●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至5月1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dhguany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15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通过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

  (一)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16:30。

  (二)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倪立营先生,总裁、财务总监倪奉尧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寻金龙先生,独立董事孔祥勇先生,副总裁孔令彬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15日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至5月1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dhguany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寻金龙

  电话:0537-4640989

  邮箱:zqb@dhguany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倪立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该事务所恪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职,体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准。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年度合并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127,848.82元,扣除母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8,397,824.77元,2023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2,730,024.05元。

  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制订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56,900,600股,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486,000股,即以总股本256,414,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9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462,359.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8%。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孔祥勇先生、鲁昕先生、魏学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对出席会议情况、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汇报说明。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名独立董事的《东宏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董事会对此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孔祥勇先生、鲁昕先生、魏学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确定依据是综合考虑公司董事、监事的工作情况以及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薪酬水平来确定,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是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

  董事倪奉尧先生、寻金龙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为全面贯彻落实“以市场为核心、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充分释放“营销龙头、计划主线、合同履约”的管理效益,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组织运行效率,结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规划,对公司现行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租赁等服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董事倪立营先生、倪奉尧先生、寻金龙先生、孔智勇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和审慎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筹划需要,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含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申请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押汇、出口代付、融资租赁、金融租赁、供应链金融等。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计提减值准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根据《东宏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时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6,000股,回购价格调整为5.6303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董事寻金龙先生、孔智勇先生、刘勇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的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额度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彭新华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中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其它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较好地履行审计业务约定书中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致同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决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年末,致同从业人员总数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225人,注册会计师1,364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上市公司2022年报审计240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9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致同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传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立新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磊

  王传顺(先生):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宋立新(先生):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闫磊(先生):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4万元,合计费用为49万元,本次审计费用是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致同协商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审计工作量确定最终审计费用,预计和2023年度不会产生较大差异。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该事务所恪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职,体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准。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及《东宏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根据《东宏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东宏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时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6,000股。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份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56,900,600股减少至256,414,6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56,900,600元减少为 256,414,600元。公司将于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减资程序。

  二、需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4月26日起45天内(上午 9:00-12:00;14:00-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申报登记地址:山东省曲阜市东宏路1号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电话:0537-4640989

  (4)传真:0537-4641788

  (5)邮箱:zqb@dhguanye.com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避免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影响,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套期保值业务仍受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等因素影响,具备一定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避免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进而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料,如聚乙烯,聚氯乙烯,热轧卷板等。

  2、交易工具:包括期货合约,期权,远期等工具。

  3、交易场所:公司拟在境内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主要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等境内期货交易所。

  (五)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规避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市场自身存在着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套期保值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一定的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有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4、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和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设立交易的专门组织机构,配备相关人员,按照期货交易需要实施严格分工,分析、决策、交易、风险控制等岗位严格分离,各司其职。

  2、期货交易品种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不得开展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期货交易。

  3、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4、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5、严格遵守商品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交易所及期货公司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目的为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对控制生产成本、降低经营风险、保障经营利润等有着积极作用。公司建立了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控制制度,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四、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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