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无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毛良喜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8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8日

  至2024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会议召开前按相关要求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3、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01、9.02、9.0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缪昌文、刘加平、张建雄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及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醴泉路118号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登记时间:2024年5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亮、田璐

  联系电话:025-52837688

  联系邮件:ir@sobute.com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4-026

  转债代码:113650         转债简称:博22转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21日(星期二)上午 10:00-11: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4日(星期二) 至05月20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sobut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战略、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10:0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毛良喜先生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徐岳先生

  独立董事:李力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4日(星期二) 至05月20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sobut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许亮、田璐

  联系电话:025-52837688

  联系邮箱:ir@sobut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4-015

  转债代码:113650         转债简称:博22转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毛良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应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1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会回避,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与工作职责相匹配,能够保障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全体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董事履行相关职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4、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本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管理层的薪酬与公司业绩进行关联,可以有效地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

  1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与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缪昌文、刘加平、张建雄、毛良喜作为关联董事回避,其余董事以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以4票回避,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与江苏美赞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缪昌文、刘加平、张建雄、毛良喜作为关联董事回避,其余董事以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以4票回避,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3)与江苏博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4)与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缪昌文、刘加平作为关联董事回避,其余董事以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以2票回避,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5)与江苏丰彩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缪昌文、刘加平、张建雄、毛良喜作为关联董事回避,其余董事以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以4票回避,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业务,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1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及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公司及各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为规范公司治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规则,公司修订了部分公司制度,其中《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认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的情况,被提名人具备担任董事职务相应资格;其中拟担任独立董事的被提名人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专业背景,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或任职资格的情形。

  2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4-020

  转债代码:113650         转债简称:博22转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446,563.4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8,063,244.39元,按照10%比例计提盈余公积19,806,324.4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87,627,084.16元,加上出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39,263.60元,扣除2022年度利润分配126,093,123.9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41,230,143.81元,资本公积金为1,744,483,585.90元。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议,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以2024年3月31日的总股份数432,891,133股计算,现金分红总额为64,933,67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40.47%。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4-022

  转债代码:113650         转债简称:博22转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2023年1-12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产销情况如下:

  二、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高性能减水剂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4.75%,高效减水剂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4.61%,功能性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9.94%。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环氧乙烷平均采购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3.41%,甲醛平均采购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5.1%。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主要经营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合伙)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4-023

  转债代码:113650         转债简称:博22转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博特新材料泰州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1,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博特新材料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博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广发银行南京江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合计1,0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泰州博特基本信息如下:

  1)注册地点:泰兴经济开发区江泰中路(闸南南路)26号;

  2)注册资本:33,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洪锦祥;

  4)经营范围:建筑新材料的研究、生产(按环保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金属材料的研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5)主营业务:混凝土外加剂的研发、生产、销售;

  6)财务数据:泰州博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7.28亿元,所有者权益为6.29亿元,净利润为7,137.8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泰州博特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同意为泰州博特在广发银行南京江宁支行申请的人民币壹仟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泰州博特向银行申请贷款系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上述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对上述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利益构成损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博特新材料泰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道成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88万元,为全资子公司镇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688.76万元,合计2,276.76万元。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  报备文件

  (一)《保证合同》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4-021

  转债代码:113650         转债简称:博22转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与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缪昌文、刘加平、张建雄、毛良喜作为关联董事回避,其余董事以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以4票回避,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与江苏美赞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缪昌文、刘加平、张建雄、毛良喜作为关联董事回避,其余董事以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以4票回避,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3)与江苏博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4)与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缪昌文、刘加平作为关联董事回避,其余董事以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以2票回避,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5)与江苏丰彩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缪昌文、刘加平、张建雄、毛良喜作为关联董事回避,其余董事以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以4票回避,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024年4月25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产生,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备注:上述关联交易包含关联方下属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07月11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雄

  注册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2号工艺楼310-320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苏省南京市

  主营业务:投资、房屋租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92,98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89,820万元,2023年度的净利润为4,5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江苏美赞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11月11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加余

  注册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韩侯中道2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苏省淮安市

  主营业务: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与服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24,75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078万元,2023年度的净利润为21.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江苏博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09月11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锦华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高新区醴泉路69号5幢

  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苏省南京市

  主营业务:LED荧光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4、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05月10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永刚

  注册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2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苏省南京市

  主营业务:投资、房屋租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52,97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1,947万元,2023年度的净利润为137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江苏丰彩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07月03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卢立群

  注册地址: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雄州南路449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苏省南京市

  主营业务:建筑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23,95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632万元,2023年度的净利润为-1,06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一)款认定为关联方。

  江苏美赞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丰彩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认定为关联方。

  江苏博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何锦华任其董事长、总经理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三)款认定为关联方。

  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之股东;公司董事缪昌文、刘加平担任其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三)款认定为关联方。

  上述关联方总体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的规模,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系正常经营业务,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中产生的正常交易,具有持续性,交易金额占公司营收比重较小。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构成损害。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4-028

  转债代码:113650         转债简称:博22转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 [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 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已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体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4-030

  转债代码:113650         转债简称:博22转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一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2024年1-3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产销情况如下:

  ■

  二、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高性能减水剂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0.38%,高效减水剂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19.51%,功能性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  13.68%。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环氧乙烷平均采购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04%,丙烯酸平均采购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8.58%。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4-016

  转债代码:113650         转债简称:博22转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月星主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该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及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  报备文件

  (一)监事会决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博特”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苏博特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98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公开发行了696.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9,680.00万元,发行费用1,332.87万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68,347.13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83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69,6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京永验字[2020]第21000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二)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14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2日公开发行了8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0,000万元,发行费用1,371.9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78,628.1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96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8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永证验字[2022]第21002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20年4月23日和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或子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同时经公司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沙伟、易博杰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募集结余资金483.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

  (二)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22年7月24日和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或子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同时经公司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周明杰、易博杰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苏博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苏博特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苏博特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苏博特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和2023年10月9日对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合计1.2亿元。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和2023年10月26日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苏博特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苏博特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苏博特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苏博特将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结余资金483.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苏博特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苏博特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苏博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苏博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苏博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经核查,2023年度公司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1:业绩承诺期至2021年度结束,故2023年度不适用。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2:年产37万吨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产业化基地项目,2023年10月底才达到竣工状态,2023年还在进行试生产,还未开始产生效益。

  注3:受宏观经济环境及市场环境影响,部分产品销售不及预期,项目暂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4: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不含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但尚未置换的金额。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4-024

  转债代码:113650         转债简称:博22转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情况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正依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名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毛良喜先生、洪锦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余其俊先生、李力先生、钱承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监事会提名侯大伟先生、蒋贤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与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将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董事简历

  1、缪昌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57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工程院院士、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2011年11月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2013年3月至2018年3月任江苏省人民政府参事,2015年6月至今任江苏省科协副主席;1984年7月至2002年5月历任建科院研究室主任、所长、副院长、院长;2002年6月至2023年5月任建科院董事长;2023年5月至今任建科院董事、名誉董事长;2002年7月至2004年11月任博特公司董事长;2004年12月至2023年8月任博特公司董事;2004年12月至2015年4月,任本公司董事;2015年4月至2023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长;2023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荣誉董事长。

  2、刘加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7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1990年7月至1992年8月任中国建筑西南勘察研究院助工;1992年9月至1995年4月于东南大学攻读硕士;1995年4月至2002年6月历任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材料研究所副所长、所长;2002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建科院副总经理、副董事长;2004年12月至2015年4月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2015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3、毛良喜,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97年4月至2002年6月任职于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材料研究所;2002年7月至2004年11月任江苏博特技术推广部副主任;2004年12月至2007年12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推广部主任;2008年1月至2011年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2月至2017年2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2023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

  4、洪锦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5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2005年3月至2012年12月历任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主管、研究室主任;2013年1月至今,历任本公司技术开发部副主任、主任、研究院院长、副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

  5、余其俊,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3年12月出生,工学博士。2001.9-2019.1任华南理工大学教授,2013.6-2019.1任华南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2019.1-2023.10任合肥工业大学教授,2019.1-2023.7任合肥工业大学党委书记;2023.11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兼任中国硅酸盐学会常务理事,硅酸盐通报编委会副主任,广东省珠江学者特聘教授。

  6、李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55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1982年2月至2018年9月历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副系主任、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2018年10月至今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执行院长;2021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7、钱承林,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7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89年8月至1997年10月任南京港务局会计主管;1997年11月至2000年2月任江苏苏亚审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2年2月至2023年2月任南京苏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2023年2月至今任南京宁瑞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15年2月至2021年4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简历

  1、侯大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6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8年7月至2021年2月历任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员工、主任助理、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综合管理部主任;2021年3月至2023年1月任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党办主任;2023年2月至今任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蒋贤臣,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6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2010年1月至2013年2月任维维集团天山雪乳业有限公司总账会计;2013年7月至2016年6月任南京长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任会计主管;2016年6月至今历任本公司会计、成本主管。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4-031

  转债代码:113650         转债简称:博22转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27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5家

  上年度(2023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 项目合伙人张爱国,近三年签署了银河电子、海鸥股份、美思德及沪江材料等 9 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会计师聂亮,近三年签署了苏博特、嘉环科技、迈拓股份等3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民,近三年签署了3 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