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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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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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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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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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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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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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1月9日,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物料采购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永太科技(美国)有限公司收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FDA”)的通知,向美国FDA申报的非诺贝特胶囊简略新药申请获得批准,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2024年3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解散清算的议案》,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解散清算控股子公司重庆永原盛科技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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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莺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丽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晓燕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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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莺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丽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晓燕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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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董事会批准报出日期: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