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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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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7、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8、聘请中介机构,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9、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向公司登记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1、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2、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13、本项授权的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4、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授权期限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后续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代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35

  证券代码:149516                证券简称:21建能01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建能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实际执行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主要差异事项为对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在交易发生时未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将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并按照通知新旧衔接要求,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

  (二)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代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34

  证券代码:149516                证券简称:21建能01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建能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预计与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关联金融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与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4年度将继续与建投财务公司发生金融业务。

  建投财务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建投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该公司于2013年1月15日取得《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00534688),并于2013年1月18日在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06165450XJ,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袁雁鸣,注册及营业地:石家庄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建投”)出资12亿元,占注册资本的60%,本公司及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建投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建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各出资2亿元,均占比10%。

  建投财务公司营业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从事同业拆借;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建投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180,969.28万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余额925,363.66万元;2023年度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9,755.44万元,净利润15,478.97万元。

  建投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建投的控股子公司,因此,建投财务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建投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2024年度预计金融业务情况

  根据与建投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结合年度资金计划,公司2024年度与建投财务公司发生金融业务情况预计如下:

  1、预计公司在建投财务公司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建投财务公司的日存款余额)。

  2、预计公司在建投财务公司的日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建投财务公司的日贷款余额)。

  3、预计公司在建投财务公司的日票据贴现最高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建投财务公司的日贴现余额)。

  4、预计公司在建投财务公司的担保服务、承兑服务及其他收费类金融服务支付的手续费每年度不高于人民币500万元。

  5、预计建投财务公司向公司(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四、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1、存款服务: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也不低于建投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信贷服务: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平均水平,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建投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的利率及费率水平。

  3、结算服务:收取的结算服务费用不高于其它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建投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4、其他金融服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建投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五、对建投财务公司进行风险评估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3年度)》,认为“未发现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审计、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充裕,内控健全,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高,拨备充足,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会存在风险问题。”

  六、风险防范措施

  为控制和降低与建投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公司每半年对建投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一次评估,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外披露。同时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经公司2013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制订了《关于在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的处置预案》。

  七、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建投财务公司进行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可优化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为公司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同时公司也可从建投财务公司的发展中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河北建投及其关联人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222,942.63万元。

  九、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对公司与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

  “建投财务公司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其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投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符合有关监管法规,公司为此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并制订了有关风险处置预案,可有效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经营风险可控。建投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定价公允,不存在建投财务公司利用关联交易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出具的《关于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建投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

  十、备查文件

  1、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纪要;

  3、《关于对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3年度)》;

  4、《关于在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的处置预案》。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代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30

  证券代码:149516                证券简称:21建能01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建能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要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7,000,930.98元。由于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登记,总股本由1,791,626,376股增至1,809,299,376股,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总股本1,809,299,37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44,743,950.08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86.67%。2023年度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相关规定,在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29

  证券代码:149516              证券简称:21建能01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建能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15日分别以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本届监事会现有监事5人,全部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健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举手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预算目标的报告》。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3年度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3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和《202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37

  证券代码:149516              证券简称:21建能01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建能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方式: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五)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4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17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上述审议事项的详细内容见与本通知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请持单位证明信、法人代表授权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5月16日8:30-17: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17层

  邮政编码:050051

  联系电话:0311-85518633

  传真:0311-85518601

  联系人:罗先生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详见本通知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00”;投票简称为“建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投票意见:

  ■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33

  证券代码:149516              证券简称:21建能01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建能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河北建投”)及其子公司、本公司参股公司国能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能衡丰发电”)、国能河北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能定州发电”)、华阳建投阳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阳建投阳泉热电”)及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秦皇岛发电”)之间的交易,预计交易总金额87,262.46万元,上年同类交易总金额31,992.84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后,于2024年4月25日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关联董事王双海先生、赵辉先生、曹欣先生、李建辉先生、王剑峰先生、邓彦斌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中,与同一关联人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金额80%的交易事项主要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建投建能电力燃料物资有限公司(下称“建投建能燃料”)年初预计向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购买煤炭,年内未进行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64.99%的股份。该公司成立于1990年3月,前身为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2009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更名为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5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米大斌,住所为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经营范围为对能源、交通、水务、农业、旅游业、服务业、房地产、工业、商业的投资及管理。河北建投的实际控制人为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末,河北建投总资产28,471,004.56万元,净资产11,929,551.39万元;202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788,709.72万元、净利润413,169.10万元。

  河北建投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二)国能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持有35%股权的参股公司。该公司于1996年8月成立,注册资本77,7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西路3389号,法定代表人为刘洪志,经营范围为火力发电,并向电网售电;向用户供热;灰渣综合利用。国家能源集团华北电力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

  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70,792.99万元,净资产57,459.67万元;202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3,686.67万元,净利润156.46万元。

  由于公司副总经理孙原先生担任国能衡丰发电董事长,国能衡丰发电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国能河北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建投持有40.5%股权的参股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注册资本15.61亿元,住所为河北保定定州市东忽村,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劲松,经营范围为发电厂的投资建设和电力生产、销售;电厂热能、炉灰、炉渣、石膏的综合利用;热力、电力设备安装、调试、检修;汽车运输;信息服务和市场开发;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等。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

  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443,875.67万元,净资产277,347.21万元;202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8,030.06万元,净利润38,352.29万元。

  由于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剑峰先生担任国华定州发电副董事长,国华定州发电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四)华阳建投阳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持有50%股权的参股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注册资本12.5亿元,住所为山西省阳泉市郊区平坦乡中庄村,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郭强,经营范围为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等。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

  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478,924.07万元,净资产117,540.53万元;202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864.02万元,净利润4,396.58万元。

  由于公司原副总经理郭强先生担任华阳建投阳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华阳建投阳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五)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建投持有50.00%股权的参股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2月,注册资本6.80亿元,住所为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532号,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正虹,经营范围为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暖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等。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

  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76,454.33万元,净资产57,215.69万元;202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2,898.85万元,净利润-15,463.07万元。

  由于公司副总经理闫英辉先生为秦皇岛发电副董事长,秦皇岛发电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上述关联法人均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开展相关业务具有履约能力。上述关联法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动力

  1、公司控股发电公司恒兴发电系参股公司国能衡丰发电的扩建项目,双方共用生产设施,并分担共用生产设施电费。

  2、公司孙公司建投能源定州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向国能定州发电购买热水热量,用于开展供热业务。采购价格由双方协商,并经当地政府会议纪要确定。

  3、公司孙公司建投河北热力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向秦皇岛发电购买热量,用于开展供热业务,采购价格由双方协商。

  4、公司孙公司建投能源定州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衡水分公司向河北建投的孙公司购买供热用水及燃气,采购价格由双方协商。

  (二)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1、河北建投的孙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承接了公司部分控股发电公司的化学水系统运行和设备维护服务,以及废水零排放集成技术服务,运维费用和技术服务费用均执行中标价。

  2、河北建投的孙公司向公司控股发电公司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燃料运输服务,是由燃料运输线路的客观实际形成,两家公司每年支付运杂费,运费价格主要参照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3、河北建投的孙公司向公司控股发电公司建投邢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铁路燃料运维服务,需支付铁路运维费用。相关费用参照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4、河北建投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建投国融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建投(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信创平台及光伏管理平台的开发与服务,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5、河北建投的孙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建投国融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办公区域装修服务,相关费用参照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6、河北建投的孙公司为公司本部及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相关费用参照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劳务

  1、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建投融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建投的子公司提供碳资产综合管理服务,交易价格为协商定价。

  2、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建投能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建投的子公司提供技术监督服务,交易价格为协商定价。

  3、河北建投的子公司因发电机组全部关停,机组的定期保养需要使用公司控股发电公司的电量,公司控股发电公司按照市场交易电价收取电费。

  4、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建投建能电力燃料物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建投的子公司提供煤炭专业化服务,交易价格为协商定价。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建投建能电力燃料物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华阳建投阳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煤炭专业化服务,交易价格为协商定价。

  5、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建投建能电力燃料物资有限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向公司参股公司华阳建投阳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煤炭。

  (四)使用及租入关联人的资产及向关联人出租资产

  1、公司控股发电公司与关联方共用生产设施,系公司控股发电公司为关联方发电项目的扩建工程,项目投产后一直使用关联方的共用生产设施,共用生产设施使用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控股发电公司恒兴发电作为国能衡丰发电的扩建项目,在国能衡丰发电预留建设用地上建设,土地租赁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2、公司本部、子公司的办公场地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建投及孙公司的物业,租赁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3、河北建投的孙公司使用公司控股发电公司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铁路专用线办理货物运输业务,向其支付铁路专用线使用费,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4、河北建投的孙公司向公司孙公司建投热力邢台分公司租赁蒸汽管网用于供热业务,向其支付供热管网租赁费,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河北建投及其子公司以及其他关联方每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平等协商后逐笔签署具体合同,未签订总的关联交易协议;已签订协议的,均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协议的签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正常生产运营实际而进行的必要的交易。关联交易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对公司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

  “公司在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可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交易事项均是按照市场价格或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定价,公开招标的交易事项采取招标定价,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纪要。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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