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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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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净利润亏损,本年度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公告编号:2024-010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概述

  根据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相关要求,以及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通知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解释第16号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该规定,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

  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

  对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

  (二)执行解释第17号对公司的影响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对财务报表的列报作了明确的划分和解释,对附注中应披露的信息作了明确的规定。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采用此条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规定对供应商融资安排的特征作了详细的说明,并对附注中应当披露的相关信息作了明确的规定,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并且无需在首次执行本解释规定的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的期初信息。企业无需在首次执行本解释规定的中期报告中披露相关条款要求的信息。

  采用此条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7号明确售后回租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以下简称“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 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准则第21号一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采用此条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四、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公告编号:2024-012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系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 2024年度担保计划总额度为114,000万元,目前已经签署担保合同金额82,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46,326.78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计划概述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及统筹公司融资安排,根据公司2024融资计划,拟申请为子公司签署担保额度管控在114,000万元以内,计划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

  说明:上表中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以当前有意向的合作银行划分,实际融资时或因融资条件因素影响导致被担保主体或是融资银行的变化,届时以实际融资主体、融资银行、融资金额以及被担保主体为准,福建水泥合并担保总额度不变。

  二、被担保公司有关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的子公司2023年度有关财务数据如下(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

  注:1.安砂建福另一股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

  2.金银湖水泥另一股东为非关联人。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公司均为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生产经营运转正常,资产负债率均低于50%,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且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四、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为提高办理担保贷款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拟担保总额度内,根据为子公司拟提供担保额度为限,决定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原担保贷款到期重新办理续贷担保、对新增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等事宜。授权期限从本计划生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担保计划生效时止。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当前,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金额82,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46,326.78万元,分别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净资产(118,818.98万元)的69.01%和38.99%。上述担保均系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外逾期担保。

  本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公告编号:2024-014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4点

  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29号方圆大厦12层本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次大会的完整会议资料将在会前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9.01,关联股东为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及其他一致行动人、其他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议案9.02,如有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 一5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时间

  上午:8:30一11:30; 下午:2:00一5:30

  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29号方圆大厦13层本公司董秘办。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签字/盖章)、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委托书需提供原件,其他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但需与本公司电话确认。电子邮件和信函到达邮戳时间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17:30前,信函方式需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电话及“股东大会”字样。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7617751或88561820

  电子邮箱:linzy2010@qq.com

  联 系 人:林国金、仇银君

  邮    编:350003

  (二)现场会议期限半天,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公告编号:2024-015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后收到公司董事谢增华女士的辞呈,谢增华女士因到龄退休辞去公司董事及在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担任的职务。上述辞职后,谢增华女士在公司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谢增华女士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公告编号:2024-009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鉴于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未来现金流的影响,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3年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计提2023年各项资产减值准备8,572.50万元,其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40.23万元、计提资产组减值准备6,732.27万元。此外,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及应收利息计提坏账准备7,300.58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40.23万元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各子公司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估计存货可变现净值时,考虑存货持有目的,同时结合存货的库龄、保管状态以及未来使用或销售情况作为估计的基础。根据经测试结果,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40.23万元,各子公司计提情况如下:

  (1)福州炼石计提1,887,467.27元

  (2)永安建福计提871,835.77元

  (3)金银湖水泥计提3,396,522.33元

  (4)海峡水泥计提1,502,501.34元

  (5)宁德建福计提1,932,080.83元

  (6)安砂建福计提8,072,586.97元

  (7)顺昌炼石计提739,277.33元

  2.计提资产组减值准备6,732.27万元

  2023年,公司多个子公司业绩下滑,有的连续2年出现较大亏损,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资产减值》第六条之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聘请了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安砂建福、福州炼石、金银湖水泥、海峡水泥、宁德建福、顺昌炼石进行了减值测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732.27万元,明细如下:

  ■

  3.计提母公司其他应收款及应收利息坏账准备7,300.58万元

  子公司海峡水泥、宁德建福近几年连续亏损,母公司对该两家公司的借款本金及前期所欠利息的收回存在不确定性。从谨慎性原则判断,本期母公司对应收海峡水泥的借款本息按4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对宁德建福按7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合计计提7,300.58万元,本次计提影响母公司2023年利润减少7,300.58万元,不影响合并报表利润。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会计类第3号》规定,本次计提将导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3,019.46万元。结果明细如下: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组减值准备合计8,572.50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8,572.50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772.87万元;计提母公司其他应收款及应收利息坏账准备7,300.58万元,减少母公司利润7,300.58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19.46万元。

  公司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坏账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公告编号:2024-011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人,注册会计师1,36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3.02亿元;2022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51家,审计收费3,570.7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志良,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倪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董旭,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137.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1.8万元,审计费用较上年度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了本次续聘事项,对致同所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3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于202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公告编号:2024-013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公允,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议案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3位)均表决同意。

  2.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逐项表决方式表决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共8个子议案,涉及2个关联人,其中:与华润建材科技权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1个子议案,没有关联董事;与实际控制人福建能化集团权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7个子议案,均涉及关联董事郑建新、黄明耀董事,向建材控股权属混凝土公司销售水泥、向建材控股借款事项,还涉及关联董事郑胜祥、华万征。上述关联董事对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1.购买原燃材料、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以上金额不含税,永安煤业煤炭、销售水泥金额不含运费,销售熟料金额含运费;矿粉为招标确定价格。

  2.向关联人借款及财务公司金融业务

  (单位:万元)

  ■

  注:存款年度预计和实际发生金额为每日最高存款金额。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与福建能化集团权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购买原燃材料、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注:1.以上金额不含税,销售水泥金额不含运费。

  (2)向关联人借款及财务公司金融服务

  (金额单位:万元)

  ■

  注:存款年度预计和实际发生金额为每日最高存款金额。

  2.与华润建材科技权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注:以上金额不含税,含运费。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议案包含以下8个子议案:

  与福建能化集团权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向关联人购买煤炭

  计划子公司向永安煤业、福能物流、福建煤电等福建能化集团权属企业购进煤炭(烟煤、无烟煤)120万吨,按不含税价1150元/吨预算,全年预计交易金额约138000万元。

  定价政策:结合煤质稳定性,保供能力等因素,永安煤业无烟煤定价原则:以公司每月下旬询比价采购的市场煤到厂价扣除安砂建福、永安建福二厂的平均运费后作为次月永安煤业公司供应的水泥煤含税出矿价;福建煤电无烟煤采购,根据公司每月下旬招标采购的市场煤到厂价来定价。

  原则上权属单位生产所需无烟煤采购以询比价方式确定价格。

  福能物流与国内多家大型煤炭生产企业有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具有煤炭采购渠道及综合物流渠道优势,公司计划与福能物流联合开展煤炭联合采购工作,定价模式为:煤炭合同结算单价=煤炭采购成本+物流费用+资金费用+服务费。

  2.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计划向福建省福能新材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建筑材料科研院有限公司等集团权属企业购进脱硫石膏8万吨,按不含税价10元/吨预算,全年预计交易金额约80万元。

  计划向福建省钢源粉体材料有限公司购进矿粉40万吨,按不含税价200元/吨预算,全年预计交易金额约8000万元。

  定价政策:按市场规律与其他供应商一样比价采购,定价按招标比价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确定。

  3.向关联人销售水泥

  计划向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权属混凝土公司(华润混凝土(福建)有限公司、华润混凝土(福清)有限公司等)销售水泥18万吨,预计全年交易金额3876万元。

  定价政策:按市价原则定价。

  4.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公司七家生产企业拟与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接受其直购电技术服务。配售电公司按交易价格低于燃煤标杆电价时产生价差收益的30%收取服务费。全年预计交易金额468.28万元。

  定价政策:参照市场协商确定。

  5.向关联人租用办公场所

  公司向关联人福建省美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租用方圆大厦部分楼层,面积2334平方米,租金每月每平方米100元(含税),物业费每月每平方米10元(含税)。全年预计交易金额283.38万元(不含税)。

  定价政策:按原合同收费标准定价。

  6.向关联人借款(不含财务公司)

  向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1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利率3.25-3.45%。

  定价政策: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品种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7.接受财务公司金融服务

  2024年3月与财务公司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2024年度预计情况:

  (1)每日最高存款限额4亿元,存款利率范围0.2%-1.85%;

  (2)融资金额86,255.69万元(含流动资金借款或电子银行承兑汇票80,000万元、长期借款6,255.69万元),融资利率范围3.35%-3.96%;

  (3)综合授信总额10.70亿元。

  定价政策: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品种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能化集团其他成员企业同期在关联人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的平均水平;其他金融服务的费用,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的合理范围。

  与华润建材科技权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8.向关联人销售熟料

  计划向华润水泥(泉州)有限公司销售商品熟料8万吨,预计全年交易金额2159万元;计划向华润水泥(连江)有限公司销售商品熟料8万吨,预计全年交易金额2237万元。

  注:具体交易在总额不变的原则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华润建材科技控股东南大区权属企业间进行调整。

  定价政策:按市价原则定价。

  三、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

  1.第1一7项交易对方为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福建能化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含控股股东及其直接控制的企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

  2.第8项交易对方华润水泥(泉州)有限公司、华润水泥(连江)有限公司均为华润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华润水泥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润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认定上述交易对方属于与本公司存在其他特殊关系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实际控制人福建能化集团权属企业

  (1)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建材控股)及其权属混凝土公司

  建材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成立于1997年4月,法定代表人:陈伟,注册资金32941.17万元,住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经营场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29号方圆大厦)。经营范围: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矿产品(不含氧化铝、铝土矿、铁矿石),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水泥包装袋的批发,建材技术咨询服务。

  建材控股有9家全资混凝土公司,包括华润混凝土(福建)有限公司、华润混凝土(厦门)有限公司、华润混凝土(福清)有限公司等。

  (2)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永安煤业)

  永安煤业成立于2003年06月,法定代表人:康春福,注册资金15592万元,住所:永安市燕江东路566号。经营范围:煤的地下开采;煤炭、煤制品、针纺织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等。

  (3)福建省福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福能物流)

  福能物流成立于2018年11月,法定代表人:梁晓良,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江滨西大道北侧三迪联邦大厦19层01-12商务办公。该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有:煤炭、石油制品、化工产品、建材、金属、矿产品等大宗物资的批发,道路运输以及相关的对外贸易活动等。目前该公司已和神华集团、内蒙古伊泰集团及山煤国际能源集团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除了保障能化集团权属燃煤电厂的用煤需求外,还将以集团权属港口为依托,打造能源保障主渠道。

  (4)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建煤电)

  福建煤电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03年元月由原福建省龙岩矿务局、永定矿务局、苏邦煤矿等省属国有煤炭企业改制重组设立的国有大型企业,是福建能化集团的重点骨干企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海明,注册资本88670.58万元,注册地址为龙岩市新罗区红坊,是煤炭生产、加工和经营企业。主要商品煤有各种规格块煤、特种优质粉煤、一般优质粉煤和普通粉煤等18个规格品种。

  (5)福建省福能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福能新材)

  福能新材成立于1992年7月,法定代表人:陈联志,注册资本90000万元,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石结构办公楼四楼、五楼。经营范围包括新型墙体材料、烟气脱硫材料、硅酸盐制品、冶金氧化钙、保温隔热材料、防水密封材料、粉煤灰、脱硫石膏、煤渣、水渣、钢渣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以上项目的生产、加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水泥及其制品、水泥原料和辅料、石灰石、商品混凝土、非金属矿产品及制品、节能减排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橡胶制品、纺织品、鞋帽、室内装饰材料、钢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零售;煤炭批发经营;对外贸易。

  (6)福建省钢源粉体材料有限公司(简称省钢源粉体公司)

  省钢源粉体公司成立于2011年08月11日,法定代表人:郑盛端,注册资金4000万元,住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经济开发区小蕉工业园新城大道16号。经营范围:矿渣微粉生产、钢渣微粉生产、钢铁渣微粉生产,建材、铁矿粉、金属材料销售;劳务技术服务与咨询。

  (7)福建省建筑材料科研院有限公司(简称省建材科研院)

  省建材科研院是福建省福能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19日,法定代表人:张贞宁,注册资金1162万元人民币,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柳桥巷10号陆庄庭苑4号楼8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防技术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监测;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认证咨询;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等。

  (8)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省配售电公司)

  省配售电公司为能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文荣,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75号福建外贸大厦32层。经营范围:售电;供电;电力设施的承装、承试、承修;节能技术、电力技术的研发;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太阳能发电;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及技术咨询;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施工。

  (9)福建省美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美伦运营公司)

  美伦运营公司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成立于2002年01月28日,法定代表人:李炳后,注册资本5000万元,住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西路118号。经营范围: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办公服务等。

  (10)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成立于 2011年8月,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该公司住所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75号海西商务大厦28层西侧,法定代表人:王贵长,注册资本10亿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2. 华润建材科技权属企业

  华润水泥(泉州)有限公司、华润水泥(连江)有限公司,均为华润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陶磊,经营范围:水泥熟料粉磨、水泥制品、水泥中转加工。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其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不存在因支付款项或违约等对本公司可能形成的损失风险。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各生产单位的实际需要,借助关联人在其它领域的优势,有助于保障公司的原燃材料供应、质量和成本控制,长远而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业务和营运发展。公司根据客户需求,按市价原则向关联人销售水泥、熟料,可以巩固市场地位,维持市场占有率。公司充分利用省配售电公司在交易议价能力、优惠政策争取和合同电量执行等方面的专业化优势,为本公司有关企业在福建省年度电力直接交易事宜及后续电力市场化交易方面提供专项技术服务。向关联人租用办公场所,主要是公司发展需要,便于工作协同,顺畅沟通,以及共享资源,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向关联人借款或接受关联人提供的金融服务,是利用关联人资金实力和金融服务经验,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控制。

  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上述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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