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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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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49,74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1339)是国内领先的智联网硬件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秉承“构建数智底座,共创智能未来”的使命,致力于为产业数智化发展提供强大的硬件底座,全面推动智联网场景化应用。公司构建了基于多场景的产品定义、多形态的产品研发、柔性制造与供应链、数智化信息化管理体系等核心能力。

  智微智能基于自主研发和新技术的应用,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完善产品方案。产品覆盖行业终端(如OPS、云桌面、各种PC等)、ICT基础设施(如服务器、网络安全设备、交换机等)和工业物联网IIoT(如工业主板、工业计算机、工业显示等)三大业务板块。产品及方案广泛应用于智慧教育、智慧办公、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物流、工业自动化、机器人、边缘计算、网络安全和数据中心等行业领域。

  公司提供行业终端、ICT基础设施、工业物联网硬件产品及方案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1)行业终端主要包括OPS、云桌面、PC、商显终端等产品

  公司基于Intel、AMD、Rockchip等主流通用计算机芯片平台推出多行业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覆盖教室教学、教师备课办公、多媒体教室、企业会议、运营商办公、政企办公、商业显示、个人&家庭应用等应用场景,产品形态主要有OPS、云终端、PC和行业主板等。

  公司产品OPS(开放式可插拔规范电脑模块)是一种经过整体布局的具有标准化接口的微型电脑,为教室、会议室的交互显示设备提供便捷、高效的解决方案,具有便于安装、使用和维护的特点,主要应用于智能交互平板、电子交互白板、电子黑板等,其即插即用的便捷性、强化的交互功能、高效的协作工具、多功能集成以及定制和扩展性,在教学场景,可帮助课堂教学实现由点到面的创新突破,是智能化教学必备交互显示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会议场景可使得会议室的智能显示设备不仅仅是展示工具,更成为促进沟通、增强决策和推动创新的强大平台,极大地提升会议的互动性和生产力,满足现代会议的多样化需求,其也可应用于包括广告、交通、媒体、医疗、金融等众多商用显示场景。

  云桌面是指虚拟桌面,通过虚拟化和通信技术、使用云终端设备通过网络运行远端服务器桌面的计算机解决方案,是替代传统电脑的一种新模式,在政企办公领域需求大,具有部署响应迅速、易维护、数据存储便捷、能耗低等优点,广泛应用于政企办公、教学、医院和安全等领域。在政企办公领域,通过云桌面集中化管理,简化运维,可以解决政企办公故障多、维护难、使用体验差的问题。

  公司开发的标准计算机产品覆盖家庭、企业办公、网吧网咖、游戏等应用场景,产品形态主要有台式机电脑、一体机电脑、迷你电脑、主板等产品。品牌PC产品通用性强,广泛应用于企业办公、家庭娱乐、网吧等领域,具有高品质及丰富的可扩展性,适应长时间连续使用;一体机电脑是将显示器与电脑主机整合设计的电脑产品,通过产品风道加上动态平衡的热管散热技术,利用声学主动降噪技术和动态性能调节技术,确保产品具有高品质;迷你电脑将PC小型化设计,提高电脑的便携能力。产品提供丰富的前后扩展接口,多样化接口可满足用户不同应用场景下灵活配置的需求;公司消费类主板产品已经形成系列产品,能够有效覆盖不同层次的计算性能要求,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标准规范主板或者定制服务。

  公司围绕商显市场、多显高清、信息发布等需求,精心研发了数十款商显硬件方案,基于Rockchip和Intel平台开发的适用于商业显示、广告播放、信息发布等硬件设备,主要形态包括终端和主板,能够广泛应用于数字标牌、大屏拼接、自助售货机、POS、餐饮等多个领域。卓越的产品策略,迅速响应市场变化,全面覆盖多样化的市场需求,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智联网硬件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为给用户创造更加无缝、智能化的使用体验,持续为行业创新与进步贡献力量。凭借十余年在物联网领域的深耕以及多年在工业自动化、边缘计算和消费类领域的不断探索,通过与Rockchip、Phytium等平台的深度合作和经过一系列适配难题,公司产品与开源鸿蒙系统完美适配,推出包括OPS、云终端、边缘终端等产品,可适用在物联网、教育、商业化&个人家庭等场景。

  (2)ICT基础设施主要包括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边缘终端、服务器等产品

  公司网络设备类产品主要包括交换机、网关等以太网通信设备。面向企事业单位、工业应用场景以及个人终端用户群体。其中智微交换机业务可以提供接入层、汇聚层、核心层和数据中心交换机等应用场景的解决方案;网关产品包含网络安全网关、SDWAN产品和4G/5G工业网关。可为通信行业提供端到端、端到中心、中心到中心的整体解决方案。

  网络安全产品线是基于Intel、MTK等主流通用计算机芯片平台开发的符合网络安全场景应用的硬件设备,产品通过客户的深度适配后广泛应用到金融网络、保险网络、教育网络、政务网络、公安网络、企业网络等对安全更高要求的网络场景,应用于网络接入、网络安全及网络优化等场景,包括网络行为管理、防火墙、网闸、VPN等设备。拥有SOHO桌面式、机架式等多个产品类型,模块化设计,产品方案完整。

  公司拥有各种边缘终端和边缘服务器产品,满足不同应用场景云边端业务的升级,业务覆盖计算边缘、存储边缘、网络边缘、AI边缘、数据安全边缘等,其中AI边缘设备搭配采用带NPU的SOC,以及各类AI加速卡,可实现更加快速和智能化的数据建模和处理。边缘计算,是一种分散式运算的架构。在这种架构下,将应用程序、数据资料与服务的运算,由网络中心节点,移往网络逻辑上的边缘节点来处理。通过数据的边缘处理,可实现更快速、更安全、更可靠,更具扩展性的数据处理。其中,公司与合作伙伴经过严谨的研发和设计,以智能融合边缘终端E系列为核心,根据各行业领域的具体场景特性、应用需求、数据属性及实现目标,结合丰富的AI算法模型,实现场景的智能化、数字化及功能化升级。我们共同打造的「AI+」解决方案,已覆盖多个行业领域,包括智慧养老、智慧社区、智慧楼宇、智慧城管、银行网点、智慧校园、危化园区、食品安全、商业零售以及安全生产等领域。截至目前,关于安全生产、智慧校园、智慧零售、环卫治理、智慧医疗等领域的AI+解决方案已顺利落地并高效有序地投入应用,为用户创造了更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服务器类产品采用高性能服务器计算芯片,拥有多路或高密度模块的不同设计,可以提供高性能计算的服务器设备,满足各种不同管理平台的需求。服务器类主要包括管理服务器、计算服务器、存储服务器、AI服务器等。(1)管理服务器适配客户管理平台软件,满足各种不同管理平台的需求;(2)计算服务器是采用多种计算芯片,拥有多路或高密度模块的不同设计,可以提供高性能计算的服务器设备;(3)存储服务器广泛应用于视频、文件等数据存储场景,拥有标准机架式、高密度、全闪等不同产品线,搭配存储软件,满足海量多样化视频、图片等不同文件的存储要求。(4)AI服务器可广泛应用于深度学习、高性能计算、医疗、搜索引擎、游戏、电子商务、金融、物理模型、3D建模、机器学习、深度学习、人工智能、CFD、CAE、DCC、数据分析、成像等高性能计算场景。智微智能已推出AI服务器还拥有SYS-80215R、SYS-8029R-S06、SYS-8049RG三款AI服务器产品,产品均采用Intel 至强可扩展系列处理器平台,为AI领域提供强大支持,满足实时数据处理、训练和推理等关键需求。

  3、工业物联网板块主要包括公司自主品牌的工业级计算类产品,包括工业主板及核心板、嵌入式工控机、工业计算机、工业平板电脑、机器人和机器视觉控制器、工业交换机等产品

  ■

  智微工业是公司旗下的自主工业品牌,结合云计算、大模型、边缘计算、机器视觉、5G等技术,提供从云网边端各层级的硬件产品到整体多场景的解决方案的服务,为多个行业提供高品质、高性能、高可靠的多形态工业级计算机(嵌入式主板及无风扇BOXPC、工业母板及工业计算机、工业一体机)、边缘计算终端、工业ICT产品(工业交换机和工业网关、服务器)等硬件产品,协同软件生态,助力工业产业的数智化转型。目前方案已广泛应用于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智慧能源、智慧交通、智慧物流等多个领域。

  智微工业拥有多平台、多规格系列工业主板解决方案,提供ATX/MATX/Mini ITX/3.5"/4"多系列产品,可搭配X86、ARM、国产等多种芯片平台,涵盖入门至服务器级性能,采用宽温配置,具有设计强固、接口丰富、通用性强的特点,提供长生命周期供货,可满足工业客户多样化需求,被广泛应用于制造、仓储、物流等行业,满足丰富嵌入式场景需求。

  推出全系列机器视觉控制器硬件产品。机器视觉控制器涵盖4U机架式、可扩展BOXPC、导轨式BOXPC等多个系列,采用CORE+GPU/ASIC加速卡和ARM SOC等多个芯片解决方案,致力于提供更高效、易于部署的解决方案,满足工业锂电、光伏、3C、半导体、医疗影像、新能源汽车制造、食品包装、物流分拣等场景应用。目前,智微智能机器视觉控制器已经在多个场景应用,如AOI表面缺陷检测,利用机器视觉代替人工目检产品,良品率及工作效率大幅提升;水果分拣机器视觉应用,通过机器视觉和AI算法对水果种类、大小、颜色等信息深度学习,进行精细化分类包装,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现代化农业解决方案。

  智微工业推出机器人控制器产品,分别针对工业机器人、移动类机器人和服务类机器人领域。包括工业机械手臂、AGV/AMR、送物送餐服务等不同需求,具备出色的实时性、抗震、抗干扰性,广泛应用于电子、半导体、汽车制造、食品包装、制药等领域,赋能工业企业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在新能源行业中,面向光伏储能以及锂电池检测制造等应用,智微工业提供多环节的视觉检测解决方案,方案经过精心设计和严格测试,确保在高精密的生产设备中稳定运行,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同时,注重经济效益,降低能耗和减少维护成本,帮助实现长期的投资回报。同时,还提供“光储充”采集网关产品。

  智微工业推出PAC自动化控制方案,通过虚拟化方式,实现IPC+软PLC+视觉应用等多个功能的整合,进一步简化自动化的多层架构,降低工厂实施部署难度,提升工厂运行效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注:2023年度股份支付费用49,597,901.68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409,337.27元,较上年同期下滑 34.90%。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公司自2023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对2021年1月1日之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智微智能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拟租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郭旭辉先生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座13楼1301、1302、1303、1305、1306、1307室的房产用于公司办公,2023年度上述业务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不含税320.05万元;拟租赁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袁烨女士位于北京市科贸大厦1821室用于北京办事处办公,2023年度上述业务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为不含税103.04万元,预计2024年度与两位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不超过423.09万元。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郭旭辉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袁烨女士系前述不动产产权所有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袁微微女士系郭旭辉先生配偶,系董事、副总经理袁烨女士胞姐,均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人1:

  1.基本情况

  姓名:郭旭辉;

  身份证号:320114********0918;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郭旭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单独持有公司30.58%的股份,与其配偶袁微微女士合计持有公司70.64%的股份。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人2:

  1.基本情况

  姓名:袁烨;

  身份证号:340104********1528;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袁烨女士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袁微微女士胞妹。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租赁1:

  公司关联租赁是由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房屋租赁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查询中原地产等第三方房产中介机构发布的房产租赁信息,关联方的房产所在大厦的月租金约为150.00元/平方米,周边同类型大厦的月租金约为140.00至160.00元/平方米,公司关联租赁价格系参考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确定,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对公司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

  关联租赁2:

  公司关联租赁是由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房屋租赁主要用于北京办事处办公使用。经查询远行地产等第三方房产中介机构发布的房产租赁信息,关联方的房产所在大厦的日租金约为6.50元/平方米,周边同类型大厦的日租金约为6.50至7.00元/平方米,公司关联租赁价格系参考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确定,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对公司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业务活动范围,交易价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各相关因素,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利益输送,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披露《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向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58.7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4年1月19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49,157,000股变更为249,744,000股,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49,157,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249,744,000.00元。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3万股。因此,本次共计回购注销15.3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本期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49,157,000股变更为249,591,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49,157,000.00元变更为249,591,000.0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情况,现拟将《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获授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0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8.52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审批及实施情况

  1、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1月1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温安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3、2023年1月14日至2023年1月2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6、2023年3月17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160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560.91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06元/份;2023年3月20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47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219.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71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3年3月21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6,965,000股增加至249,157,000股。

  7、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相应调整为16.02元/份,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应调整为10.67元/股。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3年12月26日为预留授权日/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授予81.1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02元/份;向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58.7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67元/股。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8、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5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1月9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9、2024年1月17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81.1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02元/份;2024年1月18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58.7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67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1月19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9,157,000股增加至249,744,000股。

  10、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辞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合同到期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0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8.52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60人调整为150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560.91万份调整为522.39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对已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8.52万份进行注销。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一)公司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回购注销和本次行权/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其中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注销手续、履行减资程序等;

  (二)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的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注销/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1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71元/股调整为10.67元/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15.30万股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3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相应调整为10.67元/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审批及实施情况

  1、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1月1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温安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3、2023年1月14日至2023年1月2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6、2023年3月17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160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560.91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06元/份;2023年3月20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47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219.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71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3年3月21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6,965,000股增加至249,157,000股。

  7、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相应调整为16.02元/份,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应调整为10.67元/股。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3年12月26日为预留授权日/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授予81.1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02元/份;向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58.7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67元/股。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8、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5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1月9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9、2024年1月17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81.1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02元/份;2024年1月18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58.7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67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1月19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9,157,000股增加至249,744,000股。

  10、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种类、数量、价格、资金总额及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辞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合同到期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30万股限制性股票。

  2、回购股票种类

  股权激励限售股(A股)。

  3、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5.3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占本激励计划实际完成首次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数量2,192,000股的6.9799%,占目前公司总股本249,744,000股的0.0613%。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47人调整为43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减少153,0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249,744,000股减少为249,591,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49,744,000元减少为249,591,000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4元(含税),已于2023年5月29日实施完毕。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71元/股调整为10.67元/股(10.67元/股=10.71元/股-0.04元/股)。

  5、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632,510.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在不考虑其他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变动的前提下,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49,744,000股减少为249,591,000股。

  ■

  注: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出具的结果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一)公司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回购注销和本次行权/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其中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注销手续、履行减资程序等;

  (二)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的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履行注册资本减少的相关程序,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注销/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50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56.7170万份,行权价格为16.02元/份。

  ●  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  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年1月1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温安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3年1月14日至2023年1月2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六)2023年3月17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160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560.91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06元/份;2023年3月20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47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219.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71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3年3月21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6,965,000股增加至249,157,000股。

  (七)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相应调整为16.02元/份,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应调整为10.67元/股。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3年12月26日为预留授权日/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授予81.1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02元/份;向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58.7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67元/股。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八)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5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1月9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九)2024年1月17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81.1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02元/份;2024年1月18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58.7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67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1月19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9,157,000股增加至249,744,000股。

  (十)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为自首次授权日起14个月,等待期满后进入第一个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自首次授权日起14个

  (下转B33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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