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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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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镜水路1016号(群贤路交叉口)公司行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事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3、表决情况说明

  (1)第4、6、12、13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其他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镜水路1016号)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镜水路101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312030

  传真号码:0575-84021062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5-84025665

  联系人:陈凯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574”,投票简称“明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4年5月17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无指示,则由受托人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名):

  授权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初良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85.56万元,核销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62,087.90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85.56万元,该项减值损失将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5.56万元。本次核销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62,087.90万元,对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无影响。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93,737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3.35%,实现利润总额20770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97.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08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97.84%,基本每股收益0.30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96.77%。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母公司报表)为 80,987,820.6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098,782.06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72,889,038.5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458,944,854.75元,可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531,833,893.31元。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在充分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再投资需求、新业务拓展需要等因素后,拟以截至2023年 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2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现金分红1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共计 52,8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若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对合并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拟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拟进行核销。具体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范围和金额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785.56万元,明细如下表:

  ■

  (2)核销资产

  2023年度核销资产62,087.90万元,明细如下表:

  ■

  2、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的减值测试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等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① 应收票据

  由于应收票据期限较短、违约风险较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因此公司将应收票据视为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直接做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考虑历史违约率为零的情况下,因此公司对应收票据的固定坏账准备率为零。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单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

  ② 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③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3)核销资产情况

  1. 公司对苏州好屋公司股权投资由原来权益法核算转换为成本法核算,核销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61,424.34万元。

  2.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业务终止、已经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了核销。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85.56万元,该项减值损失将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5.56万元。本次核销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62,087.90万元,对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无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履行的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 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母公司报表)为 80,987,820.6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098,782.06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72,889,038.5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458,944,854.75元,可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531,833,893.31元。

  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在充分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再投资需求、新业务拓展需要等因素后,拟以截至2023年 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2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现金分红1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共计 52,8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若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预案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其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虞阿五、虞豪华回避表决。

  公司2024年度拟与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销售加工商品、房屋租赁、提供营销服务、代垫劳务费用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4551万元。2023年度,公司实际发生该类日常关联交易3177万元。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菜百”)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赵志良

  (2)注册资本:7.78亿元

  (3)经营范围:销售包装食品、酒;零售卷烟、雪茄烟;销售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劳保用品、金银饰品、工艺美术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饰品加工;回收黄金、黄金饰品。

  (4)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06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日月集团通过控股子公司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16.20%股份,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虞阿五先生曾任职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菜百目前资产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支付能力。

  (二)日月集团及所属单位

  1、日月集团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虞阿五

  (2)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3)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批发、零售:纺织品及原料、服装、家用电器、办公用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日用百货;建材(除危险化学品外);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4)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福全街道

  2、日月集团及所属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日月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日月集团所属单位均为日月集团控股,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日月集团目前资产和经营状况良好,日月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具备相应的履约和支付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向关联方销售、加工商品

  公司与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24年销售商品与委托加工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预计交易金额为1000万元。协议对公司向北京菜百销售产品以及加工产品时的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作了约定。

  (二)关联租赁

  1、2010年1月5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武汉明牌首饰有限公司与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将位于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561号的房产一楼出租给子公司武汉明牌首饰有限公司作为办公及商业经营使用,租期为20年,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为260万元,按年支付。2024年预计租金为260万元。

  2、2022年12月28日,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明牌首饰有限公司与上海明牌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上海明牌投资有限公司将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388号的房产一层、地下一层及四楼402室出租给子公司上海明牌首饰有限公司作为商业使用,租期为2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为280万元,按每6个月支付。2024年预计租金为280万元。

  3、2023年12月3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绍兴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与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位于绍兴解放北路391、399号房屋的部分一楼出租给子公司绍兴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作为办公及商业经营使用,租期为3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为150万元,按年支付。2024年预计租金为150万元。

  4、2023年12月30日,本公司子公司绍兴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之子公司绍兴明牌传家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位于绍兴市解放路轩亭口的部分一楼及部分二楼和三楼房屋出租给绍兴明牌传家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使用,租期为3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为120万元,按年支付。2024年预计租金为120万元。

  5、2023年12月30日,本公司与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本公司将位于绍兴市柯桥区福全街道沈家畈村东厢溇第3幢3层1间和5层4间出租给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办公用房,租赁期为3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6万元,按年支付。2024年预计租金为6万元。

  6、2023年9月,本公司与日月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本公司将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镜水路1016号公司3#办公楼一、二层部分办公室(毛坯)出租给日月城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办公用房,租赁期为4年,自2023年9月10日起至2027年9月9日止,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30万元,按年支付。2024年预计租金为30万元。

  (三)提供营销服务

  1、上海知鲸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卓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苏州好屋下属公司)与宁波豪光置业有限公司(系日月集团下属关联公司)分别签订2024年中介分销服务协议和项目联动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与项目同步,预计交易金额为510万元。协议以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时所遵循的商业惯例作为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作了约定。

  2、上海知鲸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绍兴聚嵘置业有限公司(系日月集团下属关联公司)签订2024年中介分销协议,协议有效期与项目同步,预计交易金额为480万元。协议以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时所遵循的商业惯例作为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作了约定。

  3、上海知鲸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绍兴众明置业有限公司(系日月集团下属关联公司)签订2024年渠道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与项目同步,预计交易金额为95万元。协议以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时所遵循的商业惯例作为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作了约定。

  4、上海知鲸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卓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苏州好屋下属公司)与绍兴明石置业有限公司(系日月集团下属关联公司)分别签订2024年渠道服务协议和项目联动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与项目同步,预计交易金额为820万元。协议以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时所遵循的商业惯例作为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作了约定。

  (四)劳务派遣

  2021年3月31日,公司与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明牌实业”)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遣期为5年,即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武汉明牌实业按照规定向公司派遣劳务人员,武汉明牌实业替公司垫付劳务派遣费用,公司根据实际垫付费用按月支付武汉明牌实业。2024年,预计武汉明牌实业替公司垫付劳务派遣费用为500万元。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销售、提供营销服务、房产租赁、代垫劳务费用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充分利用上述关联方优势,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降低成本、提高员工福利,同时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六、独立董事审核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2023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估计。上述关联交易依据市场情况定价,价格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 4 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印发解释 16 号,明确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对于因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而确 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 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规定“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4 年1 月 1 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公司自2023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二)公司自2023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稳定公司经营,更好地规避黄金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发出黄金产品进行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卖出AU(T+D)、向银行租入黄金或者期货卖空交易,以达到规避由于黄金价格大幅下跌造成的发出黄金产品可变现净现值低于库存成本的情况。

  一、交易品种和数量

  公司根据发出黄金产品库存情况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对公司存货套期保值交易的品种和数量规定如下:

  1、套期保值期货品种:利用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延期交易工具、金融系统内的黄金租赁业务、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

  2、预计全年套保最高持仓量:不得超过公司发出黄金产品的库存总量。

  二、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2023年发出黄金产品预计库存量,结合公司的风险控制要求,公司针对发出黄金产品库存进行套期保值所需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所建立的套期保值标的以公司发出黄金产品库存量为基础,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数量和金额。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业务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司已建立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有效管理发出黄金产品在黄金价格大幅下跌时带来的跌价损失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反向波动带来的风险:黄金价格反向上涨带来的发出黄金产品库存成本上升的风险。虽然黄金产品销售价格也将随着黄金价格上涨而上升,但相应的成本也会上升,从而损失既得的毛利。

  此外,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规定,延期交收将要支付延期手续费,如长期持仓将加大经营成本。

  2、资金风险:由于AU(T+D)交易采用当时结算头寸的结算方式,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由此可能造成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公司可能面临交易员报错指令、以及电脑运行系统差错等操作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交易保证金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公司已制定了《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出明确规定。公司也已建立了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资金拆借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虞阿五、虞豪华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2、由于本次资金拆借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不提供任何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该事项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同意。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过有关部门审批。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的关联交易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控股股东日月集团拟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资金拆借,在本次审议通过的资金拆借金额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循环使用。

  2、提供的拆借资金将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所需。

  3、资金拆借占用费经过资金拆借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按照月度资金占用天数、平均余额及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依据计算。资金拆借期限一年,资金占用费在拆借资金归还时结算收取。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人名称: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福全街道

  法定代表人:虞阿五

  注册资本:7000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等。

  日月集团目前持有公司164,591,4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17%,为公司控股股东。日月集团整体经营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临时资金的需求较大,此项拆借资金主要是用于补充日月光能20GW新能源光伏电池片智能制造项目资金及公司各种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是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资金拆借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日月集团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拆借,可以有效帮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灵活快速融资,有利于公司新业务发展,体现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的审核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了本事项,认为此项拆借资金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利于公司光伏项目顺利推进,是大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不存在利益输送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珠宝首饰行业存在一定的淡旺季差异,资金使用因季节而有所差异,同时公司正实施光伏电池项目,结算方式较为灵活,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的理财投资。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

  3、投资对象:国债、债券、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等低风险的短期投资品种。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审批程序

  针对每笔具体理财事项,公司设立理财小组,由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董事长任组长,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理财操作事项,并向理财小组报告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在理财小组的领导下和公司授权的资金使用范围内,进行具体操作。每笔理财必须由经办人员提交基本情况报告、投资理财分析报告及预计收益情况分析报告,经理财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各项投资理财的审批程序确保合法有效,并接受中介机构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对投资的原则、范围、 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详细规定,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五、其它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上述投资理财额度、范围等相关事宜的审批和风险控制。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

  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良好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业务等。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 4 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章程修订事项还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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