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5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平阳诚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尤金焕、尤小华。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1)。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并提供上述证明资料。以传真方式登记的,出席现场会议时还应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原件供核查。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

  2024年5月20日下午12:00-13:00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月工路1111号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会场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凌燕女士 021-67276833

  会务联系人:梁敏女士 021-67276833

  公司传真:021-67270000

  公司邮箱:hfly@huafeng.com

  公司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月工路1111号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702证券简称:华峰铝业公告编号:2024-013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12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下午1点30分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潘利军采用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祁洪岩女士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预算报告》。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290,944,494.0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9,201,548.7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6,874,704.4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88%。财务状况良好,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183,130,857.47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4.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524,458,860.70元,较报告期初增长21.22%。

  在充分考虑各项主要因素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行情况以及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未来经营计划,秉着稳健、谨慎的原则,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 2023年 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998,530,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9,706,12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2.21%。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盈利情况、可分配利润的充裕程度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表决情况: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薪酬制度,并结合公司监事的实际工作情况,鉴于公司本届监事会中的潘利军监事已在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领取薪酬,公司拟不向该位监事发放薪酬。公司其他监事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结合其工作情况进行确定,2023年度监事薪酬情况为:

  ■

  因无关联关系监事不足三人,该议案将与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的议案合并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3404万元。超出预计情况的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督监察工作。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情况: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潘利军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情况: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监事会对《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认真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任一交易日所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此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开展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业务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发生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并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开展票据池业务过程中质押担保所产生的共用额将形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等情形,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情况: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4-014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暨

  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09日(星期四) 上午 0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9日(星期一) 至05月0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fly@huafe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和2024年一季报,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09日 上午 09:00-10: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09日 上午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陈国桢

  总经理:高勇进

  独立董事:彭涛、王刚

  董事会秘书:张凌燕

  财务总监:阮海英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09日 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9日(星期一) 至05月0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fly@huafe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凌燕

  电话:021-67276833

  邮箱:hfly@huafe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