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回购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40元/股(含)。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9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00元/股,最低价为13.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784,075.46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9日和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规模不超过198.70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49%,参加本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97人。2024年3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92.60万股股票已于2024年3月13日非交易过户至“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王亚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凤侠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凤侠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王亚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凤侠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凤侠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亚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凤侠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凤侠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