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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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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订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将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公告编号:2024-015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首席合伙人:郭澳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资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人员信息:截至 2023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 85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41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22 人。

  业务规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61,472.8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5,444.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6,062.01 万元。2022 年共承担 90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费 8,123.04 万元,客户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审计本公司(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1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836.89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00 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6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涉及 2 人)、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9次(涉及 15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顾晓蓉女士,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江苏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前身)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晔女士,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8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旭先生,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1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合伙人顾晓蓉于2022年11月15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北京证监局关于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202号),除此之外,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晔、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旭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亦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聘任的天衡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亦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聘任的天衡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亦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任天衡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衡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4-017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3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17.71元,共募集资金354,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42,242,452.8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957,547.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1)00031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3、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5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874,453股,发行价为每股70.8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99,999,973.1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481,485.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518,487.8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2)00122《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22年末,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尚未实施。

  3、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苏州银行胜浦支行、浦发银行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苏州科技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苏州工业园区分行、苏州银行胜浦支行、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UIGREEN株式会社为“MEMS 工艺晶圆测试探针研发量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对应增加实施地点。2024年1月,公司与UIGREEN株式会社、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78,506,632.68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552,303,930.02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同意增加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UIGREEN 株式会社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MEMS 工艺晶圆测试探针研发量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对应增加实施地点。2024年1月,公司与UIGREEN株式会社、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账号为OSA512914582065002的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4月17日,公司将日本瑞穗银行横浜支店4129272账户余额(182,461,902.00日元,合人民币845.40万元)转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OSA512914582065002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人民币24,566.83万元,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15,821.95万元。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2023 年12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UIGREEN 株式会社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MEMS 工艺晶圆测试探针研发量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对应增加实施地点。除此之外,该募投项目不存在其他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3,028,366.79元。上述投入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天衡专字(2021)00634号《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已实施完成。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26,740.65元。上述投入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天衡专字(2022)01758号《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已实施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187,100.00万元,已赎回理财产品人民币187,100.00万元,不存在未赎回理财产品。

  本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272,276.34万元,已赎回理财产品人民币272,276.34万元,不存在未赎回理财产品。

  本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向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支付2万元的协会会费。公司已于2023年10月9日将支付的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会费2万元通过自有资金账户转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因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4年3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公司及财务总监出具了警示函。公司已开展相关整改工作,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提交了书面报告。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4)00712号)。报告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二)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在2023年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分别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2023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公告编号:2024-018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林微纳”)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5.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实施现金管理,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5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9,874,453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70.89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73.1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481,485.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518,487.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2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12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5.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宜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闲置自有资金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确保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5.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及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5.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4-019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内控制度并制定部分新增内控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促进规范运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因新增和删减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条款序号及涉及条款引用之处亦相应调整。上述《公司章程》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部分公司内控制度并制定部分新增内控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实际运行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内部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部分新增内控制度,其中修订后内控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为了保证本次章程修订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章程修订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的一切有关事宜。且为便于实施本次章程修订事宜,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章程修订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为止。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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