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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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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13、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报告

  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进行整合审计。根据相关收费标准的规定以及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拟支付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7万元(2023年度为7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为审计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该公司承担。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详见附件1)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关于制定修订有关管理制度的报告

  (制定修订的有关管理制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关于《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报告

  (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关于出售国泰君安股份的报告

  同意公司在2026年12月31日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择机出售全部国泰君安股份。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报告

  由于公司董事空缺,提名蔡力勇、木下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会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候选人承诺:接受本次提名,由公司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任职资格,当选后将切实履行职责。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关于参股公司减资的报告

  同意参股公司大连冰山金属技术有限公司(“冰山金属”)按股东出资比例以1美元/单位美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减少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减资完成后,冰山金属注册资本由1,806.45万美元变为806.45万美元,公司持股比例保持49%不变,冰山金属向公司支付490万美元等价的人民币(汇率以支付日中国人民银行中间价为基准)。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基本事项的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中,议案2、3、4、5、11、12、13、14、16中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报告,17、18、19、21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记录。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

  2023年,中国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步修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述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股份回购、利润分配、独立董事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附件二:董事候选人简历:

  1、蔡力勇,男,1973年生,黑龙江商学院(现更名为哈尔滨商业大学)冷冻冷藏专业毕业,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11月-2008年9月,历任大连三洋冷链有限公司营业部销售员、营业技术部部长、工程技术服务中心总监、营业本部副本部长。2008年10月-2015年1月,任大连冰山金属加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2月-2019年9月,任大连冰山菱设速冻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0月-2021年10月,任武汉新世界制冷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11月-2023年11月,任冰山松洋制冷(大连)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1月1日起任公司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蔡力勇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力勇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木下步,男,1972年生,日本关西学院大学毕业。1995年4月,加入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2019年4月起,历任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中国·东北亚公司智慧生活事业部副事业部长;住建空间事业部副事业部长、事业部长、总经理;智慧生活事业部事业部长、总经理。2023年12月起,任松下电器株式会社执行副总裁;中国·东北亚公司社长兼CEO。2024年3月起,任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公告日,木下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非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冰山冷热;冰山B 公告编号:2024-014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经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议审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下午3:00。

  网络投票:2024年5月23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6日。B股股东应在2024年5月13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本次股东大会须回避表决的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提案中,提案7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提案9、11、14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不采取累积投票制。

  本次股东大会上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九届二十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凭借本人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起至5月23日现场会议召开时主持人宣布停止会议登记止。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规部。

  2、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86-411)87968822

  传真:(86-411)87968125

  联系人:杜宇

  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东路106号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规部

  邮编:116630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有关文件。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0,投票简称:冰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如有)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对全部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A/B 股_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24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2024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表决权行使具体指示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空格内划“√”):

  ■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冰山冷热;冰山B  公告编号:2024-010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九次监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人数为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希堂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并发挥了重要作用,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有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意见

  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反映了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权益的同时,关心关爱员工发展、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积极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社会责任的践行情况,符合有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对下列事项,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公司采购成套项目配套产品、销售配套零部件以及股权受让。上述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公司利益。

  4、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助于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5、公司已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相关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切实执行。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议决议。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冰山冷热;冰山B  公告编号:2024-017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对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报告。与会委员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由于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并对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提交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议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九届二十次董事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冰山冷热;冰山B  公告编号:2024-012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九届二十次董事会议和九届九次监事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2023年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及合同履约成本、合同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为84,137,748.41元,计入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计提2023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

  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进一步列表说明如下:

  ■

  因存货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进一步列表说明如下:

  ■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议和九届九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为84,137,748.41元,将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127,034.82元,相应减少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3,127,034.82元。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议决议;

  2、公司九届九次监事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冰山冷热;冰山B  公告编号:2024-013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九届二十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报告》,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隋国军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季晟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世卓先生,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07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对公司进行审计,主动与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沟通,做到了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满足公司年度审计服务需要,提议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提交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所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九届二十次董事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报告》。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记录;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冰山冷热;冰山B  公告编号:2024-016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九届二十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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