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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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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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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履约能力分析

  阳光米业(含其子公司)主营五常本地优质大米经营业务,经营稳健,产品品质可靠,在过往交易过程中货物交付及时,不存在违约或履行合同瑕疵的情况,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交易以市场即时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最终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各子公司将根据自身经营的实际需要,在经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范围内,视需与关联方签署有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阳光米业(含其子公司)的日常交易属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主要系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员工福利、辅助主营业务拓展等日常经营所需,阳光米业(含其子公司)的产品品质可靠,在同类产品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多年来与公司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能有效提升员工满意度及客情粘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求而进行的合理预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依法合规,有助于提升员工满意度及辅助经营业务拓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37          证券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1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推动公司综合竞争力的提升,在确保运作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 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拟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含前期已生效或在履行的额度)。本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均可使用。在不超过总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及子公司实际需求确定。

  2、有效期: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获批通过之日止,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3、业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供应链金融、资产池(含票据池)、保理、信用证、贸易融资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意见为准)。

  4、授权情况: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信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审议情况

  上述事项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37          证券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2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1、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该解释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上述事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的具体内容

  《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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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改变、不存在利用该等事项调节各期利润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相关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权利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37          证券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3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存续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已审议的额度、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间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投资收益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0亿元。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投资品种: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形式存放。

  5、授权情况: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行使本次现金管理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而导致本金亏损或投资收益未达预期。公司将审慎研判新常态下市场环境、经济形势,选择适当时机并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进行现金管理,但投资风险具有隐蔽性、突发性等特点,不能彻底防范投资风险发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将该项决策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权利全权委托给董事长,对投资品种的选择、合同内容的审核及风险评估等具体经办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

  (2)公司已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投资过程中财务部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的流程、审批,规范运作,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前提下,审慎开展低风险理财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进行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科目。

  四、审议程序

  本事项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37          证券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4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或“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该所在担任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时完成年度财务审计业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及稳定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预计审计费用13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125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10万元),如发生需调整审计费用的情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调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1年01月24日。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4、注册地址:上海市

  5、首席合伙人:朱建弟先生

  6、人员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7、业务情况:立信2023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71家,审计收费总额为8.32亿元,主要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医药制造行业客户45家,具备相关审计业务经验。

  8、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9、近三年立信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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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诚信记录:

  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立信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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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单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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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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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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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曾受到刑事处罚,未曾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曾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预计审计费用13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125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1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重大变动。如发生需调整审计费用的情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调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具备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202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建议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预计审计费用13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125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10万元),如发生需调整审计费用的情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调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预计审计费用13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125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10万元)。如发生需调整审计费用的情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调整。

  (三)生效日期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37          证券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6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深入、全面的了解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关玉秀女士、独立董事施先旺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海洋先生、财务负责人吴春红女士、董事会秘书周广阔先生。

  为提升本次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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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37          证券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4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9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关玉秀女士召集,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八人,公司独立董事崔丽晶女士因事无法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独立董事林瑞超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由关玉秀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披露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批准2023年度财务报告对外报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业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业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林瑞超先生、施先旺先生、崔丽晶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业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 58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76,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业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报告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业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与本公司关联方五常葵花阳光米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发生交易额不超过2,000万元。

  公司董事长关玉秀女士、董事关一女士、关彦玲先生均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均予以回避表决。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业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 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含前期已生效或在履行的额度)。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获批通过之日止,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信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存续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已审议的额度、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行使本次现金管理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业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预计审计费用13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125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10万元),如发生需调整审计费用的情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调整。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业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改变、不存在利用该等事项调节各期利润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业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审计报告。

  上述报告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业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14、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情况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业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会议通知另行发出。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37          证券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5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30日下午13时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13时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下午13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 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2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路18号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0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4-议案8及董事薪酬方案事项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议案3-议案8及监事薪酬方案事项业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其结果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上午8:30至上午11:00)

  2、登记地点: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522室。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如有)、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5月30日11:0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路18号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邮编:150078,信函请醒目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广阔

  联系电话:0451-82307136

  联系传真:0451-82367253

  联系邮箱:khyygroup@163.com

  联系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路18 号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7。

  2、投票简称:葵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4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11:30、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无明确投票表决意向,则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37          证券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5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兰芬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已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满足公司实际管理需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内部控制评价规范,《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与本公司关联方五常葵花阳光米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发生交易额不超过2,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滚存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或“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预计审计费用13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125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10万元),如发生需调整审计费用的情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调整。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相关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权利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公司监事薪酬方案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发展战略的实现。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来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涵盖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公司全体员工应当自觉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避免内部控制出现空白和漏洞。

  2.重要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应当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公司重要业务事项与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公司的机构、岗位设置和权责分配应当科学合理并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确保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履行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责的部门应当具有良好的独立性。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应当合理体现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业务特点、风险状况以及所处具体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并随着公司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营业务的调整、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改进和完善。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方面,其中:

  内部环境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

  控制活动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业务、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存货管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合同管理、关联交易等;

  信息与沟通包括:内部信息、外部信息、信息系统;

  内部监督包括:内部审计、内部监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管理、采购与应付账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披露、关联方交易管理等业务流程和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内部控制活动的总体情况如下:

  1.控制环境

  公司的控制环境反映了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对于控制重要性的态度,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内部控制制度能否顺利实施及实施的效果。本公司本着规范运作的基本理念,正积极努力地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设计和运行。本公司一贯重视这方面氛围的营造和保持,建立了一系列的内部管理规范,并通过严厉的处罚制度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使其多渠道、全方位地得到有效地落实。

  (2)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本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资格、技能水平的设定,以及对达到该水平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期培训教育,使员工们都能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

  (3)治理层的参与程度

  本公司治理层的职责在公司的章程和政策中已经予以了明确规定。治理层通过其自身的活动并在审计委员会的支持下,监督公司会计政策以及内部、外部的审计工作和结果。治理层的职责还包括监督用于复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政策和程序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4)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本公司由管理层负责企业的运作以及经营策略和程序的制定、执行与监督。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实施有效监督。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包括信息技术控制、信息管理人员以及财会人员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在日常经营管理中,不断完善、优化内部控制制度。本公司坚持打造价值型企业,秉承“用户第一、指标第一、贡献者第一、加速创新、必须奋斗”的核心价值观和“保障中国儿童用药安全,呵护中国儿童健康成长。做老百姓的好药,为亿万家庭带来健康美好生活”的企业使命,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5)组织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形成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为构架的决策、监督、管理体系。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监事会独立运作,对公司日常经营及相关事项进行监督。公司由总经理全面主持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总经理下设副总经理分管经营中的不同业务。

  公司科学、合理的设置了内部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权责分明。公司能够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确保控制措施有效执行。

  (6)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本公司采用向个人分配控制职责的方法,建立了执行特定职能(包括交易授权)的授权机制,并确保每个人都清楚地了解报告关系和责任。为对授权使用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及对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公司建立了预算控制制度,能较及时地按照情况的变化修改会计系统的控制政策。财务部门通过各种措施较合理地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较合理地保证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及时地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7)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本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并聘用足够适合的人员,使其能有效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2.风险评估过程

  本公司将继续深耕儿科、成人等品类药品,坚持“用户第一、指标第一、贡献者第一、加速创新、必须奋斗”的核心价值观。辅以具体策略和业务流程层面的计划,通过OGSM一页纸计划将公司战略逐层分解到每个部门,将公司经营目标明确地传达到每一位员工。本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系统,通过设置财务中心、审计监察中心等部门以识别和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包括战略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等重大且会对公司产生普遍影响的变化,并持续开展公司风控调研评价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强化重大事项的报送和管理。根据公司制定的控制目标,全面地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做到准确识别重大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到风险可控。

  3.信息系统与沟通

  为向管理层及时、有效地提供相关数据信息,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信息沟通制度,建立了比较强大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人员(包括财务会计人员)勤勉尽责,确保整个信息沟通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公司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逐步完善内部协同机制,助力生产、销售和决策,提升决策执行的效能水平。本公司针对可疑的不恰当事项和行为建立了有效地沟通渠道和反应机制,使管理层就员工职责和控制责任能够进行有效沟通。

  4.控制活动

  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在战略、预算、执行、监督等生产经营活动领域都有清晰目标和执行策略,以保证公司战略能有效落地,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交易和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5.对控制的监督

  本公司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一方面建立完善制度体系,使各岗位人员职责明确,实现不相容职务分离和内部牵制,使相关人员在履行正常岗位职责时,能够在相当程度上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另一方面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有效性进行评价,消除内控缺陷。本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内部控制的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报告及建议,并采取各种措施及时纠正控制运行中产生的偏差。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即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指不能合理保证实现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这些目标包括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合规目标等。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管理需要,但鉴于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因企业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变化、国家政策导向调整等原因,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及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风险评估体系建设,提升内部监督力度,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关玉秀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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