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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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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1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陈高才和华东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于晓霞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经理王颖哲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2023年度工作情况。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3年度经营情况以及对2024年度市场情况的预计,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30Z1094号),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9,341,273.11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31,886,511.50元,按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188,651.1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4,122,767.27元,扣除报告期已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股利22,278,669.6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58,216,929.5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00,541,958.0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165,558,134.06元,其中,股本溢价为1,165,558,134.06元。

  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若按照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11,393,34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03,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811,376.8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0%,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22,177,92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数增加至133,571,277股(上述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其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或薪酬。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规定执行,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发放津贴。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津贴为10万元/年(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具体担任的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后按年度发放。

  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董事于晓娟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晓霞、于洪波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南洋商业银行、东亚银行、东莞银行、徽商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额合计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包含之前已审议尚未到期或未使用的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与江西省华赣劲旅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关联董事王传华,关联董事于晓娟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晓霞、于洪波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独立董事陈高才、华东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回购股份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公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4-032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51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其中议案2.00、9.00由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6.00、11.00、12.00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2)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述职汇报。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出席代表法人股东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传真或信函应在2024年5月15日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2。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517 劲旅环境 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晶晶 陈陈  联系电话:0551-64282862

  传真号码:0551-65558979

  电子信箱:securities@jlhoe.com

  5、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30”

  2、投票简称为“劲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注: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同意”划“√”,“反对”划“×”,“弃权”划“○”。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与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2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张锡元、职工代表监事刘文书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张锡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3年度经营情况以及对2024年度市场情况的预计,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等,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发展。本次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履行相应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所需,表决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商业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解决上述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表决程序符合法定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公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4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04号文核准,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48,337.00股,每股发行价为34.5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1,046,109.87元,扣除发行费用140,783,409.8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20,262,700.00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18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76,450.66万元,2023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626.29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500.28万元,募集资金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69,324.66万元,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48,50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6,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4,824.66万元。

  注:以上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与单项加总的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7月27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44770800002606)。

  2022年7月27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80100100277673)。

  2022年7月27日,公司与子公司安徽劲威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23024136861000006)。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8,626.29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单项加总的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3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主要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30Z1094号),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9,341,273.11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31,886,511.50元,按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188,651.1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4,122,767.27元,扣除报告期已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股利22,278,669.6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58,216,929.5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00,541,958.0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165,558,134.06元,其中,股本溢价为1,165,558,134.06元。

  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若按照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11,393,34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03,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811,376.8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0%,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22,177,92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数增加至133,571,277股(上述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等,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发展。本次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履行相应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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