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摩根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4月29日起将摩根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估值时间调整为T+0,申购赎回确认时间调整为T+1日,并对基金合同和《摩根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应内容进行了修改,修改内容详见附件。本公司将同步修改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
此次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根据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招募说明书对应内容也随之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请见登载于本公司网站(am.jpmorgan.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更新后的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am.jpmorgan.com/cn)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附件:《〈摩根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摩根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摩根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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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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