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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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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存货减值

  本公司每月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

  (2)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若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的迹象,则需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该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可回收金额根据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MAXEON SOLAR TECHNOLOGIES, LTD. (以下简称“Maxeon”)为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对Maxeon的持股比例为24.5%。海外光伏装机继续大幅增长,但全产业链产能严重过剩,导致全球主要市场光伏产品价格剧烈波动,欧洲及北美地区光伏组件终端价格也快速下行。此外,美国加州分布式光伏新规出台,另一方面报告期内美国持续保持高利率环境,对Maxeon形成了较大的经营压力。2023年第二季度开始,公司季度亏损环比扩大。2024年4月9日,Maxeon公司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及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不及预期,加之北美3GW电池组件扩产项目进度迟于预期,在光伏行业资本市场表现总体下行的背景下,股票价格出现大幅下降,存在减值迹象。

  公司针对MAXN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聘请评估机构进行减值测试,经比较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略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因此采用公允价值(按其在纳斯达克2023年12月29日的收盘价计算)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其可收回金额为62,276.78万元,减去长期股权账面价值163,619.10万元,需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01,342.32万元。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3)合同资产减值

  对于合同资产,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2023年1-12月存货减值损失影响利润总额-199,339.16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影响利润总额-101,342.32万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利润总额-855.70万元。

  2024年1-3月存货减值损失影响利润总额-50,089.71万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利润总额-125.60万元。

  三、审计委员会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4-028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方面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原则及披露要求;

  (2)明确企业供应商融资安排的界定、范围以及披露要求;

  (3)完善对于租赁准则中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要求。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4-023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声明人 章卫东  作为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章卫东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4-024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声明人赵颖作为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已被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将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赵颖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4-025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名人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Aimin YAN为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4-026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名人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章卫东 为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4-027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名人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赵颖为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候选人赵颖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被提名人将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4-022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声明人Aimin YAN作为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Aimin YAN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4-011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董事应参会9人,实际参会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并表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报告》第三、四节。

  公司报告期内履职的独立董事陈荣玲、周红、毕晓方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沈浩平先生汇报的2023年公司生产、销售等各项工作情况,并阐述2024年度工作的计划安排和未来展望。认为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状况。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报告摘要》和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报告》。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2023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报告》第四节“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本议案与公司全体董事存在利害关系,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说明。

  十一、审议通过《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独立性情况专项意见》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独立性情况专项意见》。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沈浩平先生、黎健女士、廖骞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达届满情形,结合公司目前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适应现阶段经营业务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李东生先生、沈浩平先生、黎健女士、廖骞先生、杨进先生、张长旭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Aimin YAN先生、赵颖先生、章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Aimin YAN先生、章卫东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赵颖先生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并提议,拟对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调整如下: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薪酬:由10.8万元人民币/年(税前)调整为18万元人民币/年(税前);非会计专业独立董事薪酬:由10.8万元人民币/年(税前)调整为15万元人民币/年(税前)。以上调整自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之日起开始执行。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调整自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之日起开始执行。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子公司股权及签署知识产权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子公司股权及签署知识产权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沈浩平先生、张长旭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

  李东生先生简历:TCL创始人,现任公司董事长,TCL科技董事长、CEO;中共十六大代表,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第十三届和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中国国际商会副会长,中国制造业创新联盟首任理事长,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名誉会长,华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名誉理事长,华南理工大学校友总会副会长,华南理工大学理事会理事,武汉大学客座教授,北京理工大学名誉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东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941,7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28%,除此持股情况及上述任职以外,李东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沈浩平先生简历:出生于1962年,兰州大学物理系半导体物理专业,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获全国电子信息行业杰出企业家、全国劳动模范等称号。先后承担十余项国家级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圆满完成国家科技重大专项(02专项),主导研制出中国第一颗8英寸区熔硅单晶,带领公司研发生产团队推出全球首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G12大尺寸硅片。现任公司副董事长、CEO,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曾任TCL中环副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浩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81,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除此持股情况及上述任职以外,沈浩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黎健女士简历:现任公司董事,TCL科技CFO。1972年出生,麻省理工工商管理硕士。2004年加入TCL,先后担任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资金总监,TCL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2021年8月起任TCL科技CFO。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黎健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9%,除此持股情况及上述任职以外,黎健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廖骞先生简历:现任公司董事,TCL科技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6年8月至2014年2月在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从事香港与大陆的投资银行业务。2014年3月加入TCL科技,主管公司战略规划、战略投资及境内外资本市场相关工作。廖骞先生同时担任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通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显光电技术控股有限公司(0334.HK)董事长;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603712.SH)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以外,廖骞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进先生简历:男,1973年6月出生,北京外交学院文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英国剑桥大学法学和长江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0年1月至2001年6月任北京福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2002年10月至2004年12月任北京思必瑞咨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5年1月至2012年6月任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东北亚及中国区法务总监;2012年7月加入TCL集团,任集团全球法务总监及集团总裁办公会成员。现任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法律顾问,紫藤知识产权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以外,杨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长旭女士简历:出生于1975年,山西财经大学企业管理学士,同济大学软件工程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近五年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及公司各子公司内部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长旭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33,4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3%,除此持股情况及上述任职以外,张长旭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

  Aimin YAN(曾用名:阎爱民)先生简历:男,汉族,出生于1956年,管理学博士。1984年至1987年在海机械学院任讲师,1987年至1993年在美国宾州州立大学商学院就读博士并任研究员,1993年至2016在美国波士顿大学管理学院历任助理教授、副教授、终身职正教授,2002年至2016年在长江商学院任客座教授,2016年至今在长江商学院任管理学教授、副院长。现任长江商学院管理学教授、副院长,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Aimin YAN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颖先生简历:男,出生于1963年,南开大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博士学位。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第12届中国光伏大会“光伏成就奖”。曾任南开大学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院长。现任光伏材料与电池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章卫东先生简历: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曾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江西省“赣鄱英才555”人选,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江西省高等院校教学名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管理分会副主任,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法律援助委员会委员等。现任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卫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4-012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监事。监事应参会3人,实际参会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并表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报告摘要》和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报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2023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报告》第四节“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本议案与公司全体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说明。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结合公司目前监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拟提名毛天祥先生、罗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届时当选的2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毛天祥先生简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TCL科技职工代表监事、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助理总裁兼审计监察部部长。1980年1月出生,2003年7月本科毕业。2003年7月至2005年6月,任中国电信集团广西桂林公司秘书主办;2005年7月至2007年11月,先后任公司战略OEM事业本部公关传媒主管、总裁办职员;2007年11月至2014年8月,历任惠州市审计局法制科副科长、综合科科长,惠州市纪委执法效能监察室正科级副主任,副处级主任;2014年9月起在TCL科技工作,历任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团委书记、泰科立集团电子器件事业部代理总经理、TCL资源投资公司总经理、TCL华星审计长等。2019年起,先后任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603712.SH)监事、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长。2020年10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11月起任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002134.SZ)监事会主席;2020年12月起,任TCL科技集团助理总裁兼审计监察部部长,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天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此持股情况及上述任职以外,毛天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罗仑先生简历:男,1981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TCL华星组织发展部部长等职务,现任TCL科技集团组织部组织发展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以外,罗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4-029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至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在2024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道10号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1、3至1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13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1至13采用累计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至9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案8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TCL科技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上述议案1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道10号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登记办法:(1)参加本次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传真或邮件方式以2024年5月16日下午16: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00-15:00,现场登记请提前致电预约,登记地点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道10号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世龙、田玲玲

  电话:022-23789787

  传真:022-23789786

  邮箱:investment@tzeco.com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股票简称:股票代码为362129,投票简称为中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第13至15议案为累计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议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

  (如议案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如议案1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以下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代表我本人/公司出席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一、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对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具体指示:

  ■

  五、如果委托人对上述第四项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是/否):

  六、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七、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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