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8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为景观照明工程业务,包含了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少量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开展照明工程设计、施工项目、EMC项目、智慧路灯和文旅夜游投资运营项目。

  公司的照明产品主要包括LED洗墙灯、LED点光源、LED线条灯、LED护栏灯、投光灯、照树灯、瓦楞灯、窗台灯等特殊艺术造型灯具,应用场景主要为商业照明、市政道路照明、景观装饰照明,主要用于自行的照明项目施工,同时也对外销售。

  在智慧城市建设领域,公司专注于研发和生产智慧灯杆及其相关部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高效能的智慧照明解决方案。公司自主研发边缘智能网关、智能电源、无人机停机坪以及多功能智慧杆管理平台等核心产品,以智慧灯杆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以集规划、投资、建设、运营于一体的智慧城市建设综合解决方案赋能5G+智慧城市建设,以多功能智慧杆管理平台、边缘智能AIoT网关、智能电源等一系列创新成果为5G+智慧城市技术支撑。

  除了研发和生产,公司还注重智慧灯杆的市场推广和客户服务。公司深入了解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通过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和专业的售后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和好评。同时,公司还积极与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合作,推动智慧灯杆在更多领域的应用和普及。随着智慧城市建设的推进,智慧灯杆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广泛应用。公司凭借其在照明工程领域的专业优势和创新能力,成功研发和生产了高品质的智慧灯杆及相关部件,为城市的智慧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1年5月,公司与南太行旅游公司签署了《新乡南太行旅游景区郭亮挂壁公路夜游开发项目回购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该项目计划投资 2650 万元,我司应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前完成投影设备装置、投影内容研发、夜景氛围塑造、演绎排演等供货、施工、预演工作。南太行旅游公司应组织验收,并于2021 年 10 月 1 日前,按结算审计金额或评估金额向我方支付工程款。

  考虑到合作协议中对项目施工金额的约定不够具体,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项目发生的实际成本金额,在 2021 年度确认了与实际发生的成本金额相同的收入金额为810.03 万元,年末列报于合同资产项目;2022 年度确认了与当年实际成本发生金额相同的收入金额为 6.78 万元。以上两项共计确认收入 816.81 万元,没有确认合同毛利,形成合同资产 816.81 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规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2022年末,因合同对方迟迟不履行付款义务,我司依法向新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支付全部工程款。一审法院将该合作协议认定为一项加工承揽合同,公司对照合作协议中的具体条款逐条分析认为:“按期完成项目施工及预演并经验收合格”是公司履约成果取得对方认可的一项重要前提条件,合作协议中的条款与实质不符合上述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将合作协议视为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的合同更为合理。当前,该项目尚未取得对方的验收结算报告,不具备时点确认收入的相关条件。故本报告期调整2022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67,800.00元,调整2021年营业收入和成本-8,100,300.00。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注:因杨飏退出报告期末前200名股东,公司未知其持股数量。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在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4-037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该分配方案的专项说明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4)第410193 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6,465,354.8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1,134,303.96元。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48,214,211.72元,其中,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189,506,331.48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分配利润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的原则是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应当坚持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同时,现金分红的条件是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

  截至2023年末,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不具备分配利润的法定条件。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主营业务的发展,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今后,公司管理层将努力改善公司经营现状,提升公司效益。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规定的分红条件,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4-034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杨伟坚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艳君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规定的分红条件,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和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带有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予以理解和认可。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将督促和配合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带有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程宗玉、李太权、范智泉、李海荣及独立董事周到、蒋岩波、张博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程宗玉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听取了公司管理层代表汇报的公司2023年度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开展情况、公司未来经营计划与目标展望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周到、张博、蒋岩波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经核查独立董事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截至2023年末,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不具备分配利润的法定条件。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对存在不完善的问题,通过整改措施的落实,弥补了内控系统的不足。公司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分析与评价,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了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4)第410193 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48,214,211.7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348,214,211.72元,公司实收股本为695,596,569元, 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带有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充分揭示了公司面临的风险。公司董事会予以理解和认可。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带有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20日(周一)15:00在公司20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4-046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收到副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882版)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