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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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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提供更加可靠、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4-026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提高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和限售期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为保证发行股票事项的高效、顺利推进,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依照前述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本次发行的实施情况、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或终止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事宜;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股本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宣;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终止,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发行方案启动之后仍需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4-023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及投资品种:为了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造成的风险,同时为了做好利汇率管理,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于2024年度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主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黑色(动力煤、焦煤、焦炭)、石油化工品、农产品、金融期货(外汇期权、外汇远期、外汇互换)等。

  ●  投资金额: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保证金占用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持仓合约市值在任何时点不超过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0%,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本次衍生品投资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可能存在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客户违约风险、技术风险和政策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动力煤、焦煤、焦炭、石油化工品、农产品等大宗商品,该类商品受市场供求、地缘政治、气候季节、利汇率变动等多种因素作用,价格波动频繁。中间贸易商作为上下游出货和进货的渠道,在交易过程中会面临船期变化、下游需求、定价机制等影响,不可避免的存在现货敞口风险,所以通过期货衍生金融工具,研判相关大宗商品的市场行情,建立合理的保值仓位,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大宗商品贸易商规避现货裸露头寸风险的有效手段。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作为全球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商,外币的资产及负债头寸对经营业绩会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由于金融衍生工具的相关性,合理运用金融衍生品做好外币资产负债的利汇率管理,对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来说,具有极大的必要性。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保证金占用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持仓合约市值在任何时点不超过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0%,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投资金额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具体经营需求确定。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四)投资方式

  公司的衍生品投资模式主要为套期保值。套期保值是指针对现货头寸,在期货市场相反操作,根据期现同步的原则,最终期现盈亏互补,以规避价格风险为目的的期货交易行为。

  衍生品投资主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黑色(动力煤、焦煤、焦炭)、石油化工品、农产品、金融期货(外汇期权、外汇远期、外汇互换)等。

  衍生品投资交易市场包括但不限于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郑州商品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香港交易所等,并且主要通过资质较好的期货经纪公司及资质良好的银行等进行操作。

  (五)投资期限

  上述预计投资金额使用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包含2024年新设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

  本次衍生品投资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衍生品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衍生品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客户违约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大宗商品价格周期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全资、控股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选择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的期货经纪公司、银行作为交易平台。

  2、组建专门的期货衍生品投资管理机构,机构内分设投资决策、业务操作和风险控制(包括资金划拨)三项相互独立职能。期货衍生品投资管理机构均由专门人员组成,职责清楚、分工明确、相互监督;期货衍生品投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期货衍生品投资业务。

  3、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有严格的止盈止损机制,各业务单元交易员在权限额度范围内不受干涉的进行期现货结合的建仓、平仓、交割等事项,但是在交易过程中一旦亏损超出权限额度的一定比例,则会被要求平仓。

  4、期货衍生品投资有严格的业务流程设计,主要从期货账户的开立,期货交易的岗位设置的原则、期货交易的申请与审批、期货交易的操作执行、期货交易的资金划拨、期货交易的风险监控、期货交易的核算会计控制等几个主流程来进行期货衍生品投资的风险管理。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制定了关于衍生品投资的管理制度,作为衍生品投资的内控管理制度,对衍生品投资的管理流程、风险把控等做出了规定,将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损失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组建了专门的衍生品投资管理机构,同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衍生品投资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使参与衍生品交易的人员充分理解拟交易衍生品的特点及风险。

  综上,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4年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衍生品投资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4-020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16人

  (3)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3、业务规模

  (1)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2)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6,115.3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马英强,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奇,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10家。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游英兰,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最近3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0万元人民币(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人民币(含税),2024年度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较2023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本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4-02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分红。

  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4-019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耿红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报告编制过程中有违反保密等相关规定之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发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8,579,400股后的余额1,078,048,06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7,024,325.76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公司加上回购股份支付资金13,112,274.74元(不含交易费用)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10,136,600.50元,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7.43%(该议案涉及币种均为人民币)。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因职工监事刘春燕女士2023年度在公司领薪,本议案与其相关,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刘春燕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根据《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50万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意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3,120万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4年度担保及反担保预计额度和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4-018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群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独立性,独立董事章显明先生、谢德明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8,579,400股后的余额1,078,048,06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7,024,325.76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公司加上回购股份支付资金13,112,274.74元(不含交易费用)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10,136,600.50元,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7.43%(该议案涉及币种均为人民币)。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涉及关联董事利益,故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需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请该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因董事胡磊先生、周永勇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议案与其相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胡磊先生、周永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分红。

  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瑞茂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做的必要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4年度担保及反担保预计额度和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本次新增2024年度担保及反担保预计额度和被担保对象是基于公司的发展需要及后续经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被担保公司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新增2024年度担保及反担保预计额度和被担保对象的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4:30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1层瑞茂通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通知。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4-030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办理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瑞茂通”或“控股股东”)持有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股份数为554,443,265股,占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的51.02%,郑州瑞茂通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431,3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7.79%,占公司总股本的39.69%。

  ●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豫辉”)、万永兴先生、刘轶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688,371,836股,占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的63.35%,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543,15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8.90%。

  ●郑州瑞茂通本次股份质押是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在银行融资提供增信担保,目前上市公司子公司经营和资金情况良好,不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于近日接到郑州瑞茂通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情况

  ■

  本次解质押股份全部用于后续质押,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在银行融资授信提供增信担保,具体情况详见下文。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质押股份的基本情况

  ■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豫辉、万永兴先生、刘轶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郑州瑞茂通预计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

  郑州瑞茂通股份质押业务全部为郑州瑞茂通或上市公司子公司在银行融资借款提供增信担保,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主要为郑州瑞茂通或上市公司子公司的流动资金等,郑州瑞茂通及上市公司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2、郑州瑞茂通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以上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4-029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集团”)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3年期末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末减值损失的具体明细如下:

  ■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二、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3、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融资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4、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5、存货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5,061,682.08元人民币,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6,905,404.36元人民币,合计减少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1,967,086.44元人民币。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是公司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合理判断,并经过审计机构的审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4-028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4年度担保及反担保预计额度和被担保对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或“上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2家、参股子公司母公司2家,非上市公司关联人,具体被担保对象信息详见本公告“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是否有其他担保方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否

  ●  是否有公司为其他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及反担保情况概述

  (一)新增担保及反担保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新增全资子公司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略电商”)作为被担保对象,追加对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嘉瑞”)的担保额度,对上述主体的担保额度共计人民币158,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

  因瑞茂通参股子公司河南农开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开供应链”)的直接控股股东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投金控”)和间接控股股东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农业开发”)为了支持农开供应链的发展,拟为其授信业务提供全额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00万元,瑞茂通旗下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作为农开供应链持股49%的股东,在49,000万元的额度内为农投金控和河南农业开发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具体事项以各方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二)上述担保及反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及反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3122523971

  成立时间:2014年8月13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1888弄11号302室-C、302室-D、302室-E、302室-F

  法定代表人:张飞龙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数据处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从事电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调查(不得从事涉外调查、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销售:文化用品、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服饰;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3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235,307,537.41元;负债总额为11,585,974.28元;净资产为223,721,563.13元;营业收入为71,446,076.98元;净利润为42,565,021.41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4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239,505,600.69元;负债总额为8,820,483.07元;净资产为230,685,117.62元;营业收入为9,606,614.61元;净利润为6,963,554.49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和略电商为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略电商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3995901287

  成立时间:2014年5月22日

  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4层

  法定代表人:张广辉

  注册资本:18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棉、麻销售;棉花收购;鲜肉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食品进出口;食用农产品批发;粮食收购;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3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9,438,801,376.22元;负债总额为7,165,742,207.74元;净资产为2,273,059,168.48元;营业收入为13,304,376,098.40元;净利润为52,733,611.02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4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8,987,537,286.80元;负债总额为6,670,570,527.78元;净资产为2,316,966,759.02元;营业收入为1,941,961,780.86元;净利润为43,907,590.54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郑州嘉瑞为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郑州嘉瑞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53886985W

  成立时间:2003年9月16日

  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33号英特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王志霞

  注册资本:241,74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产收购、基金投资、并购重组、财务咨询。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2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923,385万元;负债总额为578,464万元;净资产为344,921万元;营业收入为433,133万元;净利润为11,977万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825,879万元;负债总额为488,252万元;净资产为337,627万元;营业收入为344,793万元;净利润为3,161万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河南农业开发持有农投金控79.88%的股权,郑州康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农投金控12.41%的股权,宝丰县荣泽水利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持有农投金控3.04%的股权,河南新天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农投金控2.84%的股权,河南泉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农投金控0.97%的股权,中能新兴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农投金控0.85%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农投金控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415802582Y

  成立时间:1992年1月20日

  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25号

  法定代表人:郑献锋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农业及涉农产业投资及管理;金融投资及管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资产经营管理;受托资产管理;基础设施投资及管理。(以上经营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2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5,702,270万元;负债总额为3,757,499万元;净资产为1,944,771万元;营业收入为1,097,491万元;净利润为15,269万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6,302,825万元;负债总额为4,278,964万元;净资产为2,023,861万元;营业收入为1,022,783万元;净利润为2,938万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河南省财政厅持股1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河南农业开发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反担保业务中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农开供应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6D874X7

  成立时间:2019年3月8日

  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4层

  法定代表人:许跃东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粮油仓储服务;润滑油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林业产品销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农用薄膜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化肥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谷物销售;粮食收购;棉、麻销售;棉花收购;纸浆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装卸搬运;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农开供应链最近一年(2023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1,433,766,742.35元;负债总额为894,573,647.73元;净资产为539,193,094.62元;营业收入为2,632,748,150.12元;净利润为31,849,726.14元。

  农开供应链最近一期(2024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1,166,257,150.54元;负债总额为625,739,581.64元;净资产为540,517,568.90元;营业收入为287,338,967.61元;净利润为3,559,248.46元。

  目前没有影响农开供应链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农开供应链为瑞茂通的参股子公司。瑞茂通旗下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持有农开供应链49%的股权;河南农业开发旗下子公司持有农开供应链51%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农开供应链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担保及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及反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及反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及反担保额度,该额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及反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及反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办公会根据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在上述总担保及反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并根据业务实际需要调整担保及反担保方式,签署担保及反担保文件,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担保及反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各被担保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公司提供担保及反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各被担保公司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及反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担保及反担保预计额度和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担保及反担保事项认为:本次新增2024年度担保及反担保预计额度和被担保对象是基于公司的发展需要及后续经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被担保公司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新增2024年度担保及反担保预计额度和被担保对象的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69,972.6750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8.08%。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37,328.6750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30%。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4-025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实施情况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5月19日,公司独立董事章显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9日,公司在内部公示栏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31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瑞茂通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对外披露了《瑞茂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和《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6月7日为授予日,以6.28元/股的价格向143名激励对象授予6,69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3年7月6日,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授予登记手续,公司披露了《瑞茂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情况

  (一)行权条件的说明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二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净利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行权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当年度股票期权的可行权额度不可行权,作废处理。

  (二)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及注销股票期权数量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以2022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度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行权条件未成就,因此公司拟注销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所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3,120万份。

  (三)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经营骨干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核心经营骨干将继续努力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

  三、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意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3,120万份。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4-024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5月19日,公司独立董事章显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9日,公司在内部公示栏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31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瑞茂通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对外披露了《瑞茂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和《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6、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6月7日为授予日,以6.28元/股的价格向143名激励对象授予6,69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3年7月6日,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授予登记手续,公司披露了《瑞茂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二、关于调整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说明

  1、调整事由

  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6月7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3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茂通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或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但若按上述计算方法出现P小于本公司股票面值1元时,则P=1元/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按照上述调整方法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P=P0-V=6.28-0.133≈6.15元/股(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关于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50万份。本次注销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由143人调整为134人。

  四、上述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本次价格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综上,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28元/股调整为6.15元/股;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450万份。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根据《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50万份。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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