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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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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锦纶长丝板块

  公司产品定位中高端市场,产品品种齐全,品种范围8dtex-444dtex,公司下属华一、华二、华三分厂主要生产POY+DTY+FDY+HOY,子公司五洲新材主要生产高端多孔细旦DTY、ATY/ACY,其中ATY设备是国内唯一一家使用瑞士SSM机器生产超细空变丝。亚特新材的收购,为公司DTY/ACY的产品线储备了充足产能。至此,公司完成了由华一、华二、华三、五洲新材和亚特新材共同组成的锦纶长丝生产矩阵,产品涵盖锦纶6各系列品种,形成由DTY/FDY/HOY/POY/ATY/ACY组成的锦纶产品,满足客户多方位需求。

  1、采购模式

  国产切片执行年度合约模式为主,部分采取现货采购模式,签订年度协议后,每月采购量控制在合约量正负10%以内,价格公式化,以每月中石化公布的己内酰胺结算价加相应的工缴来计算每个月的切片交易价格。公司实时分析行情走势,控制供应商工缴价格以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2、生产模式

  生产模式主要有以销定产和以产定销两种模式,“以销定产”即企业根据销售月度计划和年度销售目标协议拟定次月销售计划,PMC根据其销售计划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并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客户订货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以产定销”即PMC会同销售根据市场需求对部分主要品种做有效排产。公司生产全流程作业标准化可追溯,生产过程全自动化操作。对于客户提出的特性产品需求,公司提供定原料、定机台、定工艺的定制化服务。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通过全国各地的销售办事处以及外贸部门销往国内及海外。根据下游客户集中度,公司设立了与当地客户数量相匹配的办事处用于销售需求的对接以及售后服务的及时响应。公司外贸产品目前主要销往南美洲、东南亚、欧洲等地。2023年,销售中心持续开展变革,销售部门的融合将有助于销售板块的人才培养、资源中心化聚集以及对市场动态的最新把握,此外,通畅的对接渠道能够更好地将客户反馈直接传达到公司管理层。

  (二)跨境电商板块

  通拓科技主要业务是以B2C为主、小型B2B为辅的跨境出口电商,与数千家中国优质供应商、商户建立了深度协同合作的生态系统,主要通过Amazon、Walmart、AliExpress、Shopee、Lazada、ebay等第三方平台店铺运营,以及自建平台、独立站等模式,采用买断式自营的方式向国外C端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目前覆盖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形成了“跨平台”、“跨品类”、“跨语种”、“跨币种”的立体式业务结构。

  1、品类开发模式

  主要通过两种模式开发品类、挑选商品。基于销售端数据分析的主动开发模式和基于供应商的推荐开发模式,在经营实践中以主动开发为主,推荐开发为辅。对于主动开发模式,公司广泛运用各类数据,分析确定符合市场流行趋势的待开发商品。新产品通过立项审批后,商品中心会挑选合适的供应商或ODM制造商对产品进行开发;对于供应商的推荐开发模式,通拓科技供应链前端的供应商会主动向公司推荐当前市场热销的高频消费产品,公司就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质量审核、成本分析及市场调研等工作,根据相关的反馈结果,确定是否向市场推出该类产品或是否对产品进行创新处理后再推向市场。两类开发模式共同运用、相互补充,将更有针对性的开发符合消费者偏好的优质产品。

  2、采购模式

  以保持商品供需平衡为原则,采用小批量、高频次、急速到货的采购模式,以最大程度提高存货周转,降低资金占用。公司采购管理系统会参考单个SKU历史销量走势、商品特点、到货时间、未来销量趋势等信息为每个SKU设定安全库存数,当SKU被销售出去后便会相应减少存货量,单个SKU库存数量接近安全库存数时,ERP系统会对提示对该SKU进行补充采购。对于新产品的采购,通拓科技将综合运用市场调研、大数据分析、供应商推荐等手段确定拟开发的热销商品,并经过供应商背景调查、样品检测、合同拟定等环节,从而完成对新品类产品供应商的筛选和新产品的采购。通拓科技采购过程中涉及的库存管理、供应商管理、资金结算等活动均通过ERP系统中相关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采购活动的信息化管理。

  3、销售模式

  采用买断式自营方式运营,通过第三方电商及自建电商平台,以网上零售的方式将商品销售给全球终端消费者。通拓科技主要通过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店铺的方式向海外消费者销售商品。在布局第三方电商平台销售渠道的同时,也积极打造自建电商平台;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充分利用不同电商平台在目标客户、平台定位、服务地域等维度比较优势,根据产品特点选择适当的销售平台,以优化销售渠道。目前所售商品涵盖3C电子、家居户外、美容服饰、摄影影音、游戏玩具、健康管理、汽车配件等几十个品类,销售渠道涵盖Amazon、Walmart、AliExpress、Shopee、Lazada等多个第三方电商平台,自建电商平台及独立站。

  4、物流模式

  通拓科技旗下物流事业部主要负责仓储管理和物流配送,公司在深圳、东莞等地拥有国内仓库,在美国、法国、英国、德国等地拥有海外仓库。信息系统能够根据用户订单特点和需求设计最优化的物流解决方案,采用包括快递、专线、海外仓和邮政小包等多种物流方式直接配送商品给终端客户,或通过海外仓备货后发送给终端客户,已合作的物流渠道超过100家,仓储采用租赁仓库自营模式、FBA模式与第三方仓储物流模式相结合、国内仓库与海外仓库相结合的仓储模式。发货主要采用第三方物流外包配送模式,包括国内仓库发货模式和海外仓发货模式两大类。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18,275,831.56元,同比增长19.86%,主要系锦纶板块营收增长及亚特新材的并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9,568,447.15元,同比减少63.26%,主要系上期锦纶板块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解决后,冲回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590,500,009.00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232,942.76 元,同比增长134.71%,主要系主要系本期锦纶板块盈利增加及跨境电商板块亏损同比减少所致。截止2023年末,公司的总资产为6,327,603,346.21元,同比下降0.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监事朱俊杰、张岚岚通讯表决。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张杭江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朱俊杰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其中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此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监事薪酬方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未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爱美家”)、浙江真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爱智能”)、真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爱集团”)将发生一定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决策程度规范,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不存在严重依赖关联交易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元

  ■

  (三)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以及公司2024年的经营计划,公司对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注:以上交易额为含税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14,4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0566953812T,法定代表人郑期中,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佛堂大道399号,主营业务为“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销售等”。真爱集团持股46.37%,真爱美家系公司控股股东真爱集团控股的子公司,因此构成关联方。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日为2024年4月27日,上述表中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数据为2022年度及2023年9月30日的主要财务数据。

  2、浙江真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7652365417,法定代表人刘忠庆,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江东街道佛堂大道399号四楼,主营业务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真爱集团持股100%,真爱智能系公司控股股东真爱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构成关联方。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3、真爱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54,078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749849022D,法定代表人郑期中,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徐江工业区,主营业务为“合成纤维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等”。真爱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构成关联方。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稳定,信用状况良好,有经营优势,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与公司销售商品给非关联方的定价政策一致,不存在差异。公司按市场价格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劳务。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经营往来,按市场价格定价。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发生的交易。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

  2、以上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采购额)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4、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计划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敞口总额不超过26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融资授信额度。

  以上综合融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授信业务品种和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金额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而定;本次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授信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06,025,172.3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76,791,295.71元,扣除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扣除2022年度利润分配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82,816,468.06元,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922,623,765.76元。

  由于公司2023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由于公司2023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保证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拟订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全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92,262.38万元,母公司财务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8,281.65万元,公司实收股本为110,415.22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18,275,831.56元,同比增加19.86%;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9,568,447.15元,同比未弥补亏损有所减少,但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主要原因是由于历史年度商誉减值:子公司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公司在2018年-2021年期间分别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合计175,947.98万元,致使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

  三、应对措施

  1、围绕企业发展战略,进一步聚焦主业,提升资产质量,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2、围绕成本领先及快周转的经营模式,持续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综合竞争力、更有效的为客户创造价值;

  3、继续强化内部控制建设,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持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1113           股票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对部分已收回的资产作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计提情况具体如下:

  ■

  转回情况具体如下:

  ■

  1、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应收款项损失准备。对应收账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所处阶段,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计提信用减值并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试,本期对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202万元,其中亚马逊平台店铺关闭部分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1,085.52万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85.28万元。

  本期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545.48万元,其中通拓谢丹款项收回545.48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合同资产损失准备。对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3、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及库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经测试,本期对存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21.48万元(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转回金额1,944.2万元)。

  4、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及商誉减值损失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判断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商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

  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江苏优联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优联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5,772.99万元,可收回金额为1,015.56万元,评估减值4,757.43万元。依据上述报告,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减值测试结果复核,2023年度公司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426.21万元,并计入公司2023年度损益。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的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直接计入2023年度当期损益,导致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6,218.76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监事会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符合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

  五、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相应调整,对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16号解释》”或“《解释》”),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印发的《16号解释》。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原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16号解释》要求,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成立于1992年,于2013年11月22日经京财会许可【2013】0060号文件批复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相关工作。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室。

  经财政部门批准,北京兴华相继在贵州、湖北、西安、广东、深圳、四川、湖南、山东、上海、安徽、渤海、河北、山西、云南、辽宁、杭州、天津、江西、河南、苏州、宁夏、大连、吉林、重庆、江苏、内蒙古、青岛、青海、雄安、海南设立了30家分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北京兴华于1995年取得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发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金融业务审计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等各类资质。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业务自2018年度起主要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以下简称“北京兴华杭州分所”)承办。北京兴华杭州分所于2013年10月成立。2014年9月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获准转制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北京兴华杭州分所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拱墅区舟山东路198号宸创大厦14楼,获得财政部批准并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北京兴华杭州分所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北京兴华首席合伙人为张恩军先生,现拥有员工2000余名。其中:合伙人100名、注册会计师近433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66人。

  3.业务规模

  北京兴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8.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1,308.2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236.42万元。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21家,审计收费总额2,488万元。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商务服务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批发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北京兴华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的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亿元,年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郑玉梅女士(项目合伙人)和詹文豪先生,时彦禄先生为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上述人员从业经历如下:

  郑玉梅女士:北京兴华合伙人,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20年,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不存在兼职情况。

  詹文豪先生:北京兴华高级项目经理,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8年,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不存在兼职情况。

  时彦禄先生:北京兴华合伙人,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17年,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不存在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相关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同时参考其他上市公司收费情况确定。

  公司2023年度审计(含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10万元(含税)。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3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公司拟续聘其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将《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一致表决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郑期中、金晨皓、刘立伟、张学军、王玉萍、丁志坚通讯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郑期中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郑期中、郑扬、刘劲松、刘立伟、金晨皓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其中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董事薪酬方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24年度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郑期中、郑扬、刘劲松、刘立伟、金晨皓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四号一一零售》要求,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化纤板块

  1、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2、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二、跨境电商板块

  1、跨境电商分大类销售收入明细

  ■

  2、通拓科技出口自营网站(含移动端)营业收入情况

  ■

  3、关键出口经营数据

  ■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为子公司

  提供融资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浙江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特新材”)、江西集好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集好”)、义乌市鼎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鼎特”)、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拓科技”)、江苏优联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优联”);

  ●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亿元,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次担保授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2023年度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亚特新材、江西集好、义乌鼎特、通拓科技、江苏优联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融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保函、项目贷款、并购贷款、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融资等。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内,可在被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在上述额度内根据自身经营的实际需求确定,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相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办理授信和对外担保事宜所产生的相关文件。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注:江西集好资产负债率高主要系当时尚未实际出资,截至2024年3月31日其资产负债率为7.99%。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忠娟

  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7709579R

  成立时间:2003年03月06日

  该公司主要业务:化纤制造、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上述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许可经营的项目)。

  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1,964.81万元,总负债44,520.92万元,净资产47,443.89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28,609.06万元,净利润7,943.29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江西集好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修良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3MACWXT3B6D

  成立时间:2023年09月12日

  该公司主要业务: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2,879.44万元,总负债22,894.09万元,净资产-14.66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4.66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义乌市鼎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忠娟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D0RAAJ46

  成立时间:2023年10月18日

  该公司主要业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077.23万元,总负债5,960.72万元,净资产3,116.51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985.22万元,净利润116.51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四)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志龙

  注册资本:4,786.8031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34628367

  成立时间:2004年06月09日

  该公司主要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数码产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和销售;国内贸易(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代理报关;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会务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批发与销售。

  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3,353.01万元,总负债18,436.70万元,净资产104,916.31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0,203.25万元,净利润767.38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江苏优联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尔东

  注册资本:4,081.6327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074668345C

  成立时间:2013年07月25日

  该公司主要业务: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4,005.05万元,总负债16,665.90万元,净资产17,339.1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5,084.46万元,净利润-1,038.65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51%。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额度,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70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9.3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概况

  1、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3日、2023年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

  2、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6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

  以上具体详情请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内容。

  因资本市场政策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政策变化等因素并经审慎研究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不存在实质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且该等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故本次终止发行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与可持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健全现金分红机制等相关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此次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备案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09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人单位证明(受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于2024年5月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也可用传真或电话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期需时半日。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雪峰西路751号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22000

  联系人:张益惠  葛美华

  联系电话:(0579)85261479

  联系传真:(0579)85261475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1113                                                  公司简称:华鼎股份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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