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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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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总部11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董事方敬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陈丽英女士和独立董事高强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章启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年度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授权2024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本次分红派息之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分红派息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实施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因公司于2020年12月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6月16日进入转股期,A股股东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总股本目前尚无法确定。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

  公司拟开展2024年中期分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盈利状况进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制定具体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分红金额不超过2024年相应期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23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2023年下半年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中文版英文版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章启诚、黄伟建、方敬华、支炳义、陈丽英、高强、韩洪灵、贲圣林、胡宏文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总经理黄伟建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章启诚先生、黄伟建先生、方敬华先生、郑联胜先生、支炳义先生、陈丽英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章启诚先生、黄伟建先生、方敬华先生、郑联胜先生、支炳义先生、陈丽英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2024年经营管理计划》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2024年风险管理政策》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准2024年度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2024年度审计收费为118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对外捐赠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用于履行社会责任的资金预算为710万元(不含西湖大学捐赠款项),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预算总额范围内确定具体捐赠项目以及每笔捐赠金额。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二十八、审议通过《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郑联胜先生、方军雄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原主任委员韩洪灵先生、委员高强先生、委员胡宏文先生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选举方军雄先生为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与原主任委员高强先生、委员韩洪灵先生、委员贲圣林先生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郑联胜先生、方军雄先生上述专门委员会的任期均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财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会议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6个月内(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10月8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的,则公司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10月9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财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财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不向下修正“财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22日在公司总部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会议还一并审阅了《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战略与ESG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风险控制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4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94,887,687.86元。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利益等因素,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鉴于公司在2023年10月已实施2023年中期分红,分配股息为每股0.0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32,186,938.10元。建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本次分红派息之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分红派息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实施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因公司于2020年12月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进入转股期,A股股东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总股本目前尚无法确定,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若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4,643,739,554股为基数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464,373,955.40元。基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共计696,560,893.50 元,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93%。

  (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

  根据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开展2024年中期分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盈利状况进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制定具体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分红金额不超过2024年相应期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授权2024年中期分红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授权2024年中期分红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股东利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待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8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财通证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92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公开发行了3,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88,439,622.64元。该次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资本金。具体资金用途如下:

  (一)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用于经纪业务;

  (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用于信用业务;

  (三)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用于证券投资业务;

  (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用于资产管理业务;

  (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用于投资银行业务;

  (六)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用于信息技术、风控、合规;

  (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用于另类投资子公司;

  (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用于国际业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部分项目进度未达预期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4月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3,776,304.00元(含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具体使用情况见下表:

  ■

  (二)部分项目进度未达预期原因

  近年来,受地缘政治冲突升级、全球化与区域化不断博弈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中国经济增长受到一定制约,资本市场呈现较强波动性,国际业务受到全球流动性紧缩以及全球市场出现的剧烈波动等不利影响。

  截至2024年4月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203,776,304.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为国际业务。目前该项目投入正在进行中,已完成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及向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的报备工作,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后投入项目。

  三、对相关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一)必要性

  深入推进业务转型与创新,实现战略发展目标:公司作为浙江省属券商,以深耕浙江、服务浙江为己任,以追求卓越、争创一流为目标。坚守金融服务实体本源,始终围绕客户需求,为企业壮大、百姓富足奉献专业能力,为浙江省经济发展贡献积极力量,立足浙江省金融“排头兵”站位,通过不懈努力,服务全国,走向世界,力争领行业之先,创一流券商。通过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动国际业务转型与创新,有利于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资本市场开放加速,国际化已成趋势:近年来,尽管中国市场面临全球地缘风险升温等多重挑战,但资本市场一系列高水平对外开放举措渐次落地。

  2023 年初,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和5项配套指引,完善境外上市监管制度。4月,沪深港交易所、中国结算和香港结算正式实施沪深通交易日历优化,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8月,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就推动大宗交易纳入互联互通机制达成共识。11月,香港证监会宣布将推出国债期货。

  2024 年初,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明确要助力推进高水平开放,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境内设立机构。有序推进“基金互认”“ETF互挂”“跨境理财通”等跨境互联互通业务试点,研究探索推进跨境经纪业务试点。支持证券公司通过投融资、财务顾问、跨境并购等专业服务助力中资企业“走出去”,积极服务企业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系列政策的落地将进一步促进境内外资本市场相互深度融合,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放眼未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提出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进一步推动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是大势所趋。

  (二)可行性

  公司实施相关募投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顺应市场需求。

  公司目前通过子公司财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境外证券业务,拥有经纪业务(1号牌照)、研究业务(4号牌照)和资产管理业务(9号牌照)和IPO保荐业务(6号牌照)资格,拥有RQFII、QFII、债券通资格。财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将充分发挥公司进行国际化布局的“桥头堡”作用,目标打造涵盖资管、投行、经纪、基金等在内的“一站式”境外金融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的业务链服务,使得公司能够更好地发挥境内外业务的协同效应,为股东创造更高的价值。

  四、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国际业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国际形势、市场环境等因素对于募投项目实施虽有一定影响,但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继续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合理安排,力求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部分项目达到预定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会议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过重新论证,认为本次募投项目仍具备继续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相关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4-03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下午 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 至5月15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ctse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下午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章启诚

  董事会秘书:官勇华

  财务总监:周瀛

  独立董事:韩洪灵、方军雄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16日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 至5月15日(星期三)16:00前

  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

  (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ctse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7821312

  邮箱:ir@ctse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

  (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3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总部11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现场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笃银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章荣忠先生、胡翠女士、郑杰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行为。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授权2024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基本建立了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推动其有效运行,有力保障各项业务依法合规开展,有效防控各项风险,保证公司及客户资产安全、完整,保证公司业务信息的准确、完整。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全面、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下半年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章荣忠先生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事项确认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确认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事项,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并披露信息,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章荣忠先生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预计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事项,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过重新论证,认为本次募投项目仍具备继续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事项。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 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7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二)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三)业务规模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0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4.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2年年报审计客户中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五)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黄小熠先生,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黄小熠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楠女士,201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楠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金乃雯女士,199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金乃雯女士199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金乃雯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四)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1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9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3万元。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合同。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 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 113043         债券简称: 财通转债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财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4年4月25日,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可转债转股价格的80%之情形,触及“财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财通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未来6个月内(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10月8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10月9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财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财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7号)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了3,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38亿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425号文同意,公司38亿元可转债已于2020年12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财通转债”,债券代码“113043”,存续期限6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财通转债”自2021年6月1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3.33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11.34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财通转债”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7日起调整为 13.13元/股。

  2.因公开发行配股,“财通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年4月13日起调整为11.69元/股。

  3.因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财通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0日起调整为11.49元/股。

  4.因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财通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9日起调整为11.39元/股。

  5.因实施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财通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10月20日起调整为11.34元/股。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股价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之情形,已触发“财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截至目前,“财通转债”距离6年的存续届满期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观经济、资本市场情况等因素影响较大,未能真正体现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价值。公司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6个月内(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10月8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的,则公司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10月9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财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财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目前,“财通转债”已处于转股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5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2月第二次修订)》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之要求,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7号)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由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共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9,433,962.26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3,790,566,037.74元。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790,566,037.74元已于2020年12月16日全部存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0]603号的验资报告。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收募集资金另扣除其他公开发行费用(包括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登记服务费、信息披露费及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手续费等外部费用)人民币2,126,415.10元(不含税)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实际净额为人民币3,788,439,622.64元。

  2020年度,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687,192,325.25元;2021年度,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712,807,674.75元;2022年度,公司未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2023年度,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600,000,000.00元,产生利息人民币15,319,009.52元,支付对公账户维护费人民币90.00元,收到对公账户维护费退回人民币90.00元,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203,758,632.16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公司于2022年5月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4月4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经本公司于2023年4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公司于2023年4月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12月26日,公司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0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投入资产管理业务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结余合计为人民币203,758,632.16元,其中未到归还期限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758,632.16元。

  (二)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本公司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方式,实际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54,713,25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72,050,147.6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23,233,355.46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人民币21,918,259.87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1,315,095.59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7,148,816,792.14元。上述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148,816,792.14元已于2022年4月12日全部存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2]135号的验资报告。上述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实收募集资金另扣除其他公开发行费用(包括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登记服务费、信息披露费及与配股直接相关的手续费等外部费用)人民币2,774,029.56元并考虑上述可抵扣进项税的影响后,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实际净额为人民币7,147,357,858.17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162,058,447.32 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147,357,858.17元,孳生利息人民币14,087,381.60 元,减免发行费用人民币613,207.55元,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各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设立专项账户,公司和可转债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0年12月17日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7月26日,公司因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项目更换保荐机构,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的保荐协议终止,中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接。公司和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和中信证券与上述相关银行签订了〈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

  公司对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已设立专项账户,公司和配股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22年4月12日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

  注:经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公司于2022年5月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4月4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经本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公司于2023年4月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12月26日,公司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0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投入资产管理业务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结余合计为人民币203,758,632.16元,其中未到归还期限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758,632.16元。

  2. 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各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三、募集资金2023年度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披露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约定如下: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含3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补充公司资本金。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用于经纪业务;

  (2)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用于信用业务;

  (3)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用于证券投资业务;

  (4)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用于资产管理业务;

  (5)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用于投资银行业务;

  (6)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用于信息技术、风控、合规;

  (7)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用于另类投资子公司;

  (8)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用于国际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披露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约定如下: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支持业务发展,提升风险抵御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从而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用于发展投资与交易类业务;

  (2)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

  (3)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用于发展投资银行业务;

  (4)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用于加大信息技术及风控合规投入;

  (5)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用于补充其他营运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本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于2021年1月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1,712,059,488.03元置换2018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15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 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

  不适用。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于2022年5月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4月4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经本公司于2023年4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公司于2023年4月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12月26日,公司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0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投入资产管理业务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到归还期限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2024年4月1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0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 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

  不适用。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均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203,758,632.16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为国际业务。

  经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于2022年5月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4月4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经本公司于2023年4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公司于2023年4月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12月26日,公司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0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投入资产管理业务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到归还期限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其他相关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营业部的专项账户中。

  2. 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附表: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表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续)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

  注1:募集资金净额系根据可转换债券面值和发行数量并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得出。

  注2:公司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投入的资金均包含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注3: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88,439,622.64元,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560,377.36元调整国际业务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附表2: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净额系根据配售股票数量和发行价格并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得出。

  注2:公司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投入的资金均包含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注3: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47,357,858.17元,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4,692,289.43元调整投资与交易类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信息技术及风控合规投入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注4: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人民币14,087,381.60 元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免收配股发行上市费人民币613,207.55元的合计金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免收2022年度相关费用的通知》(上证发[2022]40号文),上海证券交易所免收上市费用人民币650,000.00元(不含税上市费用为人民币613,207.55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36,792.45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依法开展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等有关业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广泛并且具有不确定性,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包含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梳理确认,并对2024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

  3.关联租赁支出

  ■

  4.自关联方取得的利息净收入

  ■

  5.自关联方取得的投资收益

  ■

  6.存放于关联方款项

  ■

  注:本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国债冲抵保证金业务取得相关账户非货币充抵的客户权益金额为人民币403,316,048.00元。

  7.与关联方进行衍生品交易的余额

  ■

  8.购买关联方发行的金融资产余额

  ■

  9.关联方持有由本集团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基金份额

  ■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需要,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在2024年度及至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

  1.控股股东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浙江金控”)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29.16%。浙江金控注册资本1,200,00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金融类股权投资、政府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与资产管理业务。

  2.其他关联方

  (1)关联法人

  除上述控股股东外,其他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以及由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的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四、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属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2.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定价合理、公平,未发现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监事回避了表决,待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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