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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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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上海东方嘉盛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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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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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东方嘉盛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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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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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重庆光焰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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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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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武汉嘉泓永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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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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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重庆东方嘉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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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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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昆山市嘉泓永业供应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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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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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担保额度预计,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对于授权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及集团内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各子公司均有不同的融资需求,此次制定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推动其业务更好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力或重要影响,公司为此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本次担保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由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制定对外担保额度的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推进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而定,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力或重要影响,公司为此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金额为56,792.87万元,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9,546.3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2.41%。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为449,903.28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不存在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持续拓展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及各子公司在2024年度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9.3亿元(含159.3亿)的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方式为质押、信用或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在授信期内,该等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具体授信行如下所示:

  ■

  本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主要用于提供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合规金融机构借款相关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等以实际审批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与合作银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59.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59.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59.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59.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使用融资,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未经相关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前述投资。

  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2024年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存量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二年。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可操作主体

  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的说明

  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要求

  公司在对2024年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日常对外支付需求,及时进行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以上操作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六、风险及管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邓建民先生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并授权邓建民先生办理上述额度项下具体事项。为简化在以上额度内每次办理业务的手续,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上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加盖其私人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本公司负责。

  2、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根据银行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资金状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报内审部。

  3、内审部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性进行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批。

  4、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内审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提出监管报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6、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制定相应银行理财产品的内控制度,通过制度的规范以及流程的管控,有效规避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风险。同时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会对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对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的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发展的需求,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随着公司各类业务的稳步增长,公司日常经营收付的资金量随之增加,为进一步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效益,回报广大股东,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于本年度内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进一步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效益,回报广大股东,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2024年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存量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九、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效益,回报广大股东,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2024年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存量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有效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为不超过20亿美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业务、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业务等)。受国际大环境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较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有效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对上述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合约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有价证券等;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人民币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

  经公司及子公司预测,2024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20亿美元,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操作金融衍生品以公司进出口贸易业务为基础,达到降低财务结算成本及获取无风险收益的目的。

  2、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开展套期保值等业务。

  3、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

  4、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监事会审议关于2024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业务、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业务等)。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及子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且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20亿美元。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5日,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

  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9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2.88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萍,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亚仕,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童登书,1987年起在致同执业,199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评估,并结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情况,认为该所完全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对致同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和细致考察,认为致同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4-021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0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上述各议案已经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至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法定假期除外)。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春伏

  电话:0755-29330361

  传真:0755-88321303

  电子邮箱:ir@easttop.com.cn

  5、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9”,投票简称为“嘉盛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进行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投票说明: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无指示,则本人/本单位之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书签发日期:2023年月日

  注: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连同参会登记材料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或之前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在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短信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孙卫平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在认真听取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卫平女士所作《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生产经营的情况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依据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2023年度经营状况进行编写,反映了董事会2023年度在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成果。

  现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卢少平先生、谢晓尧先生和离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艳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及2024年考核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薪酬采用津贴制,2024年度津贴为65000元整(含税),由公司按月平均发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履职考核程序同时适用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其他相关规定。

  董事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及2024年考核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及福利,具体适用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孙卫平、李旭阳、汪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集团内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各子公司均有不同的融资需求,此次制定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推动其业务更好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事项中,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力或重要影响,公司为此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本次担保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由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4-021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0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上述各议案已经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至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法定假期除外)。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春伏

  电话:0755-29330361

  传真:0755-88321303

  电子邮箱:ir@easttop.com.cn

  5、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9”,投票简称为“嘉盛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进行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投票说明: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无指示,则本人/本单位之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书签发日期:2023年月日

  注: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连同参会登记材料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或之前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在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短信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何一鸣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符合《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计划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及2024年考核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定对外担保额度的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推进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而定,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力或重要影响,公司为此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9.3亿元(含159.3亿)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效益,回报广大股东,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2023年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存量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业务、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业务等)。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及子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且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20亿美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16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7年7月18日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345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94元。截至2017年7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4,681.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05.1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576.6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1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3,082.6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7,010.0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717.8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83.99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减手续费净额233.85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968.3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5,050.99万元。

  综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5,050.99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197.7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65.1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27.9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减手续费净额237.2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9年9月16日经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8月3日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5月18日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深圳深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7月1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及“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实施的主体由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2018年11月14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也相应地变更,同时终止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8月1日,本公司对原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变更为“兴亚股权投资项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涉及的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也相应变更。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原开立的账号为8110301013000363927的募集资金专户截止至2019年10月31日的余额,全部转至本公司新开设的账号为8110301012200479423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本公司已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三方监管协议同时解除。

  2022年10月27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募投项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变更为“‘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协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东方嘉盛”),已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原计划投入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14,037.79万元及其利息(利息金额以银行结算为准)将全部转为投入“‘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已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12月23日全部签署完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38.47万元(其中2023年度利息收入3.74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22万元(其中2023年度手续费0.34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7,406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8月16日,公司已将前次暂时补流授权项下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协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264.01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197.72万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3年8月17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1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同意将“信息化建设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2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同意将“‘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3年11月29日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本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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