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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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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计提减值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计提上述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2,060.10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度营业利润12,060.10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事项符合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确认及核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2,060.10万元,减少营业利润12,060.10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资产状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合理处理,准确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相关资产减值符合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工作程序合规,账务处理正确,能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有助于公司向社会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30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减值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减值补偿协议》)的相关要求,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概述

  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12月24日召开的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1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通过向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司)100%股权。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0〕1552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止,湖北公司全部权益价值以市场法的评估价值为612,161.04万元。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湖北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612,161.04万元。公司以3.61元/股的价格向国家能源集团发行1,441,376,398股股份以及支付现金91,824.16万元,用于购买湖北公司100%股权。

  (二)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2021年1月8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1〕8号),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2021年3月17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8号),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021年4月2日,湖北公司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2021年4月28日,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非公开发行1,441,376,398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资产减值补偿安排

  根据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签署的《减值补偿协议》,此次交易中的标的资产湖北公司在减值承诺期内(2021年至2023年)若发生减值应按照《减值补偿协议》的约定对公司进行补偿。

  减值承诺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聘请评估机构或估值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或估值,并出具专项评估报告或估值报告。根据评估结果或估值结果,由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具有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经减值测试,如标的资产价值较此次交易价格出现减值,则国家能源集团按照如下约定向公司就减值部分计算应补偿金额并进行逐年补偿:

  当年应补偿金额=当年标的资产减值额-减值承诺期内累积已补偿金额

  上述当年标的资产减值额为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减去当年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或估值,并应扣除减值承诺期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补偿义务主体应优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进行补偿,股份不足以补偿时,再以现金进行补偿,补偿总金额应不超过公司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向国家能源集团支付的交易对价总额。

  (1)当年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年补偿金额÷本次交易发行价格;若在补偿期内,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或分配股票股利的,则当年减值测试资产的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为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的股份数量×(1+转增或分配股票股利比例)。如依据前述公式计算出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2)当年应补偿现金金额=当年应补偿金额-(当年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每股发行价格)。

  三、承诺期内标的资产发生的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事项

  2023年度湖北公司向公司分配现金股利112,885,090.36元,除此外未发生股东增资、减资及接受赠与的情况。

  四、减值测试报告编制基础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减值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编制了减值测试报告,公司对本次重组所涉及的标的资产于2023年12月31日进行减值测试的依据是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减值测试项目所涉及的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1250号),依据该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湖北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结果为714,774.09万元。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24)第010993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估值扣除减值承诺期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后,标的资产没有发生减值。

  五、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结论

  通过以上测试,公司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减值测试标的资产未发生减值。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审议意见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编制《减值测试报告》,编制依据、编制程序合法合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的评估值高于交易作价,没有发生减值,测试结论合理,客观公正,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减值测试项目所涉及的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4.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5.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

  6.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31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868号《关于核准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二十四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99,667,22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01元,募集资金总额120,000.00万元,扣除主承销商发行费用1,132.0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18,867.92万元。已于2021年12月24日全部到账,且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报告号:众环验字(2021)0210061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

  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已经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2022年2月28日已办理前次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结余金额146,589.86元(利息收入)已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将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专字(2022)0210011号《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21年1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金额合计人民币928,311,600.00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916,990,243.50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有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2年1月11日,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已实施完成。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为偿还本公司银行贷款及支付购买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股权交易的现金对价,上述募投项目均未做出使用效益承诺,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8号)核准,向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

  2021年4月19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已受理本公司向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1,441,376,398股股票的登记申请材料,股份登记到账后本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2,549,660,478股,该次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4月28日。

  2021年12月24日,公司向二十四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9,667,22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新增股本人民币199,667,221.00元,变更后的累计股本为2,749,327,699股,该次股份于2022年1月21日完成上市发行。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2021年4月2日,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过户至本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国电湖北电力股东变更等事宜并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二)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交割基准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生产经营情况

  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火力及水力发电,自完成交割以来生产经营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处于正常经营状况。

  (四)效益贡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减值补偿协议》相关约定,此次交易中的标的资产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发生减值。

  五、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2024年4月24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编号:2024-032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为压减企业层级,优化上市公司管理架构,提升管理效率,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电力)。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北电力。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湖北电力的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注销,湖北电力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长源电力依法承继,长源电力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4月7日

  公司住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

  注册资本:274,932.7699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冬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煤炭开采;保险代理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煤炭及制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黑色金属铸造;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2月1日

  公司住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

  注册资本:198,977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丹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电源、热源、热网、水资源、铁路、新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电力、热力的综合利用;通信(不含无线发射设备)、信息、环保、电力科学研究及电力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力成套设备采购、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本次吸收合并经批准完成后,长源电力作为合并方整体吸收合并湖北电力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湖北电力的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注销解散,湖北电力所属的分公司隶属关系变更至长源电力,长源电力存续经营;湖北电力持有的股权由长源电力承继。

  2. 长源电力持有湖北电力1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198,977万元,本次吸收合并经批准完成后,长源电力注册资本保持不变;长源电力公司名称、股权结构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

  3. 本次吸收合并基准日确定为2023年12月31日,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长源电力承担。

  四、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湖北电力系长源电力全资子公司,长源电力吸收合并湖北电力有利于压减企业层级,优化上市公司管理架构。湖北电力财务报表已纳入长源电力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长源电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长源电力的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授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需提交长源电力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与吸收合并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办理资产转移、权属变更、工商登记等,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吸收合并办理完毕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33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重新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变化的情况

  (一)年初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与披露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2月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与披露,预计2024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及其下属单位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156,844万元。其中,采购燃料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 973,176万元。

  (二)重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经统计测算,2024年公司采购燃料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将由年初预计的973,176万元调整为974,676万元,增加1,500万元,从而导致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将由1,156,844万元调整为1,158,344万元,增加1,500万元。

  重新预计的采购燃料关联交易调整情况如下:

  2024年2月,公司预计的采购燃料关联交易金额总金额为973,176万元,其中国能销售768,551万元,国能煤炭 171,000万元,国能航运 26,125万元,新疆能源 7,500万元。现由于煤源供应方发生调整,预计新增与神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华运销)的采购燃料关联交易金额15,000万元;预计将增加与新疆能源的采购燃料关联交易金额1,500万元,调整为9,000万元;预计将减少与国能销售的采购燃料关联交易金额15,000万元,调整为753,551万元。因此,公司采购燃料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将由年初预计的973,176万元调整为974,676万元,增加1,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参加会议的4名关联董事王冬、王强、刘晋冀、朱振刚均回避了对此项议案的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能销售)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小奇

  注册资本:778,879.59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批发经营(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销售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运输代理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37号楼B1402室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

  截止2023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2,773,813.22万元,净资产1,366,353.7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5,547,230.21万元,净利润182,676.32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能销售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国能销售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二)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疆能源)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海潮

  注册资本:912,488.199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开采及销售;发电;餐饮服务;住宿(上述经营范围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机械制造与维修;农业、林业开发;矿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的销售;机票销售代理;房屋、场地及设备租赁,劳务派遣;矿业咨询服务;装卸搬运;运输代理;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经营站;铁路货物运输;其他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普通货物仓储;石油及制成品批发;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钢铁及有色金属销售;建筑工程总承包;物业服务;职工培训;疗养;供暖。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中路518号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

  截止2023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3,984,600万元,净资产1,714,5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132,400万元,净利润378,20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疆能源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新疆能源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神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简称神华运销)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小奇

  注册资本:32,251.97万元

  主营业务: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进出口业务;煤炭的综合利用和深加工;机电产品及设备的销售、租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家用电器、文化办公用品、纺织品、建筑材料的销售。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26号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

  截至2023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99,926.12万元,净资产48,565.2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30,803.55万元,净利润 4,063.7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神华运销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神华运销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 公司所属火电企业向关联方国能销售、新疆能源采购煤炭的价格,对应年度合同采购部分,执行国家电煤中长协定价政策;对应现货采购部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公开挂网询价。

  2. 公司向关联方神华运销采购长协进口煤,采购煤价参照受载当月进口煤源的价格指数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交易价格公允、公开、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提高效益,保证业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1. 国能销售、新疆能源作为国有大型煤炭集团,煤质稳定优良,资源组织及供应保障能力强。公司与其开展煤炭采购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煤源结构,保障煤炭供应,合理控制燃料成本。

  2. 神华运销作为国家能源集团进口煤长协直采供应商及物流组织方,议价能力较强,具有进口煤采购规模优势及成本优势,有利于公司拓展进口煤采购渠道,提升电煤保供控价能力。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审议意见如下:

  公司重新预计的2024年采购燃料关联交易是为了保障煤炭供应和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重新预计的采购燃料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审核确认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22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王冬董事、李海滨董事、王强董事、李亮董事、汤湘希董事、王宗军董事现场出席会议,朱振刚董事、刘晋冀董事、张红董事通过网络视频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该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该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公司董事会战略(ESG)委员会对该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实现营业收入1,445,713.34万元,发生营业成本1,320,712.27万元,税金及附加8,656.13万元,管理费用11,250.02万元,财务费用41,739.76万元,研发费用5,544.25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906.02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0,154.08万元,其他收益1,113.07万元,投资收益4,808.97万元,营业外收支净收益430.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51,391.11万元,同比增加24,970.11万元;所得税费用14,491.58万元,同比减少0.88万元;实现合并口径净利润36,899.53万元,其中,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34,906.2万元,同比增加22,618.5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34,270.32万元,同比增加29,150.12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127元/股,同比增加0.0823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57%,同比增加2.28个百分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该报告根据对2024年电力、煤炭、资金等市场环境与形势预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安排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公司2024年各项预算指标,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开展2024年生产经营、投资建设、改革发展等工作,提高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预分配方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以2023年股本2,749,327,699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39元(含税),预计本次分配股利金额为10,722.38万元,占公司2023年实现的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比例为30.72%。本次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安排的议案》

  会议同意结合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目标,按照投资计划编制原则制定的2024年度投资计划。

  公司董事会战略(ESG)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该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事项符合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确认及核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2,060.10万元,减少营业利润12,060.10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资产状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合理处理,准确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财务)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目前未发现国能财务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国能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重大风险问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4名关联董事王冬、王强、刘晋冀、朱振刚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会议认同以上测试结果,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的评估值高于交易作价,没有发生减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4名关联董事王冬、王强、刘晋冀、朱振刚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升运营效率,会议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战略(ESG)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运作,充分发挥董事长专题会作用,保障董事长依法高效行使职权,会议同意修订《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批准施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对外捐赠管理,会议同意修订《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批准施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部机构调整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设立科技信息部,不再与生产管理部合署办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议同意聘任宋艳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

  会议同意对公司2024年采购燃料关联交易进行重新预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4名关联董事王冬、王强、刘晋冀、朱振刚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2:50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楼206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4)。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宋艳军先生简历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宋艳军先生简历

  宋艳军,男,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天津电力建设公司市场部副经理,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B厂副厂长,江苏国华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能四川天明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34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2:50;

  (2)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3:00;

  (3)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4)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楼2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提案内容及披露情况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该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024)和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和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和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和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预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公司将以2023年股本2,749,327,699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39元(含税),预计本次分配股利金额为10,722.38万元,占公司2023年实现的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比例为30.72%。本次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026)。

  (6)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和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安排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战略(ESG)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027)。

  (8)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升运营效率,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战略(ESG)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032)。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公司3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内容。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911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按本通知附件2的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在会前提交公司。

  2.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文琪;联系电话:027-88717133;传真:027-88717134;电子邮箱:20086741@ceic.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966,投票简称:长源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                                      ,

  持股性质:                  ,数量:              。

  2.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3.对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023年度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请在表决结果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同一议案只能标明一处表决结果,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都未标明的视为弃权,标明了两处或三处的视为无效,计入无效票数。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栏目中用“√”明确授权委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23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其中韦正海监事、罗丹监事现场出席会议,黄敏监事通过网络视频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韦正海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同意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认为该报告根据对2024年电力、煤炭、资金等市场环境与形势预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安排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公司2024年各项预算指标,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开展2024年生产经营、投资建设、改革发展等工作,提高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预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预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在报告期内持续开展内部控制规范化建设工作,并对公司所有纳入评价范围的经济业务与事项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公司在所有重大经济活动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9.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公司计提相关资产减值符合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工作程序合规,账务处理正确,能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有助于公司向社会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财务)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目前未发现国能财务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国能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重大风险问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以下简称减值测试报告)得出结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的评估值高于交易作价,没有发生减值。监事会认为:减值测试报告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减值补偿协议》的约定,在评估机构出具的专项评估报告的基础上编制,编制依据、编制程序合法合规,减值测试报告结论客观公正。同意该减值测试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问题,同意该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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