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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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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合一集成式电驱动系统                          电源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产品分为智能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两大类,相关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模式如下:

  1.研发模式

  公司总体有三种研发模式:(1)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如智能装备业务领域的核心工艺装备和数字化运营系统,如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业务领域的所有关键技术和工艺等。(2)以客户为导向的研发模式。公司始终以技术为触点绑定客户,研发理念从自控产品核心技术向形成技术生态圈转化;同时灵活开展与客户联合研发模式,公司提供完整产品及灵活切分的合作边界,让客户在智能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技术生态圈下按自己的意愿成长发展,与客户形成强绑定。(3)整合外部资源开展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机械设备类、电气类、机加工类及辅材等。其中,对机械设备类、电气类原材料的采购,采购管理部根据采购计划编制采购订单,经过招标竞价流程确定供应商和采购价格,签订采购合同进而进入供货流程;对于机加工类的采购,采购管理部根据生产所需向供应商定制采购,由供应商根据公司提供的图纸和标准加工。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在选择供应商时,综合考虑其在产品质量、产品供应的稳定性、产品报价、产品技术支持与服务等方面的综合实力,选择性价比高的供应商。同时,公司在产品的采购过程中对供应商持续进行评价和管理。

  3.生产模式

  公司智能装备属于非标定制产品,生产计划按照具体项目的合同交货期来安排。公司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制定项目总体计划,项目执行部门拟定具体计划。公司机械设计团队和硬件设计团队针对具体项目设计方案图纸,同时由电气设计团队完成控制系统和软件的适用设计。根据项目计划和设计图纸,采购部完成物料采购,经设备制造、单元装配与调试、整线装配与集成、生产线调试、初验收等环节后,发货至客户现场并完成客户现场的装配调试,经客户试生产后予以终验收。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产品属于标准化产品,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方式进行生产,公司接受客户订单,由生产部门按照客户订单组织生产。

  4.销售模式

  公司智能装备业务的客户主要为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和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系根据客户定制化需求制造的非标准化产品,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项目订单。单个项目合同签订流程一般为:承接项目前,公司与客户进行技术交流,了解客户需求,制定项目规划方案;根据规划方案,制定技术方案,确保满足客户要求;结合客户的预算、项目成本、竞争对手情况等因素制定项目报价并参加客户组织的招投标;项目中标后,公司按技术协议和商务合同标准要求签订合同。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业务的客户主要为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该产品为标准化产品。公司销售部门通过前期市场调研、拜访整车生产厂商等方式获取市场信息,整车生产厂商通过现场考核公司的研发能力、生产制造能力、供应链管理能力、质量管理能力等,考核通过后公司进入整车生产厂商供应商体系。后续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具体车型对应的电机电控零部件批量供货资格。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智能装备行业发展阶段、基本特点及技术门槛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智能制造已成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是制造强国建设的主攻方向。

  我国制造装备呈现出自动化、柔性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的特点,传统的制造装备逐步升级换代为智能装备,制造业呈现出以智能工厂为载体、以网络互联为支撑的新形态,具备信息深度自感知、智慧优化自决策和精准控制自执行等功能。国内制造业企业在提升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内生需求持续增长,智能装备市场日新月盛。同时,智能装备也是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的载体,我国新一代信息技术部分已经走在世界前列,未来将加快这些技术应用创新,有助于智能装备行业技术进步和发展。

  智能装备具有知识密集、技术创新等特点,智能装备的开发需要对目标产品及其制造工艺具有深刻理解和认知;智能装备行业的发展需要产品和工艺大数据的支持;同时智能装备的开发需要智能技术和数字化手段的支持,这三个要素形成了智能装备行业的技术门槛。

  (2)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行业发展阶段、基本特点及技术门槛

  2023年,行业内卷和激烈竞争给电机电控零部件企业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挑战,但这也促进了行业的优胜劣汰和资源整合。具有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的企业将有望在未来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行业的领军企业。同时,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市场的不断成熟,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行业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新能源汽车的动力性、经济性、驾驶舒适性等需求定义了电机电控零部件产品,要求其做到低成本、高性能、高可靠和轻量化,这使得电机电控零部件呈现出集成化、高速化及高效化的技术趋势。在产品形态方面,电机电控零部件产品由三合一向多合一深度集成发展;在技术方面,扁线电机、基于SIC的800V高压电驱动技术、功能安全、EMC/EMI、NVH等技术成为重要的发展方向。

  未来,电机电控零部件行业进一步突破的门槛主要集中在机电热磁一体的多物理场的设计与优化技术、少稀土的电机技术、深度集成控制系统设计技术、面向乘客体验的多性能优化技术、大规模的高效柔性制造技术等方面。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深耕于智能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领域,为客户提供智能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产品,已成为智能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的主流供应商,实现了智能装备走向世界,电机电控全国领先。

  在智能装备领域,公司凭借自身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良好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配套服务能力,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塑造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智能装备业务综合竞争力和市占率位居国内前列。

  在动力电池/电芯智能装备领域,公司开发了电芯、模组、PACK以及储能装备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公司已服务的客户包含宁德时代、国轩高科、亿纬锂能、欣旺达、万向等电池生产企业,以及特斯拉、北京奔驰、沃尔沃、上汽通用、大众安徽、蔚来汽车等整车企业,产品应用范围覆盖锂离子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以及半固态电池等。

  在汽车动力总成智能装备与装测生产线领域,公司掌握了多项关键核心装备的设计与制造技术,在电驱动系统、混合动力系统的智能制造工艺装备和装测生产线方面居行业前列。

  在车身智能连接装备与生产线领域,公司拥有国内领先的试验验证平台,积累了丰富的工艺库与知识库,建立了完善的项目技术、管理与实施标准,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可以为客户提供从方案规划、模拟仿真、设计开发、项目管理、集成实施到服务与优化的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在复合材料轻量化车身连接技术和高节拍工艺技术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已获得国内外多个知名车企的轻量化车身智能连接生产线订单,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在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产品业务领域,公司建立了全系列的研发、验证、生产、检测等平台,形成了成熟的平台化产品。凭借公司在智能装备领域的技术积累,公司自主开发了电驱动系统智能装测生产线,建立了基于IATF16949体系的制造和供应系统。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已批量应用于长安汽车、本田汽车、越南VINFAST、吉利汽车、东风汽车、蔚来汽车、奇瑞汽车、江淮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并持续获得理想汽车等新客户新项目的定点。该业务的发展规模和经营质量居行业前列。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智能装备领域

  智能装备是一种集机械系统、电气控制系统、信息管理系统等多种技术于一体,能够减少生产过程对人力劳动的依赖,显著提高生产精度、生产质量和生产效率的设备,已经被广泛应用于汽车制造、消费电子产品制造、工程机械制造、医疗器械制造、仓储物流等多个领域。智能制造具有复杂性及系统性等特点,实现智能制造的转型升级是长期持续的过程,下游客户对智能制造的需求亦呈现多样化、差异性等特征,不仅需要智能装备制造企业持续保持技术创新,也对其产品供给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因此,具备智能装备整体解决方案而非单一产品的供应商更具竞争力。

  全球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提速下,全球范围看,轻量化车身、不锈钢车身、一体式压铸乃至滑板底盘等制造技术是全球汽车智能装备行业未来将逐步衍生的新兴技术。目前智能装备制造跨国企业主要集中在美国、德国和日本,且产业集中度较高,从企业战略发展来看,基于智能装备制造领域成熟性与垄断性,差异化、系统化和垂直并购是该领域企业追求技术优势增长及市场规模扩张最常见的模式,行业第一梯队着眼于全球市场网络,形成了全球化的创新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服务布局,以保持其领先地位。

  我国的智能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深度和广度正逐步提升,以自动化成套生产线、智能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新型传感器为代表的智能装备产业体系初步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智能装备实现突破,行业内部分产品已经在技术标准、稳定性、可靠性上已能与国外品牌展开竞争,并且在进口替代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目前,我国正大力推进新质生产力建设,新质生产力是由技术创新、生产要素创新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形成的当代先进生产力,它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组合的质变为基本内涵,以生产效率和效益提升为核心标志。智能制造和装备是新质生产力的具体体现之一,而新质生产力则为智能制造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和基础。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推动着制造业向着更高水平发展。

  (2)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领域

  当前,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有关技术加速融合,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成为汽车产业的发展潮流和趋势。新能源汽车融汇新能源、新材料和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种变革性技术,推动汽车从单纯交通工具向移动智能终端、储能单元和数字空间转变,带动能源、交通、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改造升级,促进能源消费结构优化、交通体系和城市运行智能化水平提升,对建设清洁美丽世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

  受益于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电机电控零部件的搭载量也持续攀升。据信达证券预测,预计中国电机电控零部件2025年市场空间为1319亿元,2021-2025年复合增速约为38%,市场空间巨大。新兴势力如小米、滴滴等从自身生态出发拥抱新能源汽车蓝海,纷纷跨界入局造车,并给出激进量产计划;新兴势力对其快速量产、迅速成功和长期稳定的诉求对电机电控零部件供应商的技术前瞻性、开发敏捷性(尤其软件)及供应能力提出高要求。电机电控技术经过数年发展,跟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爆发,将从早期的单一同质化产品向技术驱动型市场发展。

  随着新能源车型不断出现和对性价比的不断追求,高压、高功率密度、高集成度成为各部件的发展趋势。电机方面,逐渐转向扁线化和油冷;电控方面,随着SIC的降本,未来SIC方案渗透率有望提升。从电机电控零部件整体来看,集成化依然是未来大势所趋,行业开始布局集电机、电控、电源、减速器为一体的“多合一”系统;同时对产品NVH、EMC、安全性和可靠性的要求越来越高。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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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369,090.49万元,同比增长5.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417.19万元,同比下降236.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354.28万元,同比下降327.2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423.87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716,117.06万元,较期初下降2.91%;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32,605.84万元,较期初下降9.2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海流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从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角度出发,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公司全体监事通过积极出席报告期内各次监事会、股东大会,并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等方式,认真勤勉地履行法律和股东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决策程序、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等进行了检查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整体经营成果。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及发展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8、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可保证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考核管理办法的所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2、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处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通过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和监事薪酬方案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每人12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办理五险一金。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2024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办理五险一金。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和公司所处地域薪酬水平,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及年度奖金构成,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项补贴、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奖金确定。

  三、其他规定

  1、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俞琦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汤东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简历:

  汤东华:男,1984年11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硕士学历。2010年7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BIW事业部研发部部长、技术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东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系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包含截至目前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0,500股,已经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500股,已经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500股。汤东华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汤东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

  4.会议由董事长林巨广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管理层在公司董事会的带领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股东大会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核查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和审计过程中切实起到了监督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勉、尤建新、王桂香提交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三名独立董事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4,171,857.4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43,846,730.44元。

  充分考虑到公司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需求,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

  1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强化内部控制机制,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并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13.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在行业情况和公司自身情况,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8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联委员已全部回避表决,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1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在行业情况和公司自身情况,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林巨广先生、刘蕾女士、王淑旺先生、申启乡先生四位非独立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尤建新先生、李勉先生、王桂香女士三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马文明先生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1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在职董事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6.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汤东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关联董事王淑旺先生、申启乡先生、马文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王淑旺先生、申启乡先生、马文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以控制激励成本为前提,以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基准,最终确定实际行权价格,该行权价格不得低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制定的行权价格;

  ⑤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等;

  ⑥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数量、行权条件等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⑦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是否可以行权;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⑨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取消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⑩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⑾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一直有效。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关联董事王淑旺先生、申启乡先生、马文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另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5)。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利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公司2023年度不分配利润,主要是基于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需求的综合考虑。

  3.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4,171,857.4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43,846,730.44元。

  充分考虑到公司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需求,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及发展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公告编号:2024-010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巨一科技”)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就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5,5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98,436,816.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7,063,183.9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11月5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27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50,045,623.88元;(2)公司将前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元;(3)收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5,951,391.94元;(4)收到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2,027,297.32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321,372,553.13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分别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城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合肥巨一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前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补充营运资金账户余额为尚未支付或者已支付尚未完成置换的发行费用以及由该部分募集资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益;

  2、验资户余额已转入其他募集资金专户。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984,876,432.67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

  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理财未到期余额。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智能装备产业化升级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53,539,885.05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2024年1月23日,公司已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023年度,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153,225,009.69元。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1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因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安徽巨一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对于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不存在重大问题。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30Z1543号)认为:巨一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巨一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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