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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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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郑晓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文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郑晓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文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4-34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5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董事会同意在2022年获批的超短期融资券额度到期后,以公司为发行主体,发行额度预计不超过8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按照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获批注册的超短期融资券额度发行情况

  公司于2022年在银行间市场注册了8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额度。至今以公司为发行主体,成功发行了5期超短融,已发行的超短融明细如下:

  ■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目的

  1.融资成本更低。在传统银行融资价格不稳定,按照目前债券市场行情预测发行超短融可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降低利率风险。

  2.融资产品期限的多元化配置。目前公司短期融资仍依赖银行借款,超短融丰富了公司的短期融资渠道。

  3.提高信用形象,扩大公司影响力。发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有助于公司积极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通过评级、信息披露等手段约束与规范公司经营发展,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

  三、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预案

  ■

  四、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期数、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聘请本次发行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4-35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5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2022年获批的中期票据额度到期后,以公司为发行主体,发行额度预计不超过40亿元的中期票据。按照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获批注册的中期票据额度发行情况

  公司40亿中期票据于2022年获得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复。额度注册成功后,因长期债券的利率较高,公司未发行中期票据。

  二、本次注册中期票据额度的目的

  1.发行中期票据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降低融资风险,使公司负债结构更加合理。

  2.发行中期票据有利于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和知名度,为公司打下良好的信用基础,对公司形象提升具有积极的意义。

  3.融资产品期限的多元化配置。目前公司长期融资仍依赖银行借款,中期票据丰富了公司的中长期融资渠道。在银行贷款趋紧的情况下,中期票据是一种较为有效的补充融资方式。

  三、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预案

  1.注册和发行规模

  本次拟注册中期票据的规模不超过40亿元,在注册有效期内,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可选择一次或分期发行中期票据。

  2.发行期限

  本次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

  3.发行利率

  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4.计算类型:固定利率

  5.募集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满足企业日常流动资金需求及到期有息负债的置换。

  6.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四、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期数、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聘请本次发行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4-36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申请注册(备案)

  发行永续债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5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申请注册(备案)发行永续债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1年获批的永续债产品额度到期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申请注册(备案)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的永续债产品。按照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获批注册的永续债产品发行情况

  公司于2021年在银行间市场注册了50亿元永续债额度。至今以公司为发行主体,成功发行了2期永续债,已发行的永续债明细如下:

  ■

  二、永续债产品发行方案

  (一)发行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备案)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注册(备案)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

  (三)信用评级:主体评级AA+

  (四)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责及补充营运资金,优化公司融资结构。

  (五)发行期限:本次拟注册(备案)产品期限不超过“3+N”年,根据市场环境择优选择。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金融机构注册(备案)通知书为准。

  三、本次发行永续债产品的申请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永续债产品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永续债产品的发行工作,根据适用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办理与本次永续债产品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公开招标选聘永续债产品相关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

  2、确定永续债产品具体的额度注册、发行方案、担保事项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发行时机、发行条款、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永续债产品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与永续债产品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永续债产品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办理与永续债产品申请注册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上述授权在本永续债产品注册(备案)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四、本次发行永续债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有助于增加公司流动资金,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促进公司经营发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4-31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健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2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2022年获批的超短期融资券额度到期后,以天健集团为发行主体,发行额度预计不超过8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该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2022年获批的中期票据额度到期后,以天健集团为发行主体,发行额度预计不超过40亿元的中期票据。该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申请注册(备案)发行永续债产品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21年获批的永续债产品额度到期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申请注册(备案)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的永续债产品。该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4-32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红荔西路7019号天健商务大厦15楼151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4名。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推举周文豪监事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与会监事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申请注册(备案)发行永续债产品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申请注册(备案)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的永续债产品的议案,理由充分、合理。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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