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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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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陈利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武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宏廷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利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武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宏廷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5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利浩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陈利浩先生、向万红先生、林武星先生以现场方式出席,其他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财务报表进行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以及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陈利浩先生、王新勇先生、刁进先生、龚政先生、林武星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补充确认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公司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超出《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约定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是年末资金量较大时的偶发行为,公司发现后及时采取措施将存款金额控制至《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约定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限额内。超额时间很短,且按约定利息正常计息,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陈利浩先生、王新勇先生、刁进先生、龚政先生、林武星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业务服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则,制定《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陈利浩先生、王新勇先生、刁进先生、龚政先生、林武星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陈利浩先生、王新勇先生、刁进先生、龚政先生、林武星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开竞争性谈判结果,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与交流,认为致同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顺利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时,致同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6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金柱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8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年6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协议约定资金存放类预计交易额为:年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协议有效期一年,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5月20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由于年末客户回款较为集中导致公司账户资金量较大,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2日,公司在中电财的日存款余额超出《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约定的每日存款余额最高限额,最高为2023年12月31日,存款余额6.28亿元。2024年1月3日,公司已将部分资金从中电财账户转出,确保每日存款余额在协议约定范围之内。

  因中电财与公司控股股东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数科”)同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谭永香

  注册资本:2,80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共同持有中电财100%的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电财总资产3,112.17亿元,净资产488.22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9.86亿元,净利润45.34亿元。

  3.历史沿革及业务情况

  中电财成立于1993年12月,是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280亿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持股51%,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中电财本部位于北京,拥有26家区域及省级分支机构。中电财主要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成员单位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服务对象提供金融服务。中电财服务地域广、业务范围全,注册资本金、资产规模、利润总额等多项指标在国内财务公司行业中均名列前茅,十二次荣获“中国金融机构金牌榜·金龙奖”年度最佳财务公司称号。

  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共同持有中电财100%的股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持有国网数科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电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经查询,中电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2日期间,公司在中电财的日存款余额超过了预计的每日存款余额最高限额5亿元,最高为2023年12月31日,存款余额为6.28亿元,超额1.28亿元,现对超额存款补充确认。

  超额存款按照《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约定的利息正常计息,即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为同类存款提供的利率,不低于中电财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同类存款利率。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2日,公司在中电财的存款余额超出《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约定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是年末资金量较大时的偶发行为,公司发现后及时采取措施将存款余额控制至《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约定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限额内。超额时间很短,且按约定利息正常计息,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1.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4日期间,公司在中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为28,471.70万元,未发生贷款业务。截至2024年4月24日,公司在中电财的存款余额为15,315.75万元,贷款余额为0元。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4日,公司在中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日存款余额均在《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约定的范围之内。

  2.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4,309.79万元,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之内。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公司在中电财的存款余额超出《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约定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是年末资金量较大时的偶发行为,公司发现后及时采取措施将存款余额控制至《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约定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限额内。超额时间很短,且按约定利息正常计息,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9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优化资金结算业务流程,加强资金管理与控制,减少资金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拟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由中电财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承销公司债券、非融资性保函、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金融服务。

  因中电财与公司控股股东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数科”)同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上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谭永香

  注册资本:2,80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共同持有中电财100%的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电财总资产3,112.17亿元,净资产488.22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9.86亿元,净利润45.34亿元。

  3.历史沿革及业务情况

  中电财成立于1993年12月,是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280亿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持股51%,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中电财本部位于北京,拥有26家区域及省级分支机构。中电财主要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成员单位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服务对象提供金融服务。中电财服务地域广、业务范围全,注册资本金、资产规模、利润总额等多项指标在国内财务公司行业中均名列前茅,十二次荣获“中国金融机构金牌榜·金龙奖”年度最佳财务公司称号。

  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共同持有中电财100%的股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持有国网数科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电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经查询,中电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中电财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承销公司债券、非融资性保函、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金融服务。

  资金存放类预计交易额,年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并且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关联交易协议的有效期

  本次关联交易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双方签署协议,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一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中电财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按照《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确定的原则,双方协商确定。

  1.存款服务:公司在中电财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为同类存款提供的利率,不低于中电财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同类存款利率。

  2.贷款服务:在不违反国家相关金融管理规定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中电财融资管理政策的基础上,中电财为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电财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

  3.结算服务:公司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中电财支付相关结算服务费用。

  五、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与中电财沟通协商,双方拟签署的《金融业务服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以下“甲方”为“公司”,“乙方”为“中电财”)

  1.1 基本业务概述

  1.1.1 在乙方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批复的前提下,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附属公司是指由甲方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并且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范围要求的企业)提供以下金融服务业务:

  (1)存款业务;

  (2)结算业务;

  (3)贷款业务;

  (4)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

  (5)承销公司债券;

  (6)非融资性保函业务;

  (7)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1.1.2 在符合国家监管法规、政策以及乙方相关业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或甲方的附属公司的要求向甲方或甲方的附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本协议所述之金融服务的范围不包括募集资金及有关部门要求专户存储的资金,甲方募集资金及有关部门要求专户存储的资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1.1.3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诺甲方在乙方的存贷款利率及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严格符合监管要求。

  1.1.4 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的前提下, 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乙方保持金融服务关系, 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该协议的同时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1.1.5 乙方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 保障资金安全, 控制资产负债风险, 满足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支付需求。

  1.2 资金结算业务

  1.2.1 甲方应严格按国家支付结算相关法律、法规和乙方相关制度规定使用结算账户,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优质、快捷的结算服务,准确、及时办理甲方的资金收付业务。

  1.2.2 甲方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结算服务费用。

  1.3 存款业务

  1.3.1 乙方给予甲方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为同类存款提供的利率,不低于乙方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同类存款利率。

  1.3.2 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并且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电财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1.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4日期间,公司在中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为28,471.70万元,未发生贷款业务。截至2024年4月24日,公司在中电财的存款余额为15,315.75万元,贷款余额为0元。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4日,公司在中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每日存款余额均在《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约定的范围之内。

  2.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4,309.79万元,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之内。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中电财为公司提供金融业务服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则,制定《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中电财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0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继续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3.0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樊文景,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至2014年曾为公司的签字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建兵,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晓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1万元,较上一期费用均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开竞争性谈判结果,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致同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与交流,认为致同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顺利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时,致同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认为:致同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顺利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1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3),公司定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4年4月2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董事长陈利浩先生关于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议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两项议案,即《关于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利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9,793,1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6%,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00;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科技二路23号远光智能产业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1.上述第1、3、4、5、6、7、9、10项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8项议案已经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1、12项议案已经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3月30日、2024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以上第1、2、3、4、5、7、8、9、10、11、12项议案为普通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第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3.关联股东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陈利浩先生,回避表决第7项、第9项、第10项、第11项议案;关联股东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第10项议案;关联股东向万红先生回避表决第7项、第9项。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如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实行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信函登记地址:证券及法律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科技二路23号远光智能产业园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邮政编码:519085

  传真号码:0756-3399666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6-6298628

  联系人:周海霞、刘多纳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名: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3”,投票简称:“远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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