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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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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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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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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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公司与沃克沃思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矿用车采购合同》的议案
经2020年3月13日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于2020年4月8日收到首批合同(金额约为6450万美元)20%的预付款项,按照约定,首批合同开始生效并分阶段分批次予以履行,截至2022年12月,涉及的矿用车产品全部交付并经沃克沃思矿业有限公司现场验收,款项已经按约收回。
以上详见分别于2020年3月16日、2020年4月10日、2022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沃克沃思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矿用车采购合同的公告》(编号:2020-009)、《关于公司与沃克沃思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矿用车采购合同的进展公告(1)》(编号:2020-011)、《关于公司与沃克沃思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矿用车采购合同的进展公告(2)》(编号:2022-025)。合同约定的后续分阶段分批次采购的独立订单将视需方经营需要以确定是否执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报告期内,后续分阶段分批次采购的独立订单无进展。
2.关于《公司与辉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矿用车采购合同重大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变更合同主体为北山公司》的议案
经2020年5月20日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以及2020年6月12日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项目实施地在蒙古国塔本陶拉盖煤矿,北方国际蒙古矿山项目进展滞后,采购公司矿车进程缓慢,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仅采购合同约定的三分之一的矿车,且后期是否采购公司矿车也将根据其矿山项目进展情况再行确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报告期内,北山公司没有采购公司的矿车。
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21日、2020年5月26日、2020年11月12日、2021年1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辉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矿用车采购合同重大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变更合同主体为北山公司的公告》(编号:2020-027)、《关于公司与辉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矿用车采购合同重大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变更合同主体为北山公司的补充公告》(编号:2020-029)、《关于公司与北山公司签订矿用车采购合同重大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进展公告(1)》(编号:2020-040)、《关于公司与北山公司签订矿用车采购合同重大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进展公告(2)》(编号:2021-00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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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向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鹏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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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李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向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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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向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鹏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2024-011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无议案有反对/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没有议案未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告知全体董事。
3.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4.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