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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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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44,149,50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机与智能驱控技术的开发、生产与销售,致力于成为全球顶尖的电机与智能驱控技术提供商,公司以电机技术、材料技术、驱动技术、控制技术、微电子技术、传感技术等为基础,依托优秀的设计研发能力和强大的生产制造能力,逐步向驱动、控制等领域延伸发展,所生产的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家居、办公自动化、安防监控、医疗器械、3D打印、锂电池设备、机器人与工业自动化设备、新能源汽车等多个领域。

  2)公司的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按应用领域分类:智能家居类产品、健康与护理类产品和运动控制类产品。

  智能家居类产品:广泛应用于烤箱、冰箱、换气扇、洗衣机、暖风机、微波炉、扫地机器人、吸尘器、空气炸锅机、空气净化器、咖啡机等。

  健康与护理类产品:广泛应用于医疗雾化器、电吹风、食物搅拌机、果汁机、豆浆机等。

  运动控制类产品:广泛应用于3D打印机、安防监控、机器人、5G基站、高端数控机床、自动化生产线、电子加工设备、锂电池加工设备、医疗器械制造设备、激光加工设备、办公自动化与工业自动化、新能源汽车等领域。

  公司主要产品按技术原理分类,主要有罩极电机、串激电机、直流无刷电机、步进电机、伺服电机、编码器、驱动器、汽车电机和精密泵等。

  3)公司的经营模式

  ①研发模式

  公司秉承“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以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在湖南、深圳、苏州均设有研发中心,聚集大量优秀的行业高端人才,坚持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开发及引进创新为辅的研发模式,促进产品的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及新产品、新市场的拓展。

  在电机与驱动、智能控制的前沿技术方面,与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华大学、中国台湾工研院等科研院所合作,并与瑞士、日本等国外科研机构建立联系,不断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和技术储备。

  ②采购模式

  公司与行业内优秀的供应商建立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合作关系。对采购需求量较大的硅钢、漆包线等,由集团公司进行集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集团进行供应商的遴选,各子公司单独采购;对其他原材料供应商,通过质量、价格、交期、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一般同一种材料的采购至少确定两家以上的优质供应商。

  ③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方式进行生产,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安排生产。为满足规模化生产和客户个性化需求,公司采用自动化生产和柔性化生产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生产,保证公司快速响应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公司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和精益化生产,通过企业资源计划系统实现配料、加工、装配等生产全流程的实时监控,在保证优质产品的同时,有效地提高生产能力和效率、降低库存和制造成本。

  ④销售模式

  公司在深圳设有运营中心,负责公司的销售和运营管理。公司销售通过自有销售网络采用直接销售模式,大部分客户采取签订年度销售协议的方式,预先确定价格、付款条件、质量保证等条款,再以订单形式提出交货需求,小部分客户采取单批采购定价销售的方式。为达到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做好贴心服务,国内在主要客户集中区域设有销售服务网点,国外在美国和意大利设有营销代表处。

  4)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①产业政策驱动

  “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制造强国战略”,着力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对我国工业自动化产品和核心零部件的市场需求形成了强有力的政策驱动,我国先进制造业在中长期都将展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规划要求突破先进控制器、高精度伺服驱动系统、高性能减速机等智能机器人关键技术列入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

  在过去的三年间,我国政府立足长远,以电机行业能效提升作为切入口,持续推进工业领域设备设施更新。系列政策有力推动电机行业向节能高效化、绿色智能化、信息网络化、高端现代化发展,激励直流无刷电机、永磁同步电机等高效节能电机技术更新迭代。

  2021年10月,工信部、市监局联合印发《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年)》,以全面推动电机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在扩大高效节能电机绿色供给,拓展高效节能电机产业链,加快高效节能电机推广应用,推进电机系统智能化、数字化提升等多个方向部署重点任务,计划明确提出,到2023年高效节能电机年产量达到1.7亿千瓦,在役高效节能电机占比达到20%以上。

  2022年7月,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持续开展能效提升专项行动,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行动。鼓励电机生产企业开发系统化创新设计,创新升级高性能电磁线等关键材料,积极参与电机节能认证。进一步提出到2025年,实现新增高效节能电机占比达到70%以上的目标。同年7月,工信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继续重点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推广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

  2024年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扩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覆盖范围,推进电机能效提升事业规范化。文件明确了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永磁同步电机,三相异步电动机的能效指标和分级标准,与现行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结合施行。

  2024年3月,工信部等七部门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以能效水平提升为重点,实施绿色装备推广行动实施绿色装备推广行动,推动工业等各领域锅炉、电机、变压器、制冷供热空压机、换热器、泵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刺激新能源汽车、智能家居等电机行业的下游产业产生大量需求,形成广阔的再生循环市场。

  ②自身发展驱动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背靠苏州和深圳等高端人才聚集区,深化与相关高校及研究机构的合作,持续引进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创新性应用型人才,通过建立合理的人才梯队结构,培育高水平的创新团队。公司始终坚持从市场和客户的需求出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完善产业布局,坚持以前瞻性的自主创新,探索行业发展新风向、新赛道,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前沿产品,助力我国电机行业进口替代进程向前推进。

  公司持续完善优化管理制度,通过“合伙人+赛马”机制,激励各部门通力合作,实现生产计划的高效调度以及公司业务的精细化管控,搭建的罩极电机事业部、串激电机事业部、运动控制事业部、工业控制事业部、智能控制事业部、泵类事业部、汽车电机事业部多头并进。

  报告期内,公司的多款新产品推向市场,获得众多客户的广泛认同,在向智能家居市场稳步推进的基础上,向3D打印、医疗器械、安防监控、机器人、锂电池制造设备、电子制造设备、工业自动化、新能源汽车等新市场不断拓展,增长潜力可观,为公司增添发展新动能,促进公司稳健、科学、高质量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独立董事补选

  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徐开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意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徐开兵先生将同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事项于2023年2月3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7日和2023年2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3年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于2023年2月20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4日和2023年2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3年6月5日,公司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317,249,6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1.7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股444,149,505股。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于2023年6月6日起流通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四)设立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科力尔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2023年8月18日,公司与祁阳市人民政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项目投资合同》,该合同经公司与祁阳市人民政府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成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祁阳市人民政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项目投资合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科力尔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09亿元的自有资金新设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全资子公司为实施主体,以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950万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购买位于湖南省永州市祁阳高新区约225亩(第一期)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同时,公司与祁阳市人民政府签署《科力尔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投资合同》(第一期),以新设全资子公司为实施主体建设科力尔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第一期),预计总投资人民币8亿元,项目自建设到达产周期预计六年。2023年9月11日,上述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和2023年9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23年9月22日,公司完成了新设全资子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取得由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证券代码:002892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4-014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4,084,374.03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16,718,727.82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408,437.40元,扣除2023年度实施的以前年度利润分配316,718,727.8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503,116,113.11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9,549,689.46元。

  经审计合并报表后2023年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5,916,115.3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9,743,478.40元,扣除2023年度实施的以前年度利润分配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512,454,729.36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9,535,583.62元。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基数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根据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并综合考虑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以报告期末总股本444,149,505股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共计39,973,455.45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拟转增177,659,802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报告期末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期间可分配股份总数由于股份回购、增发新股、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登记、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送红股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

  报告期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为496,074,021.77元,董事会经过充分考虑并确保未来股本变动后的分配总额不会超过财务报表上可供分配的范围。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综合考虑了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股本规模、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一致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92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4-016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完成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业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 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自律处分1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黄绍煌、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爱银、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珊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复核人胡乃鹏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上述人员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预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5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人民币30万元)。最终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具体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及相关信息,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完成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并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一致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等信息。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92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4-023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变更相应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文”),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的适用日期

  2024年1月1日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92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4-024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了让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举办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分红情况、风险与困难等投资者关心的内容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聂鹏举先生,独立董事杜建铭先生、徐开兵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宋子凡先生及相关工作人员将在网上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互动易”平台

  1、参与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

  2、参与方式:投资者可以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易董价值在线

  1、参与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

  2、参与方式:投资者可以访问网址https://eseb.cn/1dIXARWPBHq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前进行提问:①访问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②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3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dIXARWPBHq或扫描上方小程序码,打开互动交流进行会前提问。

  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92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4-025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了更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6,850,661.11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850,661.11元,预计将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16,913.98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316,913.98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

  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金融资产等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预期信用损失率或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此计提方法,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减值准备143,799.54元、应收账款坏减值准备797,094.01元、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13,191.32元、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8,555.76元。

  (二)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此计提方法,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888,020.48元。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92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4-009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3座5楼运营中心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通知等方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聂鹏举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5名,不存在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形。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聂鹏举先生代表全体董事,对2023年董事会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体现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聂鹏举先生代表公司管理层,对2023年的经营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体现了公司管理层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在总结2023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制作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528.52万元,实现营业利润5,133.5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5,246.42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04.5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90,407.0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7,467.46万元。董事会经审核后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同意公司以报告期末总股本444,149,505股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共计39,973,455.45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拟转增177,659,802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报告期末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期间可分配股份总数由于股份回购、增发新股、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登记、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送红股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控制度的实际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日刊登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公司2023年度应支付董事、监事的税前薪酬(津贴)总额为人民币120.20万元(含税)。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和有关绩效管理办法,与公司2023年度盈利情况、个人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在董事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因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全体董事均须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董事、监事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9、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公司2023年度支付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总额为人民币197.57万元。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和有关绩效管理办法,与公司2023年度盈利情况、个人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鉴于董事聂鹏举先生、宋子凡先生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聂葆生先生与聂鹏举先生系父子关系,因此董事聂葆生先生、聂鹏举先生、宋子凡先生为本议案审议事项的关联方,审议本议案时,董事聂葆生先生、聂鹏举先生、宋子凡先生均须回避表决。因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董事、监事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的发表了独立的财务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与其签订合同,聘期一年。2024年度预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5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人民币30万元)最终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因2022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规定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行权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37元/股调整为6.57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51元/股调整为6.67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由346.5280万份调整为485.1392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由129.2340万份调整为180.9276万份。

  宋子凡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以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4人已经离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已经离职以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考核条件,涉及309.8956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宋子凡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及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正式实施,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经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后,公司对17名激励对象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100.842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344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回购注销的具体内容,后续将披露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进一步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审慎研究,公司拟修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部分业绩考核指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均同步修订,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修订的具体内容,后续将披露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3座5楼运营中心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关于确认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7)《关于确认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关于修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92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4-022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力尔”)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并将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3座5楼运营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于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投票要求

  (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5、6、7、8、9、1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监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2)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5、9、10为特别提案,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的提案。

  (3)公司股东聂鹏举、聂葆生、宋子凡、蒋耀钢、曾利刚、刘辉为第6项议案的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同时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公司股东聂鹏举、聂葆生、宋子凡为第7项议案的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同时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出席者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材料复印件须自然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至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法定假期除外)。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3座5楼科力尔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子凡、李花

  电话:0755-81958899-8136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4-012

  (下转B48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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