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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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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4-3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97,378,11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硬质合金和钨、钼、钽、铌等有色金属及其深加工产品和装备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贸易业务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未发生变化。

  公司主要产品及业务:

  (1)切削刀具及工具。包括:整体刀具、数控刀具、切削刀片(数控刀片,传统刀片)、PCB工具。

  (2)其他硬质合金。包括:棒材、矿用合金、轧辊(含顶锤)、异型、精密零件、传统合金、钻掘工具、成品工具。

  (3)难熔金属。包括:钨钼制品、钽铌制品、硬面材料(铸造碳化钨,热喷涂产品等)、钨丝。

  (4)粉末制品。包括:碳化钨粉、蓝钨、黄钨等钨化合物、混合料、钴粉。

  (5)贸易及装备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据解释16号问题一: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公司决定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公司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

  该变更对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合并报表:2022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由97,306,153.59调整为115,363,578.78;递延所得税负债由44,131,481.00 调整为61,916,159.52;少数股东权益由 735,049,231.14调整为735,195,868.97;未分配利润由822,937,591.21 调整为823,063,700.05;所得税费用由72,457,540.14调整为72,310,286.53。

  (2)母公司财务报表:2022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由0调整为6,490,090.05;递延所得税负债由0调整为6,452,613.16;未分配利润由-27,550,025.02调整为-27,512,548.13;所得税费用由0调整为-6,008.61。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4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沃溪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自披露本次重组预案以来,公司、各中介机构及其他重组相关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4-34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议案》。为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6,122.41万元、财务核销1023.84万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 6,122.4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信用减值准备

  本期对应收款项采用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法和个别认定 法计提坏账准备,合计 877.14 万元。

  2.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5245.27 万元,主要是: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4,807.04 万元。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本期对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38.23 万元。

  二、本期财务核销情况

  本期公司因以前年度呆账形成了事实损失,固定资产处置核销 等原因,核销减值准备共计 1023.84 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财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122.41 万元,减少公司 2023 年度利润总额 6,122.41 万元。核销应收款项 1023.84 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利润产生影响。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财务核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财务核销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认可,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财务核销金额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财务核销事项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财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财务核销事项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财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财务核销。

  七、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财务核销事项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公告编号:2024-35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4,569,928.2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38,900,268.6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0,116,615.81元。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公司总股本1,397,378,1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1,659,154.82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现金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与公司目前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预期相匹配,具备合法合规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预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认可。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未来的发展预期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同意此次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4-42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财务公司”)拟

  (下转B46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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