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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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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公司修改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5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了满足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威远”)经营发展的需要并降低其资产负债率,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借款转增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新威远增资24,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新威远注册资本将从4,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28,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拟授权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相关事宜。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0761099009J;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王爱召镇;

  4、法定代表人:高鹤永;

  5、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4年07月16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农兽药(含原料药、中间体、制剂、粉剂、散剂、预混合饲料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研发、生产、销售、贸易、经营及相关农兽药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不含需前置审批及政府禁止类、限制类项目);化工产品批发及零售(不含危化品)

  9、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本公司均直接持有96.71%股权、及通过苏州利民间接持有3.29%股权。

  10、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41,573.91万元,负债总额115,824.9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99,254.3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4,988万元),净资产25,748.9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539.64万元,利润总额-6,569.84万元,净利润-5,442.72万元。

  二、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是为了满足新威远经营发展的需要并降低其资产负债率,为其后续经营业绩提升提供有效的支撑。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5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2023年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要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

  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计提2023年年度各项资产减值损失29,135,062.81元,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416,22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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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本集团按照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主要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按单个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材料、周转材料等按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按单个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按产成品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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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系境外子公司外币折算差额。

  (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集团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集团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 ,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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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划分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子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因此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本集团按账款发生日至报表日期间计算账龄,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复核了本集团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适当性,认为违约概率与账龄存在相关性,账龄仍是本集团应收账款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标记。因此,信用风险损失以账龄为基础,并考虑前瞻性信息,按以下会计估计政策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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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划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组合,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产生重大损失,因此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照应收账款连续账龄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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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系境外子公司外币折算差额。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者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达到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减值损失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28,718,837.39元,将导致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减少28,718,837.39元,并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资产净值,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本次计提减值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2、深证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5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通过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须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证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5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下午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公司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楼4楼电教室。

  8、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1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5、7、10、11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11:30,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投资发展部的截至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16:30。

  3、现场登记地点: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利民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利民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21400

  传真号码:0516-88984525

  邮箱地址:limin@chinalimin.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庆陶旭玮

  联系电话:0516-88984525

  传    真:0516-88984525

  联系邮箱:limin@chinalimin.com

  邮政编码:221400

  联系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公司投资发展部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34”,投票简称为“利民投票”。

  2、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公司 /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委托人联系电话:

  附注: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图片列表: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债券代码:128144                债券简称:利民转债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09:0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新沂市龙舟驿酒店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新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表决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赵伟建先生、沈哲先生、刘亚萍女士、程丽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并批准2023年度财务报告对外报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还刊登于2024年4月26日出版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四、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报表数据):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为681,533.47万元,比上年年末705,612.38万元减少了24,078.91万元,减少了3.41%;年末公司负债为400,018.19万元,比上年年末421,599.21万元减少了21,581.02万元,减少了5.12%;年末股东权益为281,515.29万元,比上年年末284,013.17万元减少了2,497.88万元,减少了0.88%。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422,393.70万元,比上年同期的501,635.99万元减少了79,242.29万元,降幅15.80%;营业总成本414,754.69万元,比上年同期的477,732.55万元减少了62,977.87万元,降幅13.18%;实现营业利润6,429.09万元,比上年同期25,861.06万元下降19,431.97万元,降幅75.14%;利润总额6,432.78万元,比上年同期25,531.63万元下降了19,098.84万元,降幅74.80%;实现净利润6,350.59万元,比上年同期22,738.14万元下降了16,387.55万元,降幅72.0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05.18万元,比上年同期21,904.17万元下降了 15,698.99万元,降幅71.67%。

  五、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总结2023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4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着谨慎性原则,按合并报表的要求,计划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0,000万元,力争利润实现同步增长。

  特别提示:公司2024年度预算仅作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和业绩考核的参考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与所有董事利益相关,全部为关联董事。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八、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新生、李媛媛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一、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二、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五、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六、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七、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八、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十九、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二十、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二十一、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5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在新沂市龙舟驿酒店会议室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向真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还刊登于2024年4月26日出版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三、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报表数据):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为681,533.47万元,比上年年末705,612.38万元减少了24,078.91万元,减少了3.41%;年末公司负债为400,018.19万元,比上年年末421,599.21万元减少了21,581.02万元,减少了5.12%;年末股东权益为281,515.29万元,比上年年末284,013.17万元减少了2,497.88万元,减少了0.88%。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422,393.70万元,比上年同期的501,635.99万元减少了79,242.29万元,降幅15.80%;营业总成本414,754.69万元,比上年同期的477,732.55万元减少了62,977.87万元,降幅13.18%;实现营业利润6,429.09万元,比上年同期25,861.06万元下降19,431.97万元,降幅75.14%;利润总额6,432.78万元,比上年同期25,531.63万元下降了19,098.84万元,降幅74.80%;实现净利润6,350.59万元,比上年同期22,738.14万元下降了16,387.55万元,降幅72.0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05.18万元,比上年同期21,904.17万元下降了 15,698.99万元,降幅71.67%。

  四、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状况和发展战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总结2023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4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着谨慎性原则,按合并报表的要求,计划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0,000万元,力争利润实现同步增长。

  特别提示:公司2024年度预算仅作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和业绩考核的参考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与所有监事利益相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八、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在总体上能够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达成。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一、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可满足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需要。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有能力按期偿还债务。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五、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累计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欧元等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围绕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进行,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为目的,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保值需要,而非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全部事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十六、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十七、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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