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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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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4-033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1-3月累计新增借款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末,公司经审计合并口径的净资产为354.92亿元,借款余额为1,196.30亿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借款余额为 1,276.73亿元。

  公司2024年1-3月新增借款分类明细如下:

  ■

  公司2024年1-3月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状况稳健、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新增借款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财务数据除2023年年末的净资产及借款余额为经审计的合并口径数据外,其余数据均为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数据,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7日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om.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缪汉根先生,独立董事任志刚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邱海荣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俊先生将在线与投资者交流。

  三、参会方式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vfK5SQRoY或使用微信扫一扫以下小程序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7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盛虹炼化投资建设100万吨/年醋酸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对醋酸原料不断增长的需求,进一步“强链、延链、补链”,发挥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龙头带动作用,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炼化”)拟投资建设“100万吨/年醋酸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预计总投资38.52亿元,建设期为2年。

  2、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盛虹炼化投资建设100万吨/年醋酸项目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5、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对外投资主体介绍

  1、盛虹炼化成立于2014年07月23日,法定代表人:白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33983311165,注册资本:2354500万元人民币,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石化三路59号,经营范围:石油及化工产品销售;石油及化工产品、煤化工产品、基础化工原料、精细化学品、化工新材料研发;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盛虹石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盛虹炼化为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3、盛虹炼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 100 万吨/年醋酸项目

  2、实施主体及地址:本项目由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负责实施。项目位于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厂区内,用地面积为60亩。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期新建PSA单元、配套的压缩机系统、变电所、控制室等公辅设施,建成后可实现氢气 300000Nm3/h。二期新建低温甲醇洗单元改造、深冷分离单元和醋酸单元及配套的循环水站、初期雨水收集池、泡沫站、变电所、控制室、原料/产品储罐等配套工程,其他辅助设施依托现有厂区。

  4、项目投资金额:本项目预计总投资38.52亿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银行贷款等。

  6、项目进度:本项目预计建设期2年,目前正在前期报批中。

  7、其他说明: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盛虹炼化的投资项目,盛虹炼化将按本项目的报批以及建设进展签署相关工程项目、设备采购等合同。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项目生产的醋酸不但可为公司现有的醋酸乙烯装置、PTA装置提供原料,同时也可创造经济效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徐圩新区建设世界一流石化产业基地打造万亿级产业集群行动计划》《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 年)》的发展要求。

  2、存在的风险

  本项目在建设及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经济环境、市场需求 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存在达不到原计划及预测目标的风险,项目投资计划可能根据未来实际情况调整。本项目尚需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存在未能通过审批或备案的风险。本项目涉及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为预估数,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进度为初步预案,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后续公司实际实施为准。

  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建设,选用成熟可靠的工艺路线和装置,合理安排工程计划,保证工程按节点推进,确保项目建设投资落实;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和行业情况变化,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抗风险能力以及后续发展潜力。

  3、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投资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仅补全了公司的产业链条,还可优化原料成本,提高装置利用率和市场适应力,增加公司的整体效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本项目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75.20亿元,年均利润总额4.64亿元。项目达产后,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4-022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4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第四节、第六节”部分内容介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暨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暨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报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缪汉根先生、计高雄先生、邱海荣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本报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1)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 年度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本次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 年)》的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市场价格等,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投资期限至2025年4月30日止。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本着谨慎原则,预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保证金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汇总)。投资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公司商品进出口业务、外币贷款等外汇业务金额、相关业务经营周期等情况,预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合计不超过35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投资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许金叶先生、袁建新先生、任志刚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董事会依据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分别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缪汉根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2021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66663_B01号),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达到业绩承诺的累积净利润数。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无需对公司进行补偿。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中的业绩承诺期已经届满,业绩承诺期内的业绩承诺均已完成。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985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在考虑补偿期间内利润分配的影响后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相比,没有发生减值。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1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2021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委托理财内控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加强与规范公司及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委托理财内控制度》。

  《委托理财内控制度(2024年4月)》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2)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1、审议通过了《关于盛虹炼化投资建设100 万吨/年醋酸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对醋酸原料不断增长的需求,进一步“强链、延链、补链”,发挥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龙头带动作用,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100万吨/年醋酸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预计总投资38.52亿元,建设期为2年。

  《关于盛虹炼化投资建设100 万吨/年醋酸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的。本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2024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登州路289号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研发大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披露情况:

  议案的具体内容已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登州路289号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研发大楼西楼8F,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李成浩,电话号码:0512一63573480,传真号码:0512一63552272,电子邮箱:tzzgx@jsessh.com。

  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登州路289号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研发大楼西楼,邮政编码:215228。

  6、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九届十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301”,投票简称为“东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见下表:

  ■

  注: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 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项议案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4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根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比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21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2 号)同意,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5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7,250.00 万元。

  2021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公司的二级子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炼化”)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的建设及偿还银行贷款。发行日当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497,250.00 万元,当日全部到达并入账,其中350,000.00万元用于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资金已于当日划转至盛虹炼化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累计产生利息共计人民币1,071.7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用于存放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九个银行账户已全部销户。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于 2020年7月30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盛虹石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产业”)、二级子公司盛虹炼化对2021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分别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盛泽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石化产业”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盛虹炼化”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丝绸市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其子公司“石化产业”二级子公司“盛虹炼化”签订的上述监管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协议各方均能根据协议规定有效履行相关职责。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石化产业”二级子公司“盛虹炼化”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余额如下:

  (1)公司2021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用于存放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九个银行账户已全部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附表1《2021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不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资金投资项

  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其他发行事项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51 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所对应的新增 A 股基础股票不超过434,926,886 股,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GDR 发行数量不超过 43,492,688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SIX Exchange Regulation AG)批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瑞士时间)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 GDR 证券全称:Jiangsu Eastern Shenghong Co., Ltd.;GDR 上市代码:DFSH。本次发行的 GDR 共计 39,794,000 份,对应的基础证券为 397,940,000 股本公司A股股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约为7.18亿美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发行日当日到账,扣除基础承销费用后实际到账金额约为7.15亿美元。公司 GDR 所募集资金净额折合人民币 498,462.55 万元(2022 年 12 月 28 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 1 美元对应人民币6.9681)

  根据GDR发行的《招股说明书》,GDR所得款项净额的约35%将用于扩大新能源新材料的产能或建设新产品产能;所得款项净额的约25%将用于发展我们的垂直整合炼化业务能力,包括支持公司从全球市场采购上游原材料;所得款项净额的约20%将用于寻求潜在投资、并购机会及发展中国大陆以外的管理及营销网络;所得款项净额的约10%将用于投资公司自身的研究,以提升公司的产品开发技术能力;所得款项净额的约10%将用作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公司将对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具有广泛的酌情权。上述预期收益用途代表公司对当前计划和业务条件的意图,并可能根据业务计划、条件、监管要求和当前市场条件以及与业务战略一致并符合适用法律的方式而改变。上述所得款项的预期用途为我们基于当前计划及业务状况的意向,并可能根据商业计划、情况、监管要求和当时的市场情况,以符合其商业策略及适用法律的方式作出变动。

  (一)GDR资金存储情况

  ■

  (二)GDR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GDR所募资金已使用美元714,849,663.37元,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占比约 99.93%。尚未使用的资金公司将根据GDR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继续投入使用。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24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附表1:

  2021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937.27万元,系该项目预算与实际支付数的差异,项目实际支付金额超出项目预算金额937.27万元,资金来源为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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