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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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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闫长满,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七彩化学、桃李面包、芯源微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丽艳,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4年开始为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除了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外,近三年签署过凌源钢铁股份、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郎海红,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闫长满、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丽艳、项目质量复核人郎海红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85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1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3年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相关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三)本次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9,130,540.5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8,593,0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718,617.60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8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存在减值事项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下同)56,339,555.84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25,800.00元、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6,541,599.50元、其他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619,151.11元、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1,560,110.13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1,548,945.54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655,715.21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798,356.83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6,339,555.84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6,339,555.84元。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95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李义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首席执行官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责任与收益相匹配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在任董事薪酬提案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领取津贴,公司不额外发放薪酬。

  2.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及《公司章程》全文。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95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95号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证券事务部)。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者于2024年5月16日13:30时前至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林林

  联系电话:0417-6682389

  传真:0417-6682389

  联系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95号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证券事务部

  邮编:115000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97号)《关于核准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89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47元。截至2017年10月12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89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7,788,3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实际募集资金340,288,3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8,755,281.1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39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19号)《关于核准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公司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 AG、湖南阿凡达投资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城定向精选高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虹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家投资机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220,548股,每股发行价格37.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9,999,974.6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021,151.4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7,978,823.1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1】110Z000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包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2023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4,159.9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4,238.73万元,含利息收入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284.65万元;(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银行定期存款、理财产品)0.00万元。扣除进行现金管理后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8,284.6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10月12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丰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9年12月5日,公司聘请拟发行可转债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2020年1月8日,公司及兴业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搬运机器人和智能物料传输仓储系统”项目和“光伏电池片生产自动化系统”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到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该新开立账户仅用于2019年12月变更后新项目“年产40台(套)隧穿氧化硅钝化接触高效太阳电池用平板式PECVD设备”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与此同时,公司及兴业证券与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丰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12月11日,公司聘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 承接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2021年3月8日,公司与国金证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3月11日,公司与国金证券及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丰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7月30日,公司与国金证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南通金诺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金诺”)作为“年产40台(套)隧穿氧化硅钝化接触高效太阳电池用平板式PECVD设备项目”的实施主体。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3年4月10日,公司与南通金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指定下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苏锡通园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资金为14,159.9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投入相关项目的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4,238.7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4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增加的投资额度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2023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现金管理额度及授权生效后,将涵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授权。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南通金诺作为“年产40台(套)隧穿氧化硅钝化接触高效太阳电池用平板式PECVD设备项目”的实施主体,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公司计划采取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和提供借款方式投入募集资金,以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200万元实缴南通金诺注册资本、2,000万元对南通金诺进行增资并向南通金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2023年9月,公司查询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募集资金账户,有100万元被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以财产保全的名义冻结。根据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苏0206民初8662号),相关涉及的合同纠纷案件已终结,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11月23日解除冻结。

  2023年11月,公司查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募集资金账户,有673.34万元被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以财产保全的名义冻结。根据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3)辽0803民初4304号),相关涉及的合同纠纷案件已终结,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11月22日解除冻结。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后附的金辰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辰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营业收入金额

  [注2]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辰研发中心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7,134,573.34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注3]2024年2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0台(套)隧穿氧化硅钝化接触高效太阳电池用平板式PECVD设备项目”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伏异质结(HJT)高效电池片用PECVD设备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498.80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人民币2,286.03万元,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完善,具体情况如下:

  ■

  注:经上述内容的增加、删除及变动,原有的章、节、条、款序号将依次顺延作相应调整,章程中引用的条款序号也因此相应调整。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和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版)。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修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本次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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