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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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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0家。

  二、执业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自律处分1次。4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自律处分1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制造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容诚所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项目合伙人:熊明峰,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华塑股份、铜峰电子、同庆楼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屠灿,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迎驾贡酒、设计总院、国机通用、艾可蓝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卫峰,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迎驾贡酒、元琛科技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莉萍,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创新股份、兆日科技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容诚所和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为了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容诚所规定了必须咨询事项清单,确保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进行咨询。正式咨询事项必须以咨询情况表的形式记录。容诚所对咨询情况表的内容和格式有具体要求,旨在明确咨询的性质和范围,并通过项目组与被咨询人之间的双向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咨询结论得到记录和执行。

  2.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容诚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容诚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监控;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容诚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容诚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容诚所在近一年的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五、审计工作方案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存货、在建工程、合并报表等。

  容诚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容诚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容诚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容诚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容诚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 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98          证券简称:迎驾贡酒          公告编号:2024-010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2023年01月0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01月0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1)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 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 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 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 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 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 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 (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 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 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 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 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 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 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 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 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 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 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且企业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相关信息,以使报表使用者了解该负债可能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清偿的风险。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一一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条的 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98         证券简称:迎驾贡酒        公告编号:2024-004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保忠先生主持,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监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就2023年董事会、经理层经营行为及业绩作出了基本评价、发表了对 2023年度公司运作的独立意见,并说明了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23年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数据状况进行了合理预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就本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6、全体回避《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该等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并通过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承办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的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服务,具有工作独立性、专业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承办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修订情况,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捐赠5000万元支持“新安文学艺术奖”,是公司践行社会责任、展现民企担当的体现,支持更多传递真善美、弘扬主流价值的优秀文艺作品,进一步推动安徽文艺成高原起高峰,助力文化强省建设。本次捐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捐赠。

  1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98        证券简称:迎驾贡酒        公告编号:2024-006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本次会议9名董事参加,其中关联董事倪永培、张丹丹、秦海、杨照兵、叶玉琼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均同意该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形成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部分关联交易金额太小,占同类业务比例过小,需保留多位小数,故在此不予列出。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倪永培,注册资本:34,290.2994万元人民币,住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佛子岭镇,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2、安徽鳌牌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保忠,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清风路73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塑胶表面处理;电镀加工;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合肥鳌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巩德江,注册资本:4,000万元,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北路1108号,经营范围:食品容器包装制品、五金配件、塑料制品、金属包装及药品金属外包装、礼品包装、塑料包装、小五金制造、销售、仓储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4、安徽物宝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保忠,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光电子器件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5、安徽迎驾山泉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倪永培,注册资本:45,000万元,住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迎宾大道西迎驾产业园,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饮料生产;食品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初级农产品收购;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6、安徽迎驾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巩德江,注册资本:30,000万元,住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厂社区,经营范围:旅行社及相关服务;研学旅游、通航服务;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文化旅游体育项目的筹划、投资、建设和运营及信息咨询;股权投资、管理;旅游景区、主题公园、休闲娱乐、酒店设施、城市文化综合体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影视传媒策划、投资、宣传和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会展服务;文化旅游商品的研发、销售;文化旅游康养地产项目的投资、开发和销售;以下经营范围仅限分公司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洗浴服务,保健服务,歌舞厅娱乐服务,百货、点心、蛋糕、烟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7、安徽六万情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胜利,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落儿岭镇落儿岭街道,经营范围: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经营和管理,文化旅游体育项目的筹划、投资、建设和运营,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水上乐园、极限运动等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索道经营管理,旅行社服务,研学旅游,红色文化教育培训,通航服务,文娱、实景演艺,文化艺术活动组织策划,住宿、餐饮、旅游接待服务,景区内客运、停车场管理服务,房屋租赁,影视传媒策划、投资、宣传和服务,旅游商品研发、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安徽迎驾文旅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8、安徽大别山霍斛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倪永培,注册资本:15,000万元,住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野岭产业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斛种植;中草药种植;中药提取物生产;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园艺产品种植;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9、安徽迎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ZHANG DANDAN,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住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栋基金大厦502、505,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及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行业信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创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0、霍山县迎驾春风美酒小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绪勇,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厂社区,经营范围:特色小镇开发、建设与运营;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城乡基础设施施工;土地整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房地产租赁及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旅游项目开发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1、安徽宝峰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绪勇,注册资本:6,000万元,住所:霍山经济开发区与儿街路北侧,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建筑工程设备租赁。

  该公司系霍山县迎驾春风美酒小镇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2、安徽迎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胜利,注册资本:2,000万元,住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厂社区,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旅游业务;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票务代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养老服务;游览景区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咨询策划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开发;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科技中介服务;销售代理;采购代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露营地服务;酒店管理;停车场服务;品牌管理;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专业设计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该公司系安徽迎驾文旅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3、安徽迎驾客运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晓光,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厂社区迎驾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迎驾文旅集团办公楼二楼,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旅客票务代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游览景区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该公司系安徽迎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4、六安生态大别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胜利,注册资本:200万元,住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厂社区,经营范围:大别山生态文化传播,大别山红色文化传播与红色教育培训,研学旅游服务,团队拓展训练,体育赛事策划、组织,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商务咨询服务,票务、车辆咨询及代订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与策划,工艺礼品、土特产、办公用品、文化用品及迎驾酒销售,境内旅游服务、旅游资源开发、经营与管理,景区游览服务及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安徽迎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5、六安迎驾春风研学营地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胜利,注册资本:8,000万元,住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厂社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园艺产品种植;休闲观光活动;园区管理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地震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该公司系安徽迎驾文旅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6、安徽迎驾山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胜利,注册资本:2,000万元,住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佛子岭镇梁家滩街道,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洗浴服务;歌舞娱乐活动;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日用百货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该公司系安徽迎驾文旅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7、安徽汉驰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胜利,注册资本:5,000万元,住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厂社区,经营范围:通用航空项目经营(具体以民航地区管理局核定的项目为准);航空摄影测绘及遥感技术服务、地理数据库建设;航空护林、航空喷洒、航空旅游服务;病虫害防治;通用机场建设及运营服务;航空客运代理、航空货运代理;公共安全智能产品开发及销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安徽迎驾文旅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8、安徽迎驾东方新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泽彪,注册资本:5,000万元,住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段迎驾曲酒公司以北,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利用白酒糟生产、销售单一饲料;利用微生物发酵技术处理其他工业废料;固体生物发酵技术研发及生产酵母培养物所需设备、器材、原料进口;酵母培养物出口;酒糟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关联自然人叶玉琼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能够遵守协议约定,自愿、诚信、公正履约,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未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本公司及所属企业与关联方2024年度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采购、销售等。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采购结合关联企业的供应量及配套能力、质量、成本、结算方式等因素,参考可比性市场价协商定价;销售综合考虑生产成本、合理利润、行业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定价;其他按照市场原则,在合理测算成本及利润率的基础上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正常的经营业务活动的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日常运营及稳定发展。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平等、诚信的原则,以公允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的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198          证券简称:迎驾贡酒          公告编号:2024-008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

  ● 投资金额: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按成本计算的初始投资金额)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其他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生产、建设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按成本计算的初始投资金额)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预计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谨慎考察、确定委托方、理财产品,目前尚未选定受托方及具体产品。委托理财选择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较高、风险可控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公司拟选定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五)投资期限

  授权期限自2024年4月26日起至2024年年度业绩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委托理财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亦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本金损失的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门将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投资部门谨慎选择委托理财产品种类,做好投资组合,谨慎确定投资期限等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2、关于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司将建立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期限、收益等信息。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按照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相关具体准则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

  五、风险提示

  委托理财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投资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董事会决策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能是协助董事会独立地审查公司财务状况、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出具审计报告和内部管理建议书,以及与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审计委员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及时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独立董事因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形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公司应当自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七条公司设立审计部,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法规、上交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审计委员会有权在其职责范围内进行活动,并有权向公司下属各部门、分支机构、公司控股及参股子公司索取其所需资料。审计部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并负责收集和提供公司有关审计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或建议呈报董事会讨论,包括: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或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对公司内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的工作评价;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审计委员会的活动分为常规会议和特别会议,常规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时,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特别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

  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在召开前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委员,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由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

  第十五条审计委员会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特别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审计部成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或邀请外部专家、顾问列席会议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纪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亦不得利用所知悉的信息进行或为他人进行内幕交易。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二条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组成

  第四条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委员会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七条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及时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独立董事因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形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的,公司应当自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八条公司人事部门负责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具体工作、筹备会议并执行提名委员会的有关决议。董事会秘书负责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上交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原则上需于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除外。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投票或通讯方式表决。

  第十五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即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本工作细则的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七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及时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独立董事因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形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公司应当自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八条公司企管部门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具体工作、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董事会秘书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上交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公司企管部门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工作细则

  第十三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下除外。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投票或通讯方式表决

  第十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八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

  第十九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一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四条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五条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3198          证券简称:迎驾贡酒          公告编号:2024-009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因本次修订导致《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发生变动的,依次顺延。《公司章程》中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段落格式、条款编号、标点符号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一一对比。

  二、相关制度修订情况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述《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同步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述修订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其中《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各项制度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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