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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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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的净利润为183,905,364.0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3,688,852.16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72,816,240.80元,按照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7,281,624.08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16,420,885.36元,减去已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红利67,702,242.2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04,253,259.83元。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资金需要,为回报股东,本次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380,268,0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7,040,205.1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05%。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上述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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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氟化工泛指一切生产含氟产品的工业,氟作为自然界化学性质最活泼的元素之一,存在于种类繁多的有机物和无机物之中。氟化工产品分为无机氟化物和有机氟化物,含氟物质往往具有稳定性高、不沾性好等特性,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广泛应用于家电、汽车、轨道交通、国防军工、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能源、船舶及海洋工程、环保产业等工业部门和高新技术领域。氟化工的基础资源是萤石,萤石是与稀土类似的世界级稀缺资源,而我国是世界萤石资源大国,具备发展氟化工的特殊资源优势。

  我国氟化工行业起源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形成了无机氟化物、氟碳化学品、含氟高分子材料及含氟精细化学品四大类产品体系和完整的门类。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氟化工行业高速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氟化工已成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发展新能源等其他战略新兴产业和提升传统产业所需的配套材料,对促进我国制造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国氟化工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我国各类氟化工产品总产能超过640万吨,总产量超过450万吨,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氟化工生产和消费国。氟化工主要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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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萤石

  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发布的《矿物商品摘要》,2023年末世界萤石矿总储量约为2.8亿吨,其中中国萤石储量位列世界第二,约占全球萤石总储量的23.68%,在全球萤石行业中占据重要地位。随着我国氟化工产能不断释放,对萤石资源的需求将持续提升,预计我国萤石产品的供需缺口将逐步扩大。公司目前拥有采矿权3个,探矿权2个,截至2023年12月末已经探明萤石保有资源储量达到485.27万吨矿石量。

  2)无水氢氟酸

  我国无水氢氟酸生产主要集中在浙江、福建、江苏、山东、江西、内蒙古等地,无水氢氟酸下游涵盖含氟制冷剂、含氟高分子材料、含氟精细化学品、无机氟化物等。其中,含氟制冷剂和含氟高分子材料系无水氢氟酸的主要消费领域。近年来,随着半导体、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光伏、大健康等领域对含氟材料需求的大幅增加,国内无水氢氟酸生产企业开工率明显提升,市场供给有所增加。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无水氢氟酸年产能13.50万吨。

  3)氟碳化学品

  氟碳化学品主要用作制冷剂、发泡剂、气溶胶的喷射剂、灭火剂、电子电气及精密部件的清洗剂,还可以用作生产含氟高分子材料及精细氟化学品的原料。公司生产的氟碳化学品目前主要应用于制冷剂和含氟高分子材料领域。

  目前曾在或已在全球范围内广泛使用的制冷剂包括CFCs、HCFCs、HFCs三代制冷剂,第四代制冷剂(HFOS)已在欧美发达国家进入商业化应用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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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代制冷剂对臭氧层的破坏最大,全球已经淘汰使用;第二代制冷剂对臭氧层破坏相对较小,在欧美发达国家已基本淘汰,在我国应用广泛,目前也处在淘汰期;第三代制冷剂对臭氧层无破坏,在发展中国家逐步替代HCFCs产品,但是其GWP值较高,温室效应较为显著,发达国家已开始削减用量,包括我国在内的部分发展中国家自2024年开始按配额生产和使用;第四代制冷剂指的是不破坏臭氧层、GWP值较低的制冷剂,目前,虽然第四代制冷剂受到供应量较小及价格较高等因素的影响未能在全球范围内形成较大市场,但凭借其良好的环保特性(ODP值为零,极低的GWP值),第四代制冷剂已在部分发达国家广泛应用。

  根据《基加利修正案》的规定,我国属于第一组发展中国家,应在2020一2022年HFCS使用量平均值基础上,在2024年冻结HFCs的消费和生产于基准值,自2029年开始削减10%,到2045年后将HFCS使用量削减至其基准值20%以内。

  制冷剂广泛应用于家用空调、冰箱(柜)、汽车空调、商业制冷设备等行业,这四类产品制冷原理一致,但对制冷剂的品种需求各有不同。总的来看,家用空调、冰箱、汽车空调等下游行业的发展将直接影响氟制冷剂的需求。随着我国居民消费升级、经济进入发展新常态,空调、冰箱、汽车等的产量、消费量保持稳定增长态势的可能性较高。随着上述产品的居民保有量快速增长,预计未来存量设备的维修需求将成为含氟制冷剂市场需求增长的重要驱动因素。

  此外,国务院于2024年初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到2027年,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以上方案及相关政策的出台,预期下游空调、汽车行业排产增长,蕴藏着新的含氟制冷剂需求增长点。

  随着第三代含氟制冷剂产销实施配额管理,产能扩张冻结,在第四代制冷剂具备应用经济性并大规模替代第三代制冷剂之前,预计第三代制冷剂价格将在供给侧产能冻结并分阶段逐步缩减的形势下将逐步提升,供应趋紧趋势逐渐确定。根据生态环境部公示的2024年度HFCs生产配额分配情况,公司第三代制冷剂获得配额5.52万吨,位于行业前列。

  4)含氟高分子材料

  含氟高分子材料是含氟原子的单体通过均聚或共聚反应而得,相较于一般聚合物产品(如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具有耐高温性能、耐酸碱性和耐溶剂性、电性能、机械性能、不粘性、耐候性、憎水性等优异的物理和化学性能,被广泛应用于通信、新能源、电子电器、航空航天、机械、纺织、建筑、医药、汽车等领域。含氟高分子材料主要包括聚四氟乙烯(PTFE)、聚偏氟乙烯(PVDF)、聚全氟乙丙烯(FEP)、可熔性聚四氟乙烯(PFA)等。

  国内生产含氟高分子材料的企业均为氟化工一体化程度较高的行业龙头,中高端市场也处于供给较为紧张状态。近年来国家正在推进加快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进度,具体包括5G基站建设、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七大领域,相关领域与含氟高分子材料下游应用息息相关,我国含氟高分子材料主要产品产量总体保持稳定较快增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含氟高分子材料及单体年产能6.78万吨,在建产能超过4万吨。

  (2)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

  公司专注于含氟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从萤石矿、氢氟酸、甲烷氯化物、氟碳化学品到含氟高分子材料的完整产业链,主要产品包括氟碳化学品单质(HCFC-22、HFC-152a、HFC-143a、HFC-227ea、HFC-125、HFC-134a、HFC-32等)、混合制冷剂(R410A、R404A、R507等)、含氟高分子材料及其单体(HFP、VDF、PTFE、FEP、PVDF等)以及氢氟酸、一氯甲烷、甲烷氯化物、氯化钙等化工原料。

  公司主要氟化工产品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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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经营模式

  历经多年稳健经营和快速发展,公司现已成为一家集研发、生产、仓储、运输和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氟化工生产企业,具备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运营体系。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按照销售区域划分为内销与外销,公司设立国内贸易中心和国际贸易中心执行境内外销售及同步进行营销管理。

  ① 内销模式

  内销模式包括直接销售、经销商销售(买断式)两种模式,具体如下:

  i.直接销售

  直接销售包括向终端客户销售和向贸易型客户销售两种模式,两种模式均为买断式销售。

  ii.经销商(买断式)模式

  考虑到制冷剂售后市场较为分散,维修用的小钢瓶或车用气雾罐制冷剂单价较低,终端网点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主要用于制冷设备维修,公司在制冷剂售后市场采用经销模式能够降低业务开拓成本,充分发挥经销商覆盖面更广的优势,拓宽公司产品覆盖的广度和深度。

  ②外销模式

  外销模式包括直接销售(向终端客户销售和向贸易型客户销售)、经销商(买断式)模式两种模式,具体参见内销模式部分的介绍。在外销中,按照国际通行的贸易条件与客户进行交易,采用的主要结算模式包括FOB、CIF等。

  2) 采购模式

  公司下属生产型子公司对外采购的主要生产原材料为萤石原矿、萤石精粉、硫酸、电石、煤炭、液氯、三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乙烯、甲醇等;公司制冷剂分装混配业务主要采购的原材料为公司未自产或产能不足的氟碳化学品单质,供应商主要为同行业其他氟化工企业。

  公司制定供应商的准入标准,实行合格供应商名录管理,每年对供应商进行日常管理和质量考核,促使其推动质量改进,确保提供产品的质量以及交付、服务符合公司要求,促进公司产品质量稳定提高。

  公司采购流程包括:以月度为单位,根据内销和外销的订单情况及生产库存情况,按需求量采购,与供应商谈判并约定品名规格、订购数量、采购价格、交货时期及质检要求等,向供应商采购并同步进行采购跟踪,并在采购完成后由品管部门进行质量检测。

  3)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通常会结合市场供需、客户需求预测及在手订单情况,由生产部门按照客户确定的产品规格、供货时间、质量和数量组织生产,并通知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订单完成情况,实时变更物料采购计划、调整生产顺序,协调生产资源配备,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品管部门对产出的成品进行检测把关;包装部门根据客户要求定制包装后入库。公司通常还会在客户订单基础上,保证一定的安全库存,以备客户的额外需要。

  (3)公司市场地位

  公司深耕氟化工领域,经多年发展已成为集原料矿石开采、研发、生产、仓储、运输和销售为一体的专业氟化工企业,是我国氟化工产业链最为完整的企业之一。公司现拥有氟碳化学品年产能19万吨,根据生态环境部公示的2024年度HFCs生产配额分配情况,公司三代制冷剂获得的配额为5.52万吨,位于行业前列;公司含氟高分子材料及单体年产能6.78万吨,其中HFP产能位于全球前列,FEP等拳头产品技术积累国内领先,享有重要的市场地位;公司化工原料年产能64.20万吨。

  (4)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利润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主要原因系氟化工行业供需结构性错配问题凸显,产品价格持续低迷(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6,880.00万元,同比增长14.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8,368.89万元,同比下降38.8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74,388.94万元,同比增长25.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4,075.31万元,同比增长5.2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国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公允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认真阅读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重点关注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不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遗漏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综合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决策程序、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有利于统筹安排公司的融资活动,确保正常的资金周转。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共同或单独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265,5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需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能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和控制汇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各监事依据其各自具体管理职务在公司领取相应报酬,不领取监事职位报酬,具体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等综合确定,具体由考核情况和公司薪酬制度确认。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首次授予部分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胡永忠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销首次授予部分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26)。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查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公允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认真阅读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重点关注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不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遗漏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符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顺利推进。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为了统筹安排公司的融资活动,确保正常的资金周转,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

  上述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以及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洽商情况来确定,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二、相关授权及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与贷款等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审批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其授信提供抵押、质押等事项。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该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增项,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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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

  综合上述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同时为进一步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要求,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授权办理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事宜。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3日

  至2024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所作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议案8、议案12-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9、议案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10、议案12-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为公司董事及与其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对议案9回避表决;股东为公司监事及与其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对议案10回避表决;关联股东童建国、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冰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童利民、童嘉成、童乐对议案12、13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893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4年5月22日15:00前送达公司证券法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琳

  电话:0570-3832502           传真:0570-3832781

  邮箱:yhzqsw@qhyh.com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893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及其附件《第十三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将公司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1:公司产品对外销量低于产量主要是部分产品内供作为下游产品原料使用及部分产品库存增加引致。

  注2:公司仅用作下游产品原料不对外销售的产品(萤石精粉、HCFC-142b、HCFC-22(内蒙永和、邵武永和生产部分)、TFE)报告期未列入全年主要产品产销量统计。

  注3:因报告期已将会昌永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本报告期数据均包括其化工原料产品(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乙烯)。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

  注1:因报告期已将会昌永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本报告期数据均包括其化工原料产品(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乙烯)。

  注2:含氟高分子材料大类,其中含氟单体2023年度均价33,301.23元,同比下降37.82%,含氟聚合物2023年度均价78,449.40元,同比下降20.41%。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元/只(不含税)

  ■

  三、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公司代码:605020                                      公司简称:永和股份

  (下转B37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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