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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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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能兼顾公司发展与激励效果,使得调整后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兼具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出具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4-027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不会对公司本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或“本解释”),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列示与披露。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按照解释第17号规定,对因适用本解释的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4-028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2023年度)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2023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4,108,743.49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48.55%。具体明细表如下: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2023年度)和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2023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办法

  1、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2、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3、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4、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

  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

  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所以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1)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按照相应的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计信用损失计提比例。

  (2)对于非经营类低风险业务形成的其他应收款根据业务性质单独计提减值。

  (3)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的其他应收款项,原值扣除担保物可收回价值后的余额作为风险敞口预计信用损失。

  5、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4,108,743.49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34,108,743.49元,并相应减少公司的股东权益。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审议程序和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相关材料,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计提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2023 年度)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2023年度)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4-029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中富”、“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公司关联方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珠海中富15.71%股权,以下简称“陕西新丝路”)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关联方广东省南方精典实业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许仁硕先生的关联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精典”)、广州市金柏达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许仁硕先生的关联公司,以下简称“金柏达”)之间因接受服务、租赁等事项形成日常性关联交易。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如下:

  1、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陕西新丝路及其关联方因接受服务等事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财务资助除外)38.98万元。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财务资助除外)发生额为0元。

  2、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南方精典因租赁等事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23.81万元。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247.04万元。

  3、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金柏达因租赁等事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54万元。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0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2023年度)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许仁硕先生、陈衔佩先生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陕西新丝路及其关联方因接受服务等事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8.98万元。2024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0元。

  2、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南方精典因租赁等事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23.81万元。2024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74.112万元。

  3、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金柏达因租赁等事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54万元。2024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关联交易发生额为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

  1、陕西新丝路及其关联方

  单位:万元

  ■

  2、广东省南方精典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3、广州市金柏达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广东省南方精典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泾晨路与泾干二街十字东北角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陕西仁创科能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1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1104MA6TK8K53X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珠海横琴悦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33.2779%股权,广州市昕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33.2779%股权,深圳银盟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3.2779%股权,陕西仁创科能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0.16649%股权。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陕西新丝路资产总额为75741.9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10620.86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2148.67万元(未经审计)。

  2、广东省南方精典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90号2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许仁硕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07664783X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电力产品开发;销售:仪器仪表,电工器材,电子元器件,电子检测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用品,金属材料,通信设备(不含广播电视发射设备、接收设施);自有房地产租赁、物业维修。

  主要股东:胡华娟持有32%股权,许涛持有68%股权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方精典资产总额为9771.8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69.86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08.56万元,净利润为-570.27万元(未经审计)。

  3、广州市金柏达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90号202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许嘉祥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282176675

  主营业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针纺织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设备销售;染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器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销售代理;服装辅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检验、整理服务;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服装服饰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咨询;柜台、摊位出租;企业管理咨询;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供应链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形象策划;企业总部管理;广告制作;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安全系统监控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互联网直播服务(不含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

  主要股东:许仁硕持有80%股权,李科持有20%股权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柏达资产总额为2541.1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42.7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50.14万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说明

  陕西新丝路持有珠海中富15.71%股权,公司董事长许仁硕系南方精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许仁硕系金柏达股东。因此,陕西新丝路、南方精典以及金柏达均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说明

  经核查,陕西新丝路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南方精典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金柏达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物业管理服务定价原则:公司接受陕西新丝路及其关联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是交易各方通过市场竞争和综合比较的选择结果,交易价格依照同行业同类业务的市场定价规则确定。

  2、关联租赁定价原则:公司向关联方南方精典、金柏达租赁房屋定价系参照其周边租赁房产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处于周边办公楼租赁价格正常区间内。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之签订协议,按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具有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具有明确的定价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在资产、业务、技术、人员和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独立性,预计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2023年度)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3-030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2023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事项

  根据公司及子(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及子(孙)公司拟以自身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设备、股权、存货、应收账款抵(质)押,或以担保、反担保、信用、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新增、展期及续贷),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等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用于流动资金周转、项目资金周转、票据业务、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等。

  上述综合授信及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该合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孙)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及融资额度之内。

  具体融资金额根据公司及子(孙)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实际需求确定,以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孙)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综合授信业务办理的授权

  为提高融资工作效率,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综合授信及融资额度内办理相关综合授信及融资业务手续,并签署上述综合授信及融资额度内的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

  2、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为期一年。授权期间,上述综合授信及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4-031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2023年度)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2023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为推动公司的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股权激励的积极作用,公司结合未来经营规划及行业发展情况,适度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徐小宁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5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监事会在公示期内未接到异议。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4、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2023年度)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2023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

  二、调整本激励计划的情况说明

  本次调整将相应修订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修订前后具体内容如下:

  1、调整前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两期行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24年和2025年,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期权份额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权益失效。

  2、调整后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两期行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24年和2025年,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期权份额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权益失效。

  三、调整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原定营业收入指标包括偶发性非核心业务活动产生的收入,未能精准体现公司经营成果,不利于聚焦主业,提高员工积极性,为使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更具科学性,更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考核目标从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调整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本次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能兼顾公司发展与激励效果,使得调整后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兼具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批准;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2023年度)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2023年度)会议决议;

  3、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4-032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2023年度)会议审议决定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5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98号南方精典大厦5楼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2023年度)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2023年度)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事项:上述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公司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公司法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代码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21日14:00 至14:3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98号南方精典大厦5楼本公司会议室大会签到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0-88909032;

  传    真:020-88909032

  联 系 人:姜 珺、赵楚耿

  六、备查文件

  (一)、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2023年度)会议决议;

  (二)、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2023年度)会议决议;

  (三)、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2、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59”,投票简称为“中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为代表本人(本单位)代理人,代为出席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理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4-034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4日(星期二)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4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dYhYP2ZgyI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05月14日(星期二)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4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许仁硕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韩惠明先生,财务总监叶彩霞女士,独立董事 游雄威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姜珺女士,证券及投资者关系经理赵楚耿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4日(星期二)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YhYP2ZgyI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4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姜珺、赵楚耿

  电话:020-88909032

  邮箱:zfzjb@zhongfu.com.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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