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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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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单项风险特征明显的应收款项,根据应收款项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款项损失情况及债务人经济状况预计可能存在的损失情况,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69.21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3,635.30万元。

  (1)本期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

  本期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70.44万元,转回1.23万元,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金额169.21万元。

  (2)本期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

  本期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3,635.30万元,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的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金额3,635.30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公司对开发成本及开发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过程,首先对项目的销售情况进行分析,销售情况不如预期的作为判断出现减值迹象的主要依据,由成本部对项目整体成本进行审核后确认销售成本,根据历史销售价格和当地市场条件确认销售价格的范围从而确认整体项目的销售收入,并估计税费(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和销售费用,销售收入减去销售成本和税费结果为负数则计提减值。2023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2,200.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对开发成本及开发产品计提12,202.11万元减值准备,为泗阳雨润(地产)项目1,180.77万元,宿迁中央(地产)项目2,000.40万元,盱眙雨润2,731.14万元,海安项目257.72万元,新沂项目798.29万元,淮安雨润广场项目5,216.10万元,苏州中商置地17.69万元,本期转回减值准备1.48万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的存货跌价损失金额12,200.63万元。

  2、商誉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商誉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计提商誉减值损失836.44万元。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为减少利润16,841.58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审议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年度报告中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会计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4-008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4,453,436.40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445,343.6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22,900,686.8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816,908,779.56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70亿元,尚未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因此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4-009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合同时,确定支付其报酬的数额。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揭明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邹园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洪勇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1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88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4-012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无门店变动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拟增加门店情况。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

  (一)公司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公司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数据。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4一013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0号)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本次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4一014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0号)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本次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4一016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最新修订内容,本次拟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修订《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该制度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80       证券简称:中央商场      公告编号:临2024一018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08日(星期三) 至5月1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yscdm@njzsgroup.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15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 上午 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祝珺

  董事会秘书:官国宝

  财务总监:金福

  独立董事:王跃堂、赵顺龙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15日 上午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08日(星期三) 至5月1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yscdm@njzsgroup.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纪海文

  电话:025-66008022

  邮箱:zyscdm@njzsgrou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4-010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情况概述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70亿元,实收股本为11.28亿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该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2023年,公司亏损主要原因:1、公司地产板块受行业影响,所属房地产存货价格下滑,报告期内对地产存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增加;2、报告期内公司地产项目交房收入较同期下降导致毛利减少。综合以上因素,产生经营性亏损。

  三、改进措施

  1、立足百货零售,坚持主业,重点围绕经营品质和顾客体验提升,以调改为抓手,持续推进门店调改,推进品牌招商升级,创新营销模式,打造美好生活第一站,兼顾现有的顾客基础,逐步持续快速提升商品力,不断扩大品牌优势和业绩规模。

  2、推进罗森便利门店拓展的同时,持续治理低销门店,确保开店质量。通过解决核心产业链协同发展的问题,抓机会,找效益。充分利用安徽央厨自身产品生产优势,降低罗森便利采购成本。利用新媒体、自媒体等宣传销售新模式,以及会员拓展与会员活动,持续提升品牌声量和提升业绩。

  3、地产项目确保完工项目竣备交付的同时,将加大营销力度,进一步加速剩余未售货值去化。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4一011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公司正常经营业务范围,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4日,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祝珺先生、祝媛女士、钱毅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定价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注: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1、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南京雨润菜篮子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预计金额为123万元,实际发生交易金额为183.67万元,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罗森便利新增门店导致承运线路增加。

  江苏雨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预计金额为4,450万元,实际发生交易金额为3,074.70万元,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门店接受劳务的事项尚未发生所致。

  2、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南京雨润连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雨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预计金额为1,000万元,实际发生交易金额为1,315.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受市场需求关系影响业务量增加。

  南京雨润菜篮子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预计金额为140万元,实际发生交易金额为94.83万元,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罗森便利停止部分业务减少进货量。

  3、其他

  其他关联交易2023年预计金额为200万元,实际发生零星交易金额为254.32万元,其中零星采购金额72.90万元;餐饮住宿金额26.05万元;场地租赁金额4.71万元;物业服务费及水电费25.23万元;进货款项125.43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金额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南京雨润菜篮子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2号

  法定代表人:杨林

  注册资本:55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8月21日

  主营业务:食品销售(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厨房设备、厨房用品、日用百货销售;初级农产品加工、销售;商务信息咨询;电子商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场地租赁;餐饮管理;初级农产品配送;食品配送;道路货物运输(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装卸服务;搬运服务;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京雨润饲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484.94万元,净利润51.82万元,总资产157.36万元,净资产20.40万元。

  公司于2020年度与其开展业务,该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仓储运输业务,该公司有能力提供服务,履约正常。2023年度预计发生总金额263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278.5万元。

  2、江苏雨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37号6楼

  法定代表人:钱毅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1月31日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物业咨询;干洗;室内装潢服务;设备安装;电子设备、通信设备、五金、建材、百货销售; 健身、棋牌、桌球服务;房产经纪;停车场服务、餐饮、游泳池、游乐园。(停车场服务、餐饮、游泳池、游乐园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杭州雨润千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4,287.76万元,净利润-245.04万元,总资产7,127.21万元,净资产-7,874.91万元。

  该公司于2021年为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该公司具有一级资质证书,具有丰富的物业管理人力资源和经验,有能力为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履约正常。2023年预计金额为4,450万元,实际发生交易金额为3,074.7万元,差额原因详见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3、江苏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南京市浦口经济开发区紫峰路19号

  法定代表人:方佑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月7日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动物肠衣加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3000吨/年及以下的西式肉制品加工项目除外);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京雨润食品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24,690.08万元,净利润-6,208.87万元,总资产243,914.33万元,净资产85,405.22万元。

  该公司于2021年度为公司提供仓库租赁服务,该公司具有多种类型仓库,有能力为公司提供仓库管理服务,履约正常。2023年预计金额为45万元,实际发生交易金额为36.85万元。

  4、湖北雨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37号

  法定代表人:方佑

  注册资本: 8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8月1日

  主营业务: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零售;生猪、禽屠宰;生鲜肉及肉制品销售;食用动物油脂(猪油)生产、销售;冷冻冷藏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安徽省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17,682.64万元,净利润-1,804.68万元,总资产41,646.76万元,净资产8,225.71万元。

  公司于2021年度开始与其开展业务,该公司委托本公司代为销售其产品,有能力提供其产品和质量保证,履约正常。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该公司和南京雨润连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发生交易金额为1,000.00万元,实际发生交易金额为1,315.16万元,差额原因详见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5、江苏雨润精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南京市高淳区古柏街道产业园B区1幢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忠高

  注册资本: 9114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31日

  主营业务:食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9.99%股权;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0.01%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136.11万元,净利润-15,598.96万元,总资产1,235,094.22万元,净资产1,187,342.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度开始与其开展业务,该公司委托本公司代为销售其产品,有能力提供其产品和质量保证,履约正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企业均由祝义财先生控制,祝义财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关于关联自然人描述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1)交易主要内容

  南京雨润菜篮子食品有限公司、江苏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劳务服务为仓储管理、物流运输服务。

  江苏雨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公司所有门店的物业管理服务,物管费用包括人工、物业类专项、设备维保类专项三类费用总和,管理总面积约113万平方米。

  (2)定价政策、结算方式

  仓储管理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以进货商品总价(含税)的0.5%收取管理费用,按月结算,次月28日前支付上月费用;

  物流运输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费用按趟次定价,按月结算,次月28日前支付上月费用;

  仓库使用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按照2.5元/平方米/天确认费用。仓库使用费按月结算,次月15日前支付上月费用;

  安徽罗森便利店商品仓储运输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配送分常温、冷藏、冷冻储存多种方式。合肥市配送费按照费率计算,配送运费=装载商品未税配送额*配送费率。合肥以外城市按照车次运费作报价,配送运费=地区单价*车次。运费结算及支付方式:双方按月结算,并于确认运费无误后的第三月的前15天内支付。

  江苏雨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定价政策,结合各门店区域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在5元/年/平方米至80元/年/平方米之间定价,物业服务费按月结算,次月支付上月费用。

  上述交易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在市场价格上下20%以内,经双方协商确定。

  2、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1)主要交易内容

  公司拟与江苏雨润精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雨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商品代销合同,在公司所属百货门店销售雨润系列产品,预计全年订单总金额为人民币6,100万元,具体以订单结算金额为准,预计交易金额1,220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中商便利店有限公司拟与南京雨润菜篮子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商品代销合同,预计交易金额90万元。

  (2)定价政策、结算方式

  公司代为销售江苏雨润精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雨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产品,公司享受一级代理商的价格进货,并根据其统一市场价格结合自身情况确认售价。结算方式先货后款,公司可以根据订单情况退货或换货,并按实际销售产品的数量进行结算。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中商便利店有限公司代销南京雨润菜篮子食品有限公司产品的定价政策为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协商确定,结算方式先票后款,按月结算,安徽罗森便利于次月结算当月货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公司正常经营业务范围,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4一015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规范性文件要求,本次拟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修订《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80       证券简称:中央商场     公告编号:2024-017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2日13点 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2日

  至2024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议案2详见会议资料,议案3至议案15详见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3、议案14、议案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祝义财先生、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代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股东代表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4、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5月21日9:30一一17:00

  5、登记地点: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0号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0号

  2、邮政编码:210041

  3、联系电话:025-66008022

  4、传真:025-66008022

  5、联系人:纪海文

  6、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股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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