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4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将充分考虑股东权益,兼顾公司资本投入和发展规划,实施稳定的分红政策,为股东带来长期、持续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4-024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Alibaba Group Services Limited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Alibaba Group Services Limited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累计总额不超过14亿港元及其应计利息;本次担保前,公司未对其提供担保或反担保。

  ●本次担保为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继续支持香港国际机场高端物流中心发展项目建设主体香港青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鹬投资”)的业务发展,满足其项目运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拟由全资子公司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有限”)与Alibaba Group Services Limited签署《偿付协议》,按照公司对青鹬投资间接持有的14%股权占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青鹬投资合计65%股权的比例,为Alibaba Group Services Limited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14亿港元及其应计利息的反担保。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一)前次反担保情况

  2018年6月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翠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翠柏”)与菜鸟沈阳控股有限公司、顺汇发展有限公司组建的联合体青鹬投资中标香港国际机场高端物流中心发展项目。为具体实施该项目,青鹬投资向金融机构申请了总额76.54亿港元的定期贷款,该笔贷款将于2024年5月17日到期,阿里巴巴集团作为保证人为上述定期贷款及其应计利息提供了担保。2019年5月1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圆通有限与阿里巴巴集团签署《偿付协议》,为阿里巴巴集团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16.49亿港元及其应计利息的反担保,担保期限自2019年5月17日起至阿里巴巴集团无需再为青鹬投资提供任何担保或公司终止持有青鹬投资任何股权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13日、2019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12)、《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4)。

  (二)本次反担保情况

  为保障香港国际机场高端物流中心发展项目运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青鹬投资对原贷款进行了展期,并修订原融资条款及调整贷款规模,向金融机构申请了总额65亿港元的循环贷款,本次循环贷款的应计利息为贷款金额与贷款年限、HIBOR+90bps的乘积。Alibaba Group Services Limited作为保证人,为前述循环贷款及其应计利息提供担保。在前述背景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圆通有限拟与Alibaba Group Services Limited签署《偿付协议》,按照公司对青鹬投资间接持有的14%股权占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持有青鹬投资合计65%股权的比例,为Alibaba Group Services Limited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14亿港元及其应计利息的反担保。担保期间,若上述比例发生变化,则根据变动后的比例承担相应的反担保责任。

  鉴于阿里巴巴集团无需再为青鹬投资提供任何担保,圆通有限前次对阿里巴巴集团不超过16.49亿港元及其应计利息的反担保责任随之解除。

  二、被担保人相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美元

  ■

  注:Alibaba Group Services Limited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自公历4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其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关联关系

  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0.65%股份并同属于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Alibaba Group Services Limited为阿里巴巴集团下属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Alibaba Group Services Limited为公司关联方。

  (四)关联方的股权结构

  ■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金额:累计总额不超过14亿港元及其应计利息;

  (二)担保方式:反担保;

  (三)担保期限:自《偿付协议》签署之日起至Alibaba Group Services Limited无需再为青鹬投资提供任何担保或公司终止持有青鹬投资任何股权之日止;

  (四)担保范围:Alibaba Group Services Limited担保项下公司对青鹬投资间接持有的14%股权占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青鹬投资合计65%股权的比例相应的全部债务及其应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Alibaba Group Services Limited履行担保责任或义务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会计师费用等)。

  四、反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反担保系支持香港国际机场高端物流中心发展项目建设主体青鹬投资的业务发展,满足其项目运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利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为关联方Alibaba Group Services Limited提供反担保是基于其为上述循环贷款及其应计利息提供担保的基础上发生的,是对双方承担风险的平衡,属于公平、公正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反担保对象Alibaba Group Services Limited的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反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五、本次反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反担保系为支持香港国际机场高端物流中心发展项目建设主体青鹬投资的业务发展,满足其项目运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圆通有限按照间接持有的香港国际机场高端物流中心发展项目建设主体青鹬投资股权比例向Alibaba Group Services Limited提供反担保构成关联担保。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局审议。

  (三)董事局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Alibaba Group Services Limited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反担保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不超过8.30亿元(已经汇率折算),均为对全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88%,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4-017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并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立福先生主持。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在公司合规运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财务检查等方面发挥监督、检查及督促等职能,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

  关联监事马黎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期限为自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实际业务为基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有效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务造成的不利影响,减少汇兑损失。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圆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圆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和广州圆通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公司加盟商和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海圆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圆驿”)、上海圆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圆真”)和广州圆通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小贷”)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的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和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业务系向公司快递业务体系内发展良好、有业务扩张需求的加盟商和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

  上海圆驿和上海圆真为公司加盟商或供应商提供了融资服务,2020年7月,公司与上海圆驿、上海圆真签订了《业务备忘录》,明确了各方的责任义务及具体原则。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稳健增长,加盟商和供应商的融资需求持续扩大,为充分赋能和服务合作伙伴,进一步细化各方权利义务,公司拟与上海圆驿、上海圆真、圆通小贷签署《业务备忘录》,在上海圆驿、上海圆真和圆通小贷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根据加盟商或供应商授权,向其提供加盟商或供应商业务信息的核验,以便其筛选符合条件的业务开展对象;同时,为保障资金安全,促进快递业务的稳定发展,公司根据加盟商授权,接收指定用于支付公司业务款的融资放款,向上海圆驿、圆通小贷划转加盟商还款,并根据供应商通知向上海圆真划转经确权的应付账款偿付保理款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Alibaba Group Services Limited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Alibaba Group Services Limited提供反担保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香港青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本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Alibaba Group Services Limited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4-019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喻会蛟、张小娟、胡晓、喻世伦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1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3年2月7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调整部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后,公司2023年度与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蛟龙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下属公司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488,201.62万元。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正常经营调整所致,未对公司经营及业绩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已经2023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币种统一为人民币,其中比例为0.00的,系比例小于0.01%所致。

  2.上述关联方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所确定的关联方,因此其范围及关联交易金额等较审计报告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确定的关联方范围及交易金额或存在差异。同时,因关联方数量众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单一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单独列示关联方信息及交易金额;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同一控制为口径合并列示。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喻会蛟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04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徐公路3029弄18号1幢6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实业投资;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

  (二)杭州黄金峡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喻泽奇

  注册资本:1,8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9月2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横村镇凤联村仓里9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销售代理;中草药种植;食用农产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水产品批发;供销合作社管理服务;新鲜蔬菜批发;企业管理咨询;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化妆品批发;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通讯设备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针纺织品销售;鲜肉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中草药收购;文具用品批发;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鲜蛋批发;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餐饮管理;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家用电器销售;金银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黄金峡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蛟龙集团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三)上海圆汇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海彪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9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腾路1288号1幢1层K区160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贸易经纪;进出口代理;停车场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搬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销售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水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肥销售;水泥制品销售;软件销售;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圆汇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蛟龙集团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四)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蔡崇信、J. Michael EVANS、武卫、吴泳铭等

  注册地址:Fourth Floor, One Capital Place, P.O. Box 847,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

  股本:2,037,423.80万股

  业务性质:中国商业、国际商业、本地生活服务、菜鸟、云、数字媒体及娱乐以及创新业务及其他。

  关联关系: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0.65%股份并同属于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五)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万霖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501号V424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出口监管仓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快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报检业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广告设计、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玩具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箱包销售;皮革销售;皮革制品销售;钟表销售;乐器零售;乐器批发;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家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防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广告发布;装卸搬运;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0.65%股份并同属于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阿里巴巴集团下属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六)浙江心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帅勇

  注册资本:36,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2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79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报关业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包装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图文设计制作;办公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礼品花卉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无船承运业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供应链管理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0.65%股份并同属于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浙江心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阿里巴巴集团下属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浙江心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七)杭州桐源酒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云飞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6月0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横村镇杜预村

  经营范围:销售:食品、初级食用农产品;零售:卷烟、雪茄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八)杭州芭芭马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莎妮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6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横村镇杜预村

  经营范围:网上销售:针纺织品、服饰、围巾、手套、帽子、儿童玩具。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九)杭州秋风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季爱华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0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9号荣正财富广场主楼1401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玩具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文具用品零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化妆品零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卫生洁具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办公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装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服饰制造;面料纺织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十)上海蛟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濮雪前

  注册资本:18,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3月15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卫路89号1幢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餐饮服务,旅馆,商务咨询,票务代理(除专项审批),会展会务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保洁服务,摄影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销售日用百货、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蛟龙集团监事担任上海蛟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十一)杭州千通速递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林苏华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03月0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18号大街25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快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监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十二)深圳市银利达速递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兰英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07月13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华社区华清大道339号立上厂3栋1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装卸、搬运业务;国内货运代理;物流配送信息系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仓储业务;国内快递业务;普通货运。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十三)深圳市安顺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炜国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09月0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华社区华清大道339号立上厂3栋2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十四)蜂暴云仓(广东)仓储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吴义武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07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拥军路136号5栋1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十五)北京顺竺源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邵泽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27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阳南区14号楼103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劳务分包;零售卫生用品、新鲜蔬菜、粮食、化妆品;国内道路货运代理;装卸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粮油);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包装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食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邮政管理部门批文有效期至2025年08月30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监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十六)西北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立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6月28日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空港商务中心BDEF栋F区6层10601号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民用航空材料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进出口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共航空运输;民用航空器维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从事两国政府间航空运输协定或者有关协议规定的经营性业务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蛟龙集团董事担任西北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十七)武汉市坤航快递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丽倩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03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天河街道白桥村天港工业园3号楼

  经营范围:国内铁路、航空运输物流信息咨询,快递服务,仓储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装卸服务,包装服务,普通货运代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十八)杭州梁英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喻世伦

  注册资本:8,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04月1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齐飞路350号圆伦大厦1幢2301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担任杭州梁英实业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十九)上海翔运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庞建哲

  注册资本:9,090.9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年08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58号3楼A05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报检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无船承运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民用航空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快递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担任上海翔运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二十)深圳市鲸仓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林子

  注册资本:1,044.2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5月2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三联社区三联创业路19号弓村新城商业中心(汇海广场)C座25层25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从事平面和网页设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的存放、搬运及其它限制的项目)和国内货运代理;仓储自动货架设备的研发。许可经营项目是:仓储自动货架设备的制造、维修、保养。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二十一)北京世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智伟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4月13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柱路28号1号楼九层9-A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机械设备、塑料制品、办公用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监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涉及快件揽收派送、中转运输、国际干线运输、餐厨原料采购、信息系统技术服务及资产租赁等正常经营性往来。

  公司与提供快递业务的关联方采用全网统一的定价标准,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符合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在确保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同时,进一步降低费用、防范风险,实现双赢。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4-020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理财授权金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

  ●  理财授权期限:自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为自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含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

  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该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含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将选择资信、财务状况良好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等作为受托方,主要投资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公募基金产品等各种金融资产。

  (五)委托理财期限

  自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委托理财决策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委托理财产品,受宏观经济形势、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制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董事局授权财务部门负责委托理财的具体实施工作。公司财务部门将结合公司资金状况,适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积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通过建立台账并安排专人负责等方式对委托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向董事局汇报资金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同时,公司将密切跟踪每笔投资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周转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增加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4-021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基于生产经营需要,为有效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累计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前述交易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使用,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近年来公司持续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国际业务稳步发展,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以外币结算,鉴于目前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外汇市场不确定性仍然存在,为有效平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效益的影响,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将根据规定缴纳相应保证金,具体金额以届时签订的协议为准。前述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含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外汇互换等。

  (五)交易期限

  自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六)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局授权财务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品种并签署相关协议等。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在董事局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但具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的大幅波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二)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存在因汇率走势判断偏差,未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三)违约风险:对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四)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控制相关业务风险。

  (二)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日常经营为基础,以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三)公司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规模,确保在董事局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

  (四)公司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4-022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请的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其酬金,聘期为1年。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朱华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晨曦

  ■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毛玥明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2024年度,公司将以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工作量等因素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立信工作勤勉尽责,配备专业扎实、经验丰富的审计团队,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其酬金,聘期为1年。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4-023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及聘任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管理组织活力,打造年轻化、专业化、多元化的核心管理团队,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提名葛程捷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并同意聘任童志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选举董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局推荐,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董事局提名葛程捷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葛程捷先生简历如下:

  葛程捷,男,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2月至2010年1月担任汉力国际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部总监;2010年1月至2015年7月担任上方能源技术(杭州)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部总监;2015年7月至今任职于圆通速递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董事长助理、总裁助理、副总裁、科技生产力中心总经理、营运中心总经理等职务;2022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局拟聘任童志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童志文先生简历如下:

  童志文,男,198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7月至2022年7月任职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人力资源总监、高级总监、集团副总裁等职务;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担任京东物流规划部及终端运营部机构负责人、京东集团高级总监;2023年7月至今担任圆通速递有限公司副总裁。

  三、其他说明

  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上述人员均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任职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且均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4-025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局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1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18号。

  6、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9时至16时。

  7、登记联系人:黄秋波。

  8、联系电话:021-69213602。传真:021-59832913。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4年4月2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图片列表: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4-026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下午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30日至5月9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yto.net.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公司拟于2024年5月10日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及利润分配,以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表现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下午16:00-17: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局主席喻会蛟先生、董事兼总裁潘水苗先生、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王丽秀女士、独立董事黄亚钧先生、董事局秘书张龙武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10日下午16:00-17: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30日至5月9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yto.net.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黄秋波

  电话:021-69213602

  传真:021-59832913

  邮箱:ir@yto.net.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投资者关于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问题征询表

  ■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