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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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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封模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7、审议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原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未满足全部可解除限售条件,当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合计17.625万股。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封模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8、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此,公司董事会对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新宇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第八届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曹越(主任委员)、文颖、倪正东。

  《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9、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以及更加符合募投项目实际使用需要,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新增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1、审议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4-026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内容,公司将于 2024 年 05 月 16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2024年04月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0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5月1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b.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5月16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05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工作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298号拓维信息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做2023年度述职报告。

  特别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9~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利害关系股东须对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0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将全部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及代理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05月17日(星期三)9:00-12:00,14:00-16:00

  3、登记地点: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霓虹、李梦诗                        电话/传真:0731-88668270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6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261”,投票简称为“拓维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0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5月16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都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

  ■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___月___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0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通过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 3 人,实际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佳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认真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状况;

  (3)截至出具本审核意见时,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15,414.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02%;实现利润总额6,054.9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96.31万元。2023年期末资产总额为528,712.98万元,较期初增加17.54%;2023年期末负债总额257,825.90万元,较期初增加38.89%。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42,119,116.47元(母公司报表),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861,915,834.97元(其中含会计政策变更影响0.00元),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04,034,951.44元。

  鉴于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认真审核后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累积不超过 65 亿元授信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并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能公允反映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5% 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审批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除部分已离职的激励对象不符合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及部分激励对象不符合全部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外,公司及其余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条件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办理行权及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等待期/限售期届满后,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对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合计23.625万股进行注销。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对不符合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62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认真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

  (3)截至出具本决议之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审议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且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拟投资额、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且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4月 26 日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7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0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47,250,8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2元。募集资金总额915,899,976.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9,051,197.99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06,848,778.01元。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63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9,366.6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1,318.2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53,075.2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51,318.20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1,757.02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3,135.0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2,501.73万元。

  综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52,501.7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8,183.1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41,478.8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8,183.15万元,扣除手续费后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净额为3,295.7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1年9月30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1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净额3,295.71万元(其中2023年度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净额1,538.69万元),募集资金未使用当前余额41,478.86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1、本公司2023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以及更加符合募投项目实际使用需要,公司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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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对现有的募投项目予以调整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新增一个由公司子公司湖南开鸿智谷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鸿蒙的行业发行版研发项目”,投资额为16,000.00万元;公司原执行的投资项目“行业智慧云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基石研究院建设项目”、“销售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分别更变为37,862.44万元、6,900.00万元、3,310.81万元。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受社会经济、宏观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行业智慧云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基石研究院建设项目和销售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在设备采购、人员投入等各方面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制约,预计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继续推进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经审慎判断,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4,991.05万元。2021年10月9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991.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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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事项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1)第110A016669号《关于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人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公司已将上述资金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1年9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9月29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10月18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本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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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六)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情况: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3月23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3年4月27日,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变更募集资金投资目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一)对外转让或置换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情况

  无。

  (二)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收益情况

  无。

  (三)置换进入资产的运行情况

  无。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项目情况表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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