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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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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业内领先的电商SaaS企业,核心业务是基于电子商务平台为电商商家提供SaaS产品,在此基础上提供配套硬件、运营服务及CRM短信等增值产品。

  近年来,以直播电商、短视频电商以及跨境电商为代表的新兴电商呈现了高速发展的态势,电商行业依然不断涌入革新力量,这加速了行业运营模式的创新,推进了行业格局的演进,也加剧了的市场竞争。在广大商家追求提质增效的大背景下,加之电商企业天然对数字化接受程度较高,使得近年来商家对付费SaaS产品的接受度进一步提升。同时,各类电商平台的商家根据平台属性、自身经营特点,对店铺管理、营销推广、运营服务、客户关系管理等各方面,提出了专业化和个性化的需求。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围绕着电商商家的需求,提供相应的电商SaaS产品及增值服务,帮助商家实现精细化运营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经营效率。

  (一)主要产品或服务

  公司主要SaaS产品及服务包括以超级店长、快递助手、快麦ERP、快麦小智客服机器人、深绘美工机器人、快麦工单、跟单宝等为代表的电商SaaS产品;以有成财务、有成CRM、有成报销、番茄表单为代表的企服类SaaS产品。

  公司在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抖音、饿了么、快手等各大电商平台上提供SaaS产品及增值服务,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和品牌效应。公司及旗下产品多次被各大电商平台授予各类优质奖项。2023年,公司凭借多年来在电商运营管理、企业服务领域领先的数字化技术和专业的服务能力,被阿里授予了“淘拍档2023年最受欢迎商品管理、订单管理以及最具潜力ERP管理软件服务商”、被抖音授予了“抖店服务市场2023年度优秀合作伙伴”、被钉钉授予“优秀服务商”、被36氪评为“消费新势力优选品牌服务商和2023未来商业之王企业服务领域年度企业”、被科创板日报评为“2023最具创新力科创板上市公司”。

  公司所处的行业生态链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1)SaaS产品:预先购买,按月摊销结算

  报告期内公司的SaaS产品主要通过各电商平台的服务市场(如阿里巴巴商家服务市场(fuwu.taobao.com)、拼多多服务市场(fuwu.pinduoduo.com)、抖店服务市场(fuwu.jinritemai.com)、京东京麦服务市场(fw.jd.com)等)进行在线销售。

  在阿里巴巴商家服务市场、拼多多服务市场、1688服务市场、抖店服务市场,电商商家通过搜索查询公司产品,点开详情页后,电商商家根据需求选择相应版本及期限进行购买,一次性向服务市场支付全部价款后即可使用,服务市场在客户订购的服务期限内与公司按月摊销结算。

  在京东和其他电商服务市场上购买公司SaaS软件,与上述操作类似。上述平台企业将用户付费扣抵平台分成后一次性支付给公司,公司将上述款项确认为预收款,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分摊确认收入。

  除线上销售外,公司部分电商SaaS产品,尤其是针对大中型商家的快麦系列产品,亦会通过线下推广的方式进行产品营销,其主要方式为电话营销、集中拜访电商产业园区、持续跟踪重点客户等。由于线下推广的SaaS产品大多是垂直领域电商SaaS产品,因此在营销推广过程中,往往需要结合对客户操作人员的培训与指导。在该模式下,客户订购发行人SaaS产品后将预付款项交纳至公司,公司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及客户实际使用情况确认收入。

  (2)配套硬件:专注国内市场,开拓跨境业务

  公司电商配套硬件的境内的销售模式主要系经销模式。经销模式下,公司以买断模式销售电商配套硬件,由经销商将产品销往终端客户。根据约定,公司在货物交付客户时即完成履约义务。配套硬件按客户签收公司产品确认收入。

  (3)运营服务:线上和线下相结合

  运营服务的销售可分为线上与线下两种模式。电商商家可通过电商平台服务市场线上直接订购公司运营服务,并按所购买运营服务期限,一次性向服务市场支付全部价款,服务市场在客户订购的服务期限内与公司按月结算;电商商家亦可在线下直接签署书面合同并一次性支付运营服务费用,公司根据服务期限逐月确认收入。

  (4)CRM短信:通过内嵌于SaaS产品在线销售

  CRM短信内嵌于快麦CRM、超级店长等软件,采用先充值后消费的收费模式,商家通过产品的内购链接进行预充值并获得相应的短信数量,公司在商家实际使用短信时确认收入。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电商平台技术服务、短信、API、云服务器等业务资源,配套硬件及配件耗材,办公设备及其他资源。

  (1)电商平台技术服务、短信、API、服务器等业务资源的采购

  公司在电商服务市场上销售SaaS产品,需要向电商服务市场所在的各电商平台采购技术服务。公司根据与各电商平台的服务市场签订的技术服务协议,向各平台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技术服务费,由平台于每月向公司支付价款时扣除。

  公司为商家提供CRM短信时需向第三方通信平台采购短信。采购部门通过比较采购价格及质量决定采购对象及采购价格,后续与供应商之间根据当月采购短信数量,按月结算。

  公司按照服务器空间容量、使用期限等采购需求,向供应商采购服务器资源以维护软件功能的正常运行。

  (2)电商配套硬件及配件耗材的采购

  公司以ODM的方式采购电商配套硬件,委托第三方根据公司的产品规格与外观设计要求进行电商配套硬件产品的设计和生产。公司筛选具有产品设计、生产能力的上游厂商作为供应商,供应商根据公司的产品技术要求进行产品设计,并按照订单为公司定制生产电商配套硬件。

  (3)公司办公设备及其他资源的采购

  公司采购部门按需采购办公用品、办公场地、水电等资源,以维持公司的日常运营。

  3、研发模式

  在公司管理层制定的战略方向下,市场部及各事业部客服人员不定期汇总市场调研信息和用户反馈信息。同时,产品经理和核心技术人员会不定期对重要客户及潜在种子客户进行拜访与调研,整合信息形成相应的MRD(市场需求文档)。各事业部基于对市场需求的研究编制PRD(产品需求文档),组织人员从各自的专业角度提出产品开发意见并进行产品综合评审。

  产品综合评审通过后,由总经理、事业部负责人、财务、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成立的项目研发评审委员会,针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研发周期、财务投入、成员配备和预计成果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并最终确定是否立项。

  公司研发立项通过后,研发组根据PRD设立产品版本里程碑,采用敏捷研发模式对产品版本进行开发、测试、验收、发布。在产品开发过程中采用灵活的灰度发布策略,先投放部分客户,根据客户反馈进行产品调整,待稳定后逐渐扩大灰度范围,直至全部上线正式发布。

  ■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中国网上零售额近年整体呈增速放缓的态势,市场从以增量为主转向增量与存量并重阶段,电商行业整体呈现稳步发展态势。在国内消费空间面临收缩与用户流量红利不断减少的双重压力下,市场从业者不断探索新业态、新模式。近年来,除了直播、短视频以及跨境电商的兴起之外,电商行业对下沉市场的挖掘为市场带来新的广阔发展空间。国内下沉市场人口占中国整体人口的比重较高,随着国家建设的持续进步,下沉市场的结构组成、线上消费模式、电商基础设施等发展要素正加速重构,下沉市场为电商行业带来了新机遇。因此,电商行业参与者开始注重“低价优势与服务优势”的比拼,以迎接行业全新的机遇与挑战。

  随着电商行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基于对电商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应对,各类型商家对店铺管理、营销推广、运营服务、客户关系管理等各方面,提出了专业化和个性化的需求,以提升店铺运营管理效率。同时,电商SaaS产品的提供者一一以光云科技为代表的广大电商服务商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激烈,纷纷研究推出更加专业的垂直细分领域电商SaaS产品,以及更具高性价比的产品以迎合市场发展趋势。

  电子商务行业在不断的发展、竞争和整合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较为清晰的金字塔型结构,各层电商商家对SaaS产品的需求也具备较为明显的特征:

  ■

  如上图所示,金字塔结构的底层为数量最多、规模较小的初创型商家,该等商家未来不确定性较大,对电商SaaS产品处于摸索阶段,需求较为简单和基础,且对产品价格高度敏感;中层为发展中商家,该等企业已具备较为稳定的业务模式,对电商SaaS产品形成了一定黏性,但受限于自身业务规模投入预算有限,因此对性价比较高的垂直细分领域电商SaaS产品表现出较高的需求;顶层为少量成熟型商家和品牌型商家,该等商家在资金、获客渠道、供应链管理等方面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希望通过专业性更强的SaaS产品提高内部经营管理效率并提升盈利能力,对价格的敏感性较低,而更加注重产品效果。

  其中,成熟型商家和品牌型商家具有较高的客户稳定性、较多的垂直细分功能需求性以及较强的支付购买力,是电商SaaS企业重点争取的客户群体。未来,随着市场竞争的深入,成熟型商家和品牌型商家在电商行业的竞争优势将愈发明显,聚焦成熟型及品牌型商家需求、争夺该类客户资源是市场的必然趋势。

  公司报告期内电商SaaS产品主要覆盖初创型商家及发展型商家,鉴于成熟型商家和品牌型商家具有较高的客户稳定性、较多的垂直细分功能需求性以及较强的支付购买力,是电商SaaS服务商未来争夺的主要群体。通过对上述商家各业务流程的梳理,公司期望打造一套适用于成熟型商家和品牌型商家的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增强其内部经营管理效率、提升其盈利能力。公司针对上述趋势推出了包括快麦ERP、深绘美工机器人、快麦小智客服机器人、快麦工单、跟单宝、巨沃WMS、快递助手ERP在内的电商SaaS产品。未来,公司将继续以初创型商家、发展性商家为基础,逐步完成加大向成熟型商家及品牌型商家的市场渗透,逐步形成覆盖客户电商SaaS产品业务全链路、全生命周期的电商SaaS产品服务生态。

  总体来说,我国的电商SaaS行业仍处于稳步发展阶段,市场竞争激烈。随着行业内头部企业逐步建立和巩固优势,竞争手段将逐渐由单一的价格导向向产品能力和综合服务实力导向转变。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电商SaaS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其帮助电商商家在关键流程提升效率,同时兼顾稳定性与可靠性。电商领域具有客户集中、需求多样、交易流量巨大的特征,因此电商SaaS产品核心竞争力最终体现于服务的客户群体数量、交易高峰时点的峰值处理能力及应对多样化需求服务能力等。

  1)业内领先的行业地位

  中国电商零售市场中,已经形成以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抖音、快手等交易平台百花齐放的格局。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公司在阿里巴巴商家服务市场的电商SaaS客户服务数量处于服务市场领先地位,公司的SaaS产品在阿里巴巴商家服务市场的对应产品类目中,付费用户数量位居前列。在拼多多、抖音等电商平台,公司的电商SaaS服务客户数量也在逐步提升,均处于对应类目中的前列。

  2)交易高峰时点的峰值处理能力

  以公司主要电商SaaS产品超级店长、快递助手为例,通过大规模后台任务并行执行框架,日常为数十万商家执行订单同步和店铺管理等任务,在电商平台大型促销活动期间(例如“双11”,“6.18”等),该峰值处理能力可达百万;快递助手、超级店长、快麦ERP在过往12个月内为上百万商家累计稳定处理近100亿笔订单,该框架稳定支撑了上百万商家短时间内产生的上亿次后台任务。

  目前国内公开信息尚未披露有超过公司订单处理量与峰值任务执行量的同领域电商SaaS产品,结合商家服务市场公开的付费商家用户数及电商商家日常交易执行量判断,公司电商SaaS产品的交易高峰时点峰值处理能力目前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3)电商商家多样化需求服务能力

  电商商家在电子交易的过程中需求品类繁多,涉及商品管理、订单管理、店铺管理、商品折扣管理、客户营销管理、库存管理等各个类目,业内大部分的电商SaaS产品提供商仅提供一种或者几种类目的产品,公司基于多年的电商SaaS产品开发经验及对电子商务交易过程的深度理解,研发了一系列满足电商商家整体交易链条的SaaS产品矩阵,可以为电商商家提供一站式服务。

  4)公司具备多平台发展能力

  公司以阿里巴巴商家服务市场作为SaaS业务开展的起始点,逐步向多类型电商平台渗透,形成了以各大电商平台全面发展的SaaS产品线格局。

  综上,公司淘宝、天猫平台服务市场为基础,在多个细分类目中取得了突出的行业地位,同时顺应行业发展和客户需求,公司持续开发除淘宝、天猫以外的电商平台,针对平台特性和规则对产品与服务进行改良或创新,目前已成功服务了拼多多、京东、抖音、快手等其他主要电商平台的电商商家。同时在客户群体数量、交易高峰时点的峰值处理能力及应对多样化需求服务能力等方面均处于行业领先的地位。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在《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制定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国家数字经济政策促进了企业级SaaS服务行业往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企业对精细化运营意识的提高,也逐步推进越来越多的企业正视经营效率的问题,数字化转型已然成为当代企业应对生存竞争的必修课。同时,SaaS软件具有部署灵活、迭代迅速、支持按需付费等优点,使得其在软件市场中的份额进一步扩张,预计未来国内SaaS市场将保持可观增速。

  中国电商SaaS行业市场规模在经过多年高速发展后,进入稳增长高存量阶段。与行业发展初期相比,行业服务类目、服务形式更多样化,整个产业链分工明确,市场交易规模稳定。传统电商平台向消费决策链上游的电商购物模式渗透,而新兴电商平台不断向消费决策链下游的电商购物模式渗透,这两类电商平台的发展模式呈相互渗透的发展态势。在这一态势之下,市场出现了“价格优势为王”的形态。平台通过加大中小商家生态建设增强对价格优势的掌控力,以顺应物美价优者胜出的行业发展趋势;同时,市场持续加强了“服务体验为王”的形态。存量市场竞争持续加剧,处于领先地位的电商平台通过半日达、送货上门等物流配送服务模式创新,抬高追赶者对其行业地位的挑战门槛。

  总体来看国内电商交易规模仍有所增长,且众多新兴渠道不断涌现。一方面,拼多多数年来坚持深耕下沉市场已崛起成为市场重要力量,抖音、快手等直播电商风头正盛,众多跨境电商积极捕捉海外电商市场机遇得到快速发展。同时,越来越多线下门店走向全渠道融合,开始同步建立线上小程序渠道,并以导购为触点推进社交电商的尝试。这些业态创新,预示着电商SaaS市场前景仍然广阔。

  另一方面,随着商家对于精细化、数字化运营需求的增长,产生了拼购、社交裂变、线上线下同价同一盘货等多样化的业务场景需求,以及数据分析等管理类应用的需求。同时,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蓬勃发展,也使得电商SaaS产品将在未来几年得到跨越式发展,服务手段也将在未来不断推陈出新。只有具备较高技术研发能力和产品迭代能力的企业才能在未来保持竞争力。

  电商新业态的产生给电商SaaS带来机遇的同时,也提出了新挑战。顺应市场变化形势、提供更具针对性和个性化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有望在行业中脱颖而出,实现强者恒强。此外,各类技术的融合,也将持续赋能电商SaaS,推动电商SaaS产品向人工智能化、服务中台化方向演进,优化用户体验、切实推动电商客户降本增效。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547.38万元,同比下降3.74%;主营业务收入47,506.61万元,同比下降3.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亏16,043.13万元,减亏收窄89.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亏10,499.07万元,减亏收窄55.7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500万元,出席会议的董事及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1. 深圳秦丝的关联交易是公司销售配套硬件,为此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2023年度配套硬件营业收入。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600万元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深圳市秦丝科技有限公司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2024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关联人销售配套硬件,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定价原则,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宗旨签署交易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履约。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基于各项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规定,严格履行相关关联交易的审批流程,确保交易公平公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依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指导价及客户定制需求、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2024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系关联方基于经营需要采购公司产品,该关联交易均系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公司与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光云科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光云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光云科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云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8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3,0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531,725.1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9,548,274.8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4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360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2、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306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824,684.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6,999,996.9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137,480.8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1,862,516.08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7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072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为:

  ■

  2、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为: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旺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旺店”)、全资子公司杭州其乐融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其乐融融”)已分别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于2020年4月28日、2020年8月20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议案》。公司决定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更换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承接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有关事宜之持续督导协议》,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旺店、全资子公司其乐融融已分别与持续督导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于2020年9月29日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接,招商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旺店、全资子公司其乐融融已分别与持续督导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于2023年1月17日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深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绘智能”)、全资子公司长沙光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光云”)已分别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于2023年3月3日、2023年5月16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2、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年内,本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4.89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266号)。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4日划转了上述募集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持续督导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使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的实际资金为10,000.00万元,截至2023年9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持续督导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使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的实际资金为8,000.00万元,使用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的实际资金为7,000.00万元,公司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的实际资金为15,000.00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暂未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持续督导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性存款、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个年度审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未到期的金额为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总金额64,240.00万元,已赎回78,240.00万元,获得收益527.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未到期的金额为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总金额36,500.00万元,已赎回50,500.00万元,获得收益342.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2)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未到期的金额为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总金额27,740万元,已赎回27,740万元,获得收益185.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的到期收益数据为四舍五入的结果。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持续督导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实际操作回购股份126.08万股,使用资金总额为1,000.93万元。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已将股份回购完成但未实际使用的股份回购款及超募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归还金额为0.13万元。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

  1)202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涉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旺店和其乐融融,公司将采用借款方式分别向该募投项目涉及的杭州旺店及其乐融融提供所需资金,各自借款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2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募集资金存储监管协议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等事宜,上述借款直接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至杭州旺店和其乐融融募集资金专户。

  2)2022年12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其乐融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作为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光云系列产品优化升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向其乐融融提供无息借款用以实施募投项目,在前述额度内视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分期汇入,借款期限从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结项止。

  全资子公司杭州旺店2023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为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资子公司杭州旺店募集项目累计投入金额3,458,297.52元。

  全资子公司其乐融融2023年度募集项目累积投入金额为10,018,639.8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资子公司其乐融融募集项目累积投入金额为34,277,793.96元。

  2、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实施主体长沙光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光云”)和杭州深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绘智能”),与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数字化商品全生命周期治理平台项目”,同时增加长沙市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使用无息借款方式分别向该募投项目涉及的长沙光云和深绘智能提供所需资金,各自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在前述额度内视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分期汇入,借款期限从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结项止。上述借款直接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至长沙光云和深绘智能募集资金专户。

  全资子公司深绘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为5,589,673.8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资子公司深绘智能募集项目累计投入金额5,589,673.89元。

  全资子公司长沙光云2023年度募集项目累积投入金额为2,284,082.5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资子公司长沙光云募集项目累积投入金额为2,284,082.55元。

  鉴于目前尚无法确定最终各募投项目在实施主体涉及全资子公司中的投入金额,根据公司初步规划,在整个募投项目投入完毕统一归集和计算完成后,将通过借款使用的募投项目金额转为对全资子公司的实缴出资金额,后续相关借款无需归还本公司。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募投项目延期

  公司代码:688365                                                  公司简称:光云科技

  (下转B29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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