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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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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并制订了有关风险处置预案,可有效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3、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合法合规,定价公允,有利于优化公司资金管理,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4-012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网安”或“公

  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该规定的生效日期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原相关规定与本次发布规定不一致的,公司将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生效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及合理性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4-013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周玮先生、任立勇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报告。独立董事周玮先生因个人原因、任立勇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下属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生效后周玮先生、任立勇先生将均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周玮先生、任立勇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周玮先生、任立勇先生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的职责。

  周玮先生、任立勇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周玮先生、任立勇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提名黄卫平先生、唐光兴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黄卫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9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高级经营师。历任四川北方红光特种化工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辽宁北方华丰特种化工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中国北方化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长、科技委委员,中国纤维素行业协会秘书长、副理事长、支部书记,现任中国纤维素行业协会秘书长助理。

  黄卫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唐光兴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1月生,经济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非执业律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历任四川省财政厅工交财务处科员,四川省国资局企业处副处长,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所所长,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银行外部监事,四川日昇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四川中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评估准则技术委员会委员、申诉委员会委员、常务理事。

  唐光兴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4-014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黄卫平为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4-015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黄卫平作为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黄卫平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4-016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唐光兴为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4-017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唐光兴作为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唐光兴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4-004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科网安”)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线上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参会人。会议由董事长孟玲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其中,冯渊现场出席表决,孟玲、杨新、汪再军、周玮、任立勇通过线上方式出席表决),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经营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经营工作计划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见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周玮先生、冯渊女士、任立勇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公司财务数据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大信审字[2024]第1-01637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07,277.58万元,同比下降10.62%;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34,876.26万元,同比上升13.74%;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762,680.44万元,同比增长0.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53,655.57万元,同比增长5.76%。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见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肯定的意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的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对电科网安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请见2024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3,431,599.53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5,669,626.99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现就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提出如下方案:

  以董事会召开日总股本845,734,8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0,744,090.58元。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董事会认为,该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发展现状对资金的需求情况以及对公司股东长远回报的考虑,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请见2024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请见 2024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请见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说明》请见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履职评价,以及根据考核及评价所制定的高管人员2023年度实际领取薪酬方案,薪酬总额为546.99万元(税前);其中2023年1-2月兼任董事的时任总经理仲恺先生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无董事薪酬。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请见2024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请见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详见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请见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请见2024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请见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孟玲女士、杨新先生、汪再军先生回避表决。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请见2024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孟玲女士、杨新先生、汪再军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请见2023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审议通过本议案。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请见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请见2024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董事会提名委员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4-011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科网安”)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电科网安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提议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31日下午14:5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15 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3日,于2023年5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公司2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议案(1)、(3)至(7)、(10)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9)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至(7)已经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已经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12月30日、2024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其中议案(7)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议案(5)、(6)、(7)、(8)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须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8)、(9)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4、议案(1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独立董事周玮先生、冯渊女士、任立勇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30日9:00-12:00、13:30-17:00

  3、登记地点: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电科网安公司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梅

  电话:028-62386169

  5、会议费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68”,投票简称为“电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 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股东出席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 □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股东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 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4-005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科网安”)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线上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其中,许晓平现场出席表决,程虹、张述通过线上方式表决),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见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公司财务数据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大信审字[2024]第1-01637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07,277.58万元,同比下降10.62%;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34,876.26万元,同比上升13.74%;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762,680.44万元,同比增长0.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53,655.57万元,同比增长5.76%。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见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求,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请见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请见2024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3,431,599.53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5,669,626.99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现就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提出如下方案:

  以董事会召开日总股本845,734,8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0,744,090.58元。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监事会认为:此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兼顾了公司的发展需求和股东的投资回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请见2024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1-01637号)。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积极配合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关于公司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请见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请见 2024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请见2024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请见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详见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请见2024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同时综合了公司的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请见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请见2024年4月26日的《 证 券 时 报 》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4-008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用名: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14号《关于核准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等7家法人股东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1,436,672股,发行价格为29.45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2,692,809,990.40元,扣除发行费用30,478,275.3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62,331,715.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8日全部到账,并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天运【2017】验字第9001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新型商用密码系列产品产业化及国际化项目、安全智能移动终端及应用服务产业化项目、国产自主高安全专用终端项目、面向工业控制系统和物联网的系列安全芯片项目、行业安全解决方案创新中心项目五个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000,139,151.37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积取得利息收入净额为143,631,316.41 元(包含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期末未到期结构性存款合计7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5,823,880.10元。

  本报告期,“承诺投资项目”共使用募集资金0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取得利息收入净额为24,547,493.31元(包含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000,139,151.37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积取得利息收入净额为168,178,809.72元(包含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期末未到期结构性存款合计7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0,371,373.4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分别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已按照交易所规则进行了公告。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新型商用密码系列产品产业化及国际化项目、安全智能移动终端及应用服务产业化项目、国产自主高安全专用终端项目、面向工业控制系统和物联网的系列安全芯片项目、行业安全解决方案创新中心项目五个项目,以上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电科(北京)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网安”)。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北京网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世纪城支行、中信银行成都东城根街支行于2017年3月23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截至 2023年12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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