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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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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216                                                  公司简称:君正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38,017,390股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00,165,564.80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氯碱化工及硅铁行业

  聚氯乙烯是五大通用合成树脂之一,广泛用于生产建筑、包装、电子材料和生活消费品。经过近年PVC行业的快速发展,目前PVC行业处于充分竞争状态,产能集中度不断提升,产品技术成熟,市场稳定,从产品生命周期角度看,目前PVC行业处于明显的成熟期。从行业周期看,近年PVC供应端扩产速度加快,但需求增速逐步放缓,所以从2022年开始PVC供应逐步过剩,行业进入调整周期。截至2023年底,我国PVC生产企业73家,较上年增加2家,总产能2,881万吨,产量约2,130万吨,产能、产量均占当前全球总量的45%左右,是近20年来全球PVC产能、产量及消费快速增长的国家。总体来看,我国PVC树脂正朝着专用化、高端化和差异化方向发展,不断通过标准与服务积极和下游加工应用相适配,不断提高专用树脂市场占有率,我国的PVC及其下游应用进入新一轮的发展周期。(数据来源:中国氯碱网)

  烧碱属于基础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纸浆及造纸、氧化铝、纺织、人造丝、皂业及洗涤剂等众多行业。2023年,随着全球聚氯乙烯市场持续温和,企业开工积极性不高,从一定程度影响烧碱装置生产。需求方面,全球烧碱下游消费领域无明显变化,需求地域主要集中在亚洲、欧洲和北美洲等地区。产能方面,全球烧碱产能持续小幅增长走势,总产能达10,325万吨,总产量约8,260万吨,开工率80%左右。中国是全球烧碱产能最大的国家,占全球总产能47%,2023年我国烧碱新增产能213万吨,退出产能30万吨,总产能4,841万吨。生产企业新增6家,退出2家,现有烧碱企业167家,分布于除北京市、海南省、贵州省和西藏自治区外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数据来源:中国氯碱网)

  硅铁是有色金属冶炼和黑色金属冶炼的重要原材料,主要在金属冶炼时作为脱氧剂,硅铁行业的下游主要是钢铁行业与金属镁行业。从价格来看,一季度国内硅铁表现偏弱,整体价格呈现出前高后低的走势,季末下降低点至7,500元/吨左右;进入二季度,随着硅铁下游需求环比走弱,供应过剩之下,现货市场价格持续走跌,整体价格累积下降幅度高达700元/吨;三季度硅铁市场总体去库良好,硅铁价格出现反弹且上涨价差达500元/吨;四季度硅铁市场呈现前高后低的趋势,累计跌幅达500元/吨左右。从产量来看,受内蒙古企业因淘汰落后产能多数小厂家未完成置换产能、以宁夏主产区为代表的硅企为有效降低现货风险减量生产等因素影响,2023年硅铁产量约555.74万吨,较2022年减少6.88%,处于近三年以来最低位。(数据来源:我的钢铁网)

  2)化工物流行业

  化工物流行业系石化工业的配套行业,紧随着化工行业的产生而产生、发展而发展,是现代物流产业的重要细分领域之一。化工物流运作复杂、安全性要求高、技术要求严格、设备专业化程度高,主要服务对象是化工产品。其物流设施主要包括船舶、码头、管道、储罐、仓库以及公路和铁路等。船舶主要负责在港口间运输化工产品,码头主要起到原料或产品船运时船舶的停靠作用;管道主要是对液态或气态的油品、天然气或化工品的传输;公路和铁路主要为槽车、罐式集装箱的运输;而储罐和仓库分别提供不同形态的油品、天然气或化工品的储存。

  2023年全球GDP增速放缓至3.0%(数据来源: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全球经济2023年持续从公共卫生事件、俄乌战争和高通胀的重重打击中缓慢复苏,全球经济展现出明显的韧性,预计2024年全球经济增速为2.9%。

  2023年全球化学品市场由于大幅度去库存及需求疲软等影响,根据德路里海事研究的数据显示全球化学品及植物油的海运量增长仅为0.3%。2024年在全球产能扩张以及欧洲需求疲软等多重原因影响下,预计全球化学品海运总货量会略微下降0.5%,但巴拿马运河拥堵以及红海危机等原因会导致海运市场需求增加0.7%(数据来源:德路里海事研究)。

  2023年中国内贸化学品下海量5,007万吨,较2022年上涨了12%,主要系2022年末广东石化投产,古雷炼化一体化投入运营,盛虹炼化全面投产,海南炼化百万吨乙烯项目首套装置投产等影响。预计2024年以后下游产业链将逐步配套完善,大宗下海货量增速或将降低,内贸海运市场供需关系逐渐稳定,同时出口规模逐步增加。

  2023年中国化工物流行业仍面临各种挑战和机遇。一方面,环保和安全要求进一步提高,化工物流企业需要加强对物流设施和运营过程的管理和控制,确保物流活动的安全和可持续性。另一方面,随着全球化程度的提高,中国化工物流企业需要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加强与国际化工物流企业的合作,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和竞争力。在这一背景下,化工物流企业持续加强技术创新,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例如,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优化物流管理和运营过程,提高物流效率和可靠性。此外,化工物流企业也在不断加强与客户和供应商的合作,构建起完整的供应链体系,提高供应链的响应能力和灵活性。

  (2)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能源化工板块

  ①业务范围:能源化工板块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业务范围涵盖发电、石灰石开采、生石灰烧制、电石生产、烧碱制备、乙炔法聚氯乙烯制备、硅铁冶炼、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等环节,主要产品包括聚氯乙烯树脂、烧碱、电石、硅铁、水泥熟料等。公司作为内蒙古地区氯碱化工行业的龙头企业,拥有聚氯乙烯产品产能80万吨、烧碱产品产能55万吨、硅铁产品产能28万吨、石灰石开采能力500万吨、煤炭开采能力90万吨、水泥熟料产能135万吨,拥有发电装机容量116万千瓦。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的绿色低碳环保可降解塑料循环产业链项目第一批次建设项目及其配套项目尚未正式投产运行,报告期内尚未正式形成产能。

  ②经营模式:能源化工板块依托完整的“煤-电-氯碱化工”和“煤-电-特色冶金”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推行科学高效专业化管理,持续推进技术研发与创新,提升装备大型化、自动化水平,实现资源、能源的就地高效转化,形成公司在资源、成本、技术、装备等方面的核心竞争优势。

  2)化工物流板块

  ①业务范围:化工物流板块所处行业为化学品物流运输行业,业务范围涵盖液体化工品船运、集装罐物流、集装罐租赁及储罐码头等。公司作为国内有竞争力的全球化学品物流服务和设施提供商,为全球和国内知名化工企业提供安全、稳定、高效的物流支持。截至2023年末,公司控制船队规模为115.73万吨,控制罐队规模为41,096台,在连云港拥有16.65万立方储罐和2个5万吨级化工品码头。

  ②经营模式:化工品船运业务:主要从事液体能源化工产品的船舶运输,主要运输产品为甲醇、对二甲苯、乙二醇、植物油、基础油等近百种液体化工产品。采取航次租船(程租)、期租、包运租船(COA)、经营池(POOL)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其中,包运租船和航次租船是最主要的经营模式。

  集装罐业务:主要利用罐式集装箱为客户提供物流和租赁服务。集装罐物流业务利用集装罐为客户提供精细化工品全球范围内的“门到门”一站式运输服务,客户主要为全球知名化工企业,公司网点遍布亚洲、欧洲、美洲、大洋洲的2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了全球化运营。集装罐租赁业务为全球客户提供罐箱租赁和技术服务,根据客户需求度身定制适装各类化学品的特种罐设计、改造、清洗、维保等技术方案,并利用全球网络提供应急技术响应服务。

  储罐码头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液体化工品内外贸易进出口中转、存储,码头、铁路和汽车装卸等服务,凭借高标准的仓储码头设施和规范化管理,在物流关键枢纽为客户提供安全、稳定、高效的物流支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1.24亿元,同比减少10.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23亿元,同比减少34.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02亿元,同比减少25.31%。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401.74亿元,较年初增长3.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69.34亿元,较年初增长4.7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海生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18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造化学品船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化学品船舶

  ●  投资金额:本次投资建造的化学品船舶含税总价不超过32亿元人民币(该金额为初步估算金额,最终以实际建造金额为准)。

  ●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船队结构,拓展船队规模,积极打造经济性高、竞争力强的化学品运输船队,不断提升公司竞争力,2024年4月25日,公司下属境外全资子公司SC International FZE与招商局金陵鼎衡船舶(扬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船厂”)签订了5艘25.9K载重吨的化学品船舶建造合同,并与其保留不超过5艘同型船舶订单选择权,船舶订单选择权由公司按照实际情况酌情决定是否行使。

  上述所有的化学品船舶含税总价不超过32亿元人民币(该金额为初步估算金额,最终以实际建造金额为准)。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涉及本次投资建造化学品船舶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船舶建造的具体执行事宜等。

  3、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建造数量:公司下属境外全资子公司SC International FZE与金陵船厂签订5艘25.9K载重吨的化学品船舶建造合同,并与其保留不超过5艘同型船舶订单选择权,船舶订单选择权由公司按照实际情况酌情决定是否行使。

  2、建造价格:上述所有的化学品船舶含税总价不超过32亿元人民币(该金额为初步估算金额,最终以实际建造金额为准)。

  3、建造周期:从造船合同签订之日起,建造船舶将在2-4年内陆续完工交付(最终以实际建造时间为准)。

  4、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等。

  三、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SC International FZE为公司在迪拜注册的境外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迪拉姆28,700万元。

  2、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招商局金陵鼎衡船舶(扬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27855861356

  注册资本:61,1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方云虎

  注册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经济开发区船舶工业带中航路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3月24日

  经营范围:浮式装置及船舶设计与建造,船舶修理,工业钢结构的生产,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深圳市招商局海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4.84429%、上海鼎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5571%。

  与公司关系:金陵船厂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情况:通过公示信息查询,金陵船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对外投资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公司下属境外全资子公司SC International FZE作为买方,金陵船厂作为卖方。

  2、合同主要内容:

  (1)公司下属境外全资子公司SC International FZE与金陵船厂签订5艘25.9K载重吨的化学品船舶建造合同;并与其保留不超过5艘同型船舶订单选择权,船舶订单选择权由公司按照实际情况酌情决定是否行使;

  (2)上述所有的化学品船舶含税总价不超过32亿元人民币;

  (3)从造船合同签订之日起,建造船舶将在2-4年内陆续完工交付;

  (4)卖方同意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船舶设计、建造、下水、装配、检测及完成船舶并出售交予买方,买方同意按照合同的约定购买并接受船舶;

  (5)船舶入ABS船级,悬挂香港旗;

  (6)买方应向卖方根据造船进度分期支付船款;

  (7)合同适用英国法,如发生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约定于新加坡仲裁。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建造化学品船舶能够进一步优化公司船队结构、扩大船队规模,有利于拓展公司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的运营能力与市场竞争力。同时,有助于公司能够更好的响应客户需求,提供更优质的运输服务。本次投资事项能够巩固公司在液体化学品船运服务商的地位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公司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签署5艘船舶建造合同,另保留不超过5艘同型船舶订单选择权,未来按照实际情况酌情决定是否行使该不超过5艘同型船舶订单选择权,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因本次合同履约期较长,船舶建造过程中受到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如期建造完成及投运后运营效益不能达到预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17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做出的调整,不会对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2、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四)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

  (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准则解释第17号》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三)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16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日常经营具体业务需要,开展汇率和利率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更好地提高公司积极应对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  交易品种:汇率、利率及其组合。

  ●  交易工具:远期、期权、互换及其组合。

  ●  交易场所:境内/外的场内或场外。

  ●  交易额度:预计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含等值外币),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况

  (一)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日常具体业务需要,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适度开展汇率及利率的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能够更好地提高公司积极应对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额度:预计公司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含等值外币),公司开展上述金融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公司将在本次董事会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预计的交易额度。

  (三)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和类型: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需求相关的汇率及利率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利率互换等交易。

  2、交易工具: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为远期、期权、互换等金融工具及其组合,严禁开展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3、交易场所和交易对手:交易场所为境内/外的场内或场外。场内为交易所,场外的交易对手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产品结构较为成熟和标准化、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在境外或场外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为了更高效地满足公司国际业务相关的汇率和利率衍生品的套期保值需求。

  (五)交易期限:本次授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有效期至董事会审议新的授权为止,且相关授权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具体办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

  本次预计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的风险中性原则,不做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操作,但由于套期工具自身的金融属性也可能带来一定的其他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公司在境外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针对国际业务所开展,交易地区均为政治、经济及法律风险较小,且利率、汇率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结算量较大的地区。公司交易对手仅限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利率或汇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公司已充分评估结算便捷性、流动性及汇率波动性等因素。

  公司在场外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其业务结算量较大,产品结构较为成熟和标准化。

  1、市场风险:指受国内国际政治形势和经济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标的价格利率、汇率等市场指数发生波动,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指因市场流动性不足,缺乏交易对手或活跃的交易报价,导致交易无法达成的风险。

  3、信用风险:指因交易对手未能履行交易合约所约定的到期交割义务,导致无法正常交割的风险。

  4、操作风险:指由于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开展交易时,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所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在开展交易时,若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形成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套期保值原则:公司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

  2、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已制定并执行《金融衍生品投资管理办法》,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原则、管理机构和职责、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做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3、配置专业人员:公司结合内部制度及流程规定,设置不同的岗位和专业人员分别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投资决策、业务操作和风险控制等环节。

  4、交易对手及产品选择:公司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及代理机构,全面分析资信情况,选择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经营规范、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充分分析并审核交易产品,选择需求匹配、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衍生产品开展业务。

  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公司将持续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审查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资产、外币负债可能面临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有利于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可

  (下转B25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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