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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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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676                            公司简称:卫信康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85元(含税)。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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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系一家集医药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医药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指引》(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1、行业情况说明

  医药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是满足人民健康生活需求、保障民族健康安全、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国家颁布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我国医药工业向创新驱动转型,推动医药工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在庞大的人口、老龄化、技术创新和深化医疗改革等背景下,我国医药健康产业的潜力会加速释放。

  2023年,受行业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医药行业整体收入和利润增速空间持续受到挤压,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205.7亿元,同比下降3.7%;实现利润总额3,473.0亿元,同比下降15.1%。

  2、行业相关政策法规

  《“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明确我国“十四五”期间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以保障“十四五”期间药品安全,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涵盖了基本原则、具体目标、五大任务及四项保障等方面,推动我国医药工业进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产业链现代化、更高水平融入全球产业体系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1)医疗方面

  2023年2月,为贯彻落实《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公布增补临床营养科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确定171家单位为增补临床营养科建设试点单位,要求各试点单位按照试点方向及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加强宣传,扩大试点效果,提高临床营养诊疗能力和水平。

  2023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行动计划从基础质量安全管理、关键环节和行为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等维度提出了28项具体措施和5个专项行动,以全面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2)医药方面

  2023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的实施有助于促进合理用药,干预和减少不合理用药的发生,对于提高临床诊疗水平、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维护患者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临床用药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加强儿童用药的遴选和配备管理、临床合理使用、药师配备以及处方调剂及专项点评等方面做出了安排。《通知》要求,遴选儿童用药时,可不受“一品两规”和药品总品种数限制,进一步拓宽儿童用药范围。《通知》强调,医疗机构要按照处方剂量精准调配儿童用药,特别是针对低龄儿童的药品调剂,鼓励开发可灵活调整剂量的新技术、新方法,加强个性化给药的标准化管理和质量控制,减少“剂量靠猜、分药靠掰”导致的分不准、不安全等问题。

  2023年5月,全国卫生健康药政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强调,要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为主线,突出药品临床价值和临床需求导向,重点围绕基本药物、短缺药品、儿童药品、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等工作,奋力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3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本次《通知》是对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调整到位后,首次对纠风工作进行部署,对于做好本年的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意义重大。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召开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本轮反腐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医药行业“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坚决整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构建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为医药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3)医保方面

  2023年4月,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正式出炉,本次集采共有39种药品采购成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达到56%,中选结果于2023年7月实施(具体执行日期以各地发布通知为准)。2023年11月,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产生拟中选结果,此次集采有41种药品采购成功,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8%,中选结果于2024年3月实施(具体执行日期以各地发布通知为准)。截至本报告期末,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已覆盖374种药品,平均降幅超50%。从采购品种看,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三大类药品板块均有涉及,总体呈现了“价降、量升、质优”的态势。公司产品盐酸多巴胺注射液中选第九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

  2023年12月,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次调整,共有126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1个药品被调出目录。从谈判/竞价环节来看,143个目录外药品参加,其中121个谈判/竞价成功,成功率为84.6%,平均降价61.7%,成功率和价格降幅均与2022年基本相当。本次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3,088种,其中西药1,698种、中成药1,390种;中药饮片仍为892种。在2023版国家医保目录中,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蔗糖铁注射液的医保支付范围限制解除。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以化学药品制剂及其原料药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营业务,在复合维生素类、微量元素类、电解质类等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公司秉承“责任、分享、公信、创新”的企业精神,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立足于研发创新,坚持仿创结合,不断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公司基于自身的研发实力,充分挖掘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选择市场空间大、技术门槛较高的品种开展研发,主导产品包括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小儿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复方电解质注射液(V)等,并初步形成产品组合矩阵,有助于发挥协同效应、共同发力。

  ■

  核心产品及用途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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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主要包含两部分内容:1)生产性物料。包含自主生产产品及研发阶段的原料药、辅料、包装材料等,合作产品制剂及部分关键原料、辅料及包装材料;2)非生产性物料。包含固定资产及服务类项目等。

  生产性物料通过供产销协同的方式,控制合理库存及采购周期,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并通过供应商管理制度,根据物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实施分类管理,根据和供应商合作程度的不同来实施分级管理,同时加强与供应商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采购效率,保证物资的合格率;非生产性物料,通过品类管理、招投标管理、流程优化管理、供应商分级分类管理、需求管理、项目管理以及供应商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方式,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采购效率,控制供应链风险及采购成本。

  (2)研发模式

  公司以研发能力为立足之本,重视产品开发及产品线管理工作,坚持采取以自主研发为主的模式,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同时积极拓展产品获取渠道,通过BD、联合开发等多种方式加快产品获取速度。在研发策略方面,公司基于自身技术优势,以临床及市场需求为导向,筛选市场需求大、技术门槛较高、竞争较小的品种,确立了“上市一批,储备一批,在研一批,立项一批”的梯次研发思路,同时开展药品制剂及其主要原料药的自主研究及开发。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生产和合作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其中业务合作生产方为普德药业。

  1)自主生产模式:公司全资子公司白医制药为一家具备自主研发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生产小容量注射剂、大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吸入制剂、原料药产品。公司以白医制药为自主生产基地,开展生产活动,实行以销定产的计划管理模式。生产部根据销售计划制定全年生产计划,并分解至月,再根据库存量及生产设备的负荷情况制定月度生产计划。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GMP规范及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产品生产工艺及操作规程开展生产操作。

  2)合作生产模式:在MAH制度未普及的时期,公司与具备生产资质、GMP产能充裕的制药企业展开合作,经过多年的稳定合作,实现商业共赢。公司负责合作产品研究开发工作,提供药品注册申请所需的全套技术资料(包括生产工艺、原料药及制剂的质量标准和分析检测方法等),为取得合作产品的药品批准文号及药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公司享有合作产品的经销权、知识产权及处置权。合作方持有药品生产资质,负责在卫信康技术支持下申请并取得合作产品的药品批准文号,按照公司订单要求生产合作产品,负责产品的质量检验和成品保管,保证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同时,合作方应及时进行药品再注册程序,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注销或转移合作产品的药品批准文号。公司负责全部合作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工作。未经公司书面允许,合作方不得自行生产、销售合作产品。“两票制”政策下,合作产品由合作方直接销售至公司指定的药品配送企业,公司承担合作产品的全部市场管理及推广服务职责,向合作方收取专利/技术使用、商标/品牌使用、市场管理及推广服务费用。

  公司主要合作产品包括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蔗糖铁注射液等。

  (4)销售模式

  公司实行区域终端配送制的销售模式,核心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国产替代优势、生产批件较少、竞品较少,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及区域终端配送商、区域推广商选聘话语权。公司根据产品特点,选择实力较强的具备药品经营资质的区域终端配送商构建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由区域终端配送商及推广商开展终端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公司对区域终端配送商、推广商开展学术培训,指导其完成区域市场开拓工作,支持其开展学术活动,凭借产品优势构建高效的销售网络。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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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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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3亿元,同比下降5.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亿元,同比增长20.9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4亿元,同比增长5.7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4-007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98号)核准,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3元,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8,39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1,354,558.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7,035,441.51元,款项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于2017年7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第[2017]013000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6,441,336.51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132,707.14元,累计投资收益21,281,375.39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1,624,440.38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31,624,440.38元,实有余额31,624,440.38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2023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0.0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6,441,336.51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570,382.35元,累计投资收益21,378,224.71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2,158,964.91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32,158,964.91元,实有余额32,158,964.9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7年7月17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9月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同中信证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卫康医药研发有限公司同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藏中卫诚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卫诚康”)同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9月1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卫诚康同中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募集资金余额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与投资收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0.00元。公司2023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投入20,000,000.00元,已累计赎回20,000,000.00元,收到现金管理收益96,849.32元,单日最高余额为2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营销网络拓展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结项,其结余募集资金用于“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报告期内,该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中“某Xa因子抑制剂化学药品口服制剂(原料药及片剂)”项目终止,并将其结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中的“甘氨胆酸”项目,“甘氨胆酸”项目增加投入496.90万元,以满足该项目的资金需求。该议案已经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该变更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后认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2023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2: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4-008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子项目终止并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

  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子项目名称: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子项目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

  ●  剩余募集资金安排: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228.99万元(含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及账户注销后银行结息的实际金额为准,以下同)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子项目终止并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医药行业政策、注册法规、公司内部及外部环境变化,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最新行业发展趋势优化研发管线,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经慎重决定,公司拟终止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子项目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同时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3,228.9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9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3元,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8,39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1,354,558.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7,035,441.51元,款项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第[2017]013000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6,441,336.51元,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9,703.54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7,644.13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228.99万元(含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本次募投项目子项目拟终止实施的具体原因及对公司影响

  (一)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

  1.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1)募投项目计划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和实施,投资总额估算为7,774.00万元,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为3,000.00万元,其余部分公司自筹解决,实施周期为五年。

  本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7个新产品制剂及其2个原料药/药用辅料的研究开发,包括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10/3)、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3)(10/3)、小儿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小儿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3)、复方电解质注射液(V)、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药用辅料甘氨胆酸、某Xa因子抑制剂化学药品口服制剂(原料药及片剂)的研究开发。具体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新产品的基础技术研究(小试工艺研究、质量研究及药理毒理研究)、生产工艺研究、临床研究及生产注册等。

  (2)项目变更情况

  202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明确将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中“某Xa因子抑制剂化学药品口服制剂(原料药及片剂)”项目终止,结余募集资金用于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中“甘氨胆酸”项目,增加投入496.90万元,以满足该项目的资金需求。

  2020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明确将“营销网络拓展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157.22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

  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计划投入总额为3,157.22万元。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8月30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3)实际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7个新产品制剂及其2个原料药/药用辅料开发项目中已经有5个产品制剂获批上市,包括小儿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小儿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3)、复方电解质注射液(V)、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3)(10/3)、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10/3),某Xa因子抑制剂化学药品口服制剂(原料药及片剂)项目已经终止,甘氨胆酸辅料已于2023年9月13日获得辅料备案受理,本次拟终止子项目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

  2.本次募投项目子项目拟终止的具体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医药行业政策、注册法规、公司内部及外部环境发生了诸多变化,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最新行业发展趋势优化研发管线,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子项目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

  3.拟终止子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终止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子项目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是公司根据最新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研发战略布局所做出的慎重决定,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共计7个新产品制剂及其2个原料药/药用辅料开发项目,本次子项目终止后,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共计5个新产品制剂获批上市,1个药用辅料获得备案受理,2个新产品制剂及1个原料药终止,白医制药新产品研发项目已基本完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3,228.9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途安排如下:

  主要用于公司日常业务发展、日常运营的费用支出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建设等方面的资本性支出等,以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提高经济效益。

  补流资金将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助于缓解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补流事项是结合公司发展情况作出的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认真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等资料,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子项目终止并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客观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

  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4-010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理财产品种类: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R2、稳健型、中低风险、二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

  ●  理财金额:最高额度人民币12亿元(含等值外币,以下同),资金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R2、稳健型、中低风险、二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面对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投资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理财资金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一)购买理财产品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及期限

  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2亿元,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理财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最高额度。

  (三)投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仅限购买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R2、稳健型、中低风险、二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产品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R2、稳健型、中低风险、二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面对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投资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理财资金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加强定期跟踪及管理,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范围、决策与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作了规定,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按流程进行操作。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监督与审计,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 赎回)岗位分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R2、稳健型、中低风险、二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

  (下转B23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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