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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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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随着经济环境与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不断调整整体经营战略。2023年,公司在原有军队电子信息化、音视频指挥系统、网络通信等业务板块的基础上,不断拓展经营领域,成立控股子公司无锡东和欣,开拓金属制品业务板块,不断释放产能并提升经营业绩,更好地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1、通信设备制造业务

  公司属于通信设备制造行业,是一家从事军队电子信息化、音视频指挥系统、网络通信等业务领域,并提供专业解决方案的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013年,公司开始从事国防信息化事业,在沈阳设立研发中心。

  公司始终坚持以国家战略为牵引,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力,坚持国产自主可控的发展方向,聚焦军用电子信息技术,打造国防科工产业知名品牌,为客户提供军工信息化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音视频系统、国产自主可控设备、单兵信息化装备、专网移动宽带设备等;涉及的解决方案主要包括音视频指挥系统、无线宽带系统、智慧营区、战场信息网络训练导调系统等,重点应用于国防军队。

  公司依靠多年来在移动通信及行业信息化领域积累的大量先进技术和经验,深入拓展音视频、无线宽带系统等军队信息化建设领域。公司以“科技强军、产业报国”为己任,以形成全链条、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科技深度融合的企业战略发展格局为目标,先后承担了5G移动通信、宽带集群、救援电台、军用国产交换机和安全平板等多个预研和型研项目,以及军委科技委国防科技研究项目,构建了完备的军事宽带移动通信体系,实现了国产核心交换设备的安全自主可控,攻克了新一代单兵训练装备小型化、轻量化技术难题。

  公司在产品及服务方面主要能够提供军队专用视频指挥和会议系统、音视频融合设备;提供有线通信、终端等国产自主可控设备;提供多模综合平板终端、全骨传导和智能通讯战术耳机等单兵信息化装备;提供宽带移动便携式中心站、军用LTE多用户接入、无线宽带自组网等专网移动通信设备以及提供音视频指挥、无线宽带系统、智慧营区、战场信息网络训练导调系统等全方位解决方案。

  2、金属制品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东和欣,依托于合作方上海东和欣深耕金属包装产业二十年的经验与资源,大力发展金属制品及覆膜业务,将原材料热轧卷,通过酸洗、连轧、脱脂、退火、平整、拉矫、镀锡七道工序,加工生产成各种规格的镀锡钢板(俗称马口铁)、轧硬卷、基板等相关产品,应用领域十分广阔,广泛应用于食品、饮料、瓶盖、化工、礼品杂罐、电子、化妆品等业务领域;同时,公司不断完善扩充产品线,形成具有“金属包装材料的研发与创新、金属包装材料的设计与制造、覆膜制造工艺”等全产业链的业务模式,为公司开拓全新业绩增长点。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通信设备制造板块:

  公司相关业务多采用招投标形式,公司经过几年的市场深耕,秉承“诚信、规范、合作、创新”的理念,快速、高效的解决客户提出的各项需求,并为客户提供全方位解决方案。

  目前公司的采购计划主要根据客户需求而定。公司主要采用询价、比价、议价等方式在合格供应商中进行非招标采购。公司有比较完善的采购管理及控制体系,除成本控制、交期控制、质量控制外,还需配合招投标环节、安装施工环节、调试验收环节及现场保障环节,并需符合严格的军检要求。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合理安排生产,进行定制化生产。

  2、金属制造板块: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东和欣的客户多为制罐、包装企业及其供应商,公司主要将加工生产出的镀锡钢板(俗称马口铁)、轧硬卷、基板等产品向下游客户销售。产品的主要原材料热轧卷价格受钢材市场行情波动影响较大,公司的采购计划主要根据订单状况及潜在市场需求而定。目前,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采购管理及控制体系,确保在原材料符合品质要求的前提,尽可能的低成本采购。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合理安排组织生产,并及时交付客户,通过提高资金及存货周转率获得更大的收益。同时,积极拓展毛利率较高的马口铁业务,开发更多下游客户及海外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更大的收益。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注:鉴于上述退出股东均未在中登公司下发的期末前200大股东名册中,公司无该数据。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公司原控股股东瑞丽湾因债务纠纷被债权人万向信托股份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事项,已由云南省瑞丽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云南省瑞丽市法院已指定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管理人”)担任瑞丽湾管理人并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瑞丽湾股份依法被拍卖。2022年12月20日,瑞丽湾被拍卖13,874,000股股份,该股份于2023年2月6日办理完过户手续,瑞丽湾持股比例由23.42%降到19.42%;杜方先生持有公司20%股份,被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破产清算被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2023年2月8日披露的《关于原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瑞丽湾持有公司的股份已全部被拍卖完毕,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瑞丽湾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哈船导航

  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与哈尔滨哈船导航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船导航”或“标的公司”)相关股东签署了《股权收购及增资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哈尔滨众志创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哈尔滨聚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汪天润持有的哈船导航82.50%股权,预估交易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9,290万元,并拟对标的公司增资5,46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已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20日、2022年9月21日、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1月19日、2022年12月16日以及2023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意向协议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3.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上海熵熠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与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上海熵熠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与熵熠(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熵熠”)在淮南市田家庵区组建合资公司,投资建设5GW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项目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拟投入现金人民币2.1亿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的 51%;上海熵熠拟以技术及知识产权投入计人民币2亿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的49%。公司已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3日、2023年2月2日、2023年3月3日、2023年4月4日、2023年5月4日、2023年6月3日以及2023年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框架协议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2023-023、2023-046、2023-064、2023-069)、《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4.公司收到违规处罚决定书

  2023年10月,公司收到战略支援部队参谋部战勤计划局就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在参加多功能厅系统升级改造项目(2020-JY02-W2014)采购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违规行为出具的《违规处罚决定书》(战参计【2023】1128号)。该处罚不属于行政处罚,对公司整体业务影响有限,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稳定,且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规定的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违规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23〕第212号)文件,就公司该事项进行问询,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立即对相关问题认真落实,并进行书面回复。

  5.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函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5号),就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相关事项下发该监管函。公司因未及时履行日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2.1.1条、第6.3.6条和第6.3.19条的规定。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吸取教训,并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方先生于2023年10月23日与公司股东上海东和欣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和欣”)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7.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3-09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8.补选董事、监事事项

  公司非独立董事李继芳女士因工作安排变动,辞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辞职后李继芳女士仍将在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非独立董事孙一女士因工作安排变动,辞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辞职后孙一女士仍在公司任职;独立董事房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独立董事朱香冰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房华先生及朱香冰女士辞职后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12月22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邹梦华女士、李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蒋红珍女士、陈燕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完成董事补选后,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顺利运行,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3-096)、《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2023-097)、《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3-104)、《关于董事补选完成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2023-105)。

  公司监事姚波女士和马予宁先生均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7日、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刘伶女士和周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8日、2023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23-091)、《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23-101)。

  9.出售全资子公司及被动形成财务资助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7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债务豁免的议案》,同意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奥维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奥维”,现已更名为“深圳市明辉欣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沈阳明辉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同意减免深圳奥维对公司的债务人民币600.89 万元;即债务减免后,深圳奥维净资产为-4.58 万元;鉴于深圳奥维净资产为负,公司以人民币1.00 元出售持有深圳奥维的100%股权。

  公司已收到上述股权转让款,深圳奥维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公司不再持有深圳奥维的股权。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深圳奥维股权交割完成后,公司未豁免的深圳奥维对公司所负债务人民币207.85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回财务资助本金人民币20万元整。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债务豁免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78)、《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10.成立控股子公司

  公司与东台东和欣签署了《合资协议》,并于 2023 年8 月1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共同投资人民币17,000 万元设立无锡东和欣,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1,220 万元,持股比例为66%;合伙企业出资人民币5,780 万元,持股比例为34%。

  2023年8月22日,无锡东和欣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11.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东和欣于2023年11月11日与无锡光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光旭”)签订了《年度订货协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2.44亿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1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上午十点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14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子龙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0)及《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3年实际经营情况及重要财务数据,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2023年工作经营情况提交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2023 年度公司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重大缺陷的确认及整改;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监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专项说明》。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符合关联交易规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3,194,614.13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83,194,614.13元,实收股本346,850,017.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二、会议以监事会全体成员回避的表决结果,直接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十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十四、备查文件

  1.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3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现定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一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将其具体内容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提案9.00、提案13.00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10.00,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五)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二)登记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在信函、电子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须在2024年5月17日15:30前送达至公司证券部)。

  (四)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出席手续。

  (五)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会议联系人:白利海、于波

  电话:024-83782200

  传真:024-83782200

  电子邮箱:bailihai@allwintelecom.com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110179

  (六)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1

  2、投票简称:奥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

  说明:对于议案只可有一种表决方式,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栏目上划√,不可以兼划,否则无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18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上午九点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14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李东先生、董事邹梦华女士、独立董事王宇航先生、独立董事蒋红珍女士、独立董事陈燕红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方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0)及《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952,980.88元,合并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83,194,614.13元;母公司实现利润-93,627,937.08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69,908,497.56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以及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3年实际经营情况及重要财务数据,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工作经营情况提交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及其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王宇航先生、蒋红珍女士、陈燕红女士、房华先生、朱香冰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总裁编制了《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公司总裁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七、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提交的《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王宇航先生、蒋红珍女士、陈燕红女士均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专项意见》。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合理,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发表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十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和欣新材料(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东和欣”)拟与上海天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吉”)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协议约定上海天吉将江苏大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江金属”)日常经营相关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无锡东和欣,委托管理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双方约定,委托管理费为人民币30万元/年。

  本次控股子公司拟与上海天吉签署委托管理协议,一是为了完善无锡东和欣全产业链布局,二是规避公司与大江金属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风险。委托管理期限内,大江金属的产权隶属关系、资产、债权债务的权利主体及独立法人主体不变,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杜方先生、李东先生、邹梦华女士均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对《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进行的交易有利于解决公司与大江金属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风险,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邹梦华女士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保证公司战略的实施,公司2024年度拟向相关银行,包括但不限于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等意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项目贷款等业务,贷款期限包括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不限;贷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贷款、以自有资产抵押担保贷款等,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并非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相关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及授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裁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预计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最终审计费用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发表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3,194,614.13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83,194,614.13元,实收股本346,850,017.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了充分调动经营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制订了《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六、会议以董事会全体成员回避的表决结果,直接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董事会全体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十七、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非独立董事杜方先生因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十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控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主板上市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稿)》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部分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回购股份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中(1)(2)(3)(4)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控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以及相关制度。

  十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及《公司章程》。

  二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24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二十一、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2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杜方先生;财务总监戴明女士;独立董事王宇航先生及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白利海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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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扫码自动匹配移动端)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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