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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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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24157349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电投能源主要业务:生产销售煤炭、铝、火电及光伏风电新能源等业务。

  (1)煤炭:煤炭作为典型的资源型行业,具备能源和工业原料的双重属性,是钢铁、化工等产业的重要工业原材料,是支撑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基础能源。近年新能源的发展和技术进步带来下游煤耗下降,天然气、非石化能源在国内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逐年提升,考虑煤炭资源关系到我国的能源安全稳定,因此中短期内煤炭作为能源支柱的地位不会动摇。鉴于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领域的主导地位,国家政策干预力度正逐渐增加,引导煤炭行业走向高质量、智慧化发展道路。

  煤炭行业属于价格驱动型的周期性行业,产品同质化较为严重,价格对盈利的影响作用远大于销量。2012年-2015年期间,煤炭价格大幅下跌,为防范系统性风险,2016年国家开始执行煤炭供给侧淘汰落后产能改革。2016年-2019年期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逐渐显著,煤炭价格稳步回升、煤炭企业盈利能力明显增强,同时新建大型先进煤炭产能逐步释放。2020年,煤炭供需保持平稳、煤炭价格未出现大幅波动。2021年,煤炭供需两端长期维持紧平衡态势,后期受国内行业及进口贸易政策影响,煤炭资源相对紧缺,导致价格持续大幅上涨。2022年一2023年,随着国家保供稳价相关政策的持续实施,国内煤炭市场供需处于基本平衡的态势,市场价格保持平稳。

  公司拥有的霍林河矿区一号露天矿田和扎哈淖尔露天矿田的采矿权,公司煤炭核准产能4,800万吨,属于国内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是蒙东及东北地区最大的煤炭企业,煤炭供应能力占大东地区整体产能的10%以上。

  主要产品及用途:煤炭产品主要销售给内蒙古、吉林、辽宁等地区燃煤企业,用于火力发电、煤化工、地方供热及农牧民取暖用煤等方面。

  市场地位、竞争优势、市场份额及行业占比情况:公司现有煤炭产能4800万吨/年,是蒙东及大东北区域内最大的煤炭生产企业,煤炭市场份额占整个大东北区域10%以上,特别是公司煤炭经通霍线进入通辽市周边市场、吉林市场及辽宁中南部市场具有明显的运距优势,随着东北三省煤炭落后产能的退出,区域内煤炭需求缺口进一步加大,为煤炭稳产促销提供了良好契机。同时,公司具有多年的煤炭开采历史,形成了管理优势、人才优势、技术优势,拥有开展煤炭贸易、煤炭竞价交易的经历,煤炭营销方式日趋多样化,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

  (2)火电: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2×600MW机组是东北电网直调火电厂主力调峰机组。该2×600MW机组目前正处在良好的运营期间,此类型机组在东北电网是主力核心大机组。随着机组投产以来进行的节能综合升级改造、重要辅机变频器改造、灵活性辅助调峰改造等,机组能耗指标大幅降低,同时完成了国内首台套DCS+DEH控制系统国产化改造,辅助调峰能力增加,持续盈利能力增强。

  主要产品及用途:电力产品主要销售给国家电网东北分部,用于电力及热力销售等。

  市场地位、竞争优势、市场份额及行业占比情况: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是东北电网直调火电厂主力调峰机组。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目前正处在良好的运营期间,作为东北电网通辽北部电网架构的主力核心大机组。随着机组投产以来进行的节能综合升级改造、灵活性辅助调峰改造等,机组能耗指标大幅降低,辅助调峰能力增加,持续盈利能力增强,同时作为坑口电站,上煤系统采用胶带供煤方式,运输成本相对占有竞争优势。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依托电投能源露天煤矿而建的大型坑口火电机组,主要燃用自有低热值煤炭,原煤价格、运输成本较为低廉,所发电力主要向东北地区负荷中心辽宁省输送,是东北地区主力供电机组,年利用小时高于区域火电机组500小时以上,是东北地区盈利能力最强的火力发电机组之一。

  (3)铝业:电解铝行业做为高耗能行业,价格受经济形势、能源价格、宏观政策等影响波动较大。2012-2016年期间,电解铝产能的无序扩张导致供需失衡,铝价大跌,2016年国家开展执行供给侧改革,通过淘汰落后产能,严格限制新增产能等措施,设定国内电解铝产能天花板(4500万吨),铝价迎来新一轮上涨。2022年,受俄乌冲突、海外能源价格飙升等等原因,2022年铝价在全球需求下滑和美联储的激进加息中承压弱势运行,2023年,随着美联储加息暂时告一段落,铝价将重新回归铝市基本面。

  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拥年产86万吨电解铝生产线,同时具备成本优势,并逐步加快智慧工厂建设步伐。未来,电解铝落后及不具竞争优势的产能将被逐步淘汰,我国电解铝行业格局进一步优化,龙头企业的优势将更加明显。

  主要产品及用途:铝产品生产、销售主要包括铝液、铝锭和多品种铝。其中,铝液主要销售给周边铝加工企业,铝锭及多品种铝主要销往东北、华北地区,

  市场地位、竞争优势、市场份额及行业占比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拥年产86万吨电解铝生产线。未来,电解铝落后及不具竞争优势的产能将被逐步淘汰,我国电解铝行业格局进一步优化,龙头企业的优势将更加明显。铝产品生产、销售主要包括铝液、铝锭和多品种铝。其中,铝液主要销售给周边铝加工企业,铝锭及多品种铝主要销往东北、华北地区。由于电解铝行业产品同质性较强、销售价格趋于统一、生产技术差别相对较小,因此电解铝行业竞争力主要体现在生产成本以及销售运距等方面。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优势:一是霍林河地区已经形成了煤电铝产业链,拥有距离煤炭产地近的自备电厂,具有电力成本优势。二是电解铝行业全国首例煤电铝烟气污染物趋零排放示范工程投运,环保优势明显。

  (4)新能源:随着国家财政补贴逐步退出,新能源平价项目将实现优先发展,带动新能源全面进入无补贴平价发展阶段。在资源条件好的区域,规划建设新能源大基地,并配套送出通道进行消纳,成为未来平价时代的先行者,也是未来清洁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新能源发电技术的不断进步及平均度电成本的不断降低,使得新能源基地具备规模化开发的条件。规模化开发新能源基地在带来效益的同时,也面临着市场消纳、送出和接入等困难。2023年蒙西地区弃风限电率仍然较高,新能源项目集中大规模投产,市场消纳与调峰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主要产品及用途:电力

  市场地位、竞争优势、市场份额及行业占比情况:一是通辽市100万千瓦外送风电基地项目、上海庙外送新能源基地阿拉善40万千瓦风电项目、锡盟外送新能源基地锡盟阿巴嘎旗别力古台50万千瓦风电项目于2023年年底全容量投产,正在积极推进突泉县44.5万风电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将大幅提升。 二是霍林河循环经济局域网正在建设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新能源试点30万千瓦风电和15万千瓦光伏项目已投产,循环经济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05万千瓦,绿电比例进一步提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就“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2021-2022年度发生的使用权资产,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4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在通辽召开。

  3.公司现有董事9名,共有9名董事参加会议并表决。

  4.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王伟光先生为会议召集人。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及公司提名委员会建议,现聘任张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王伟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聘任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核查,张昊先生具备高级管理人员的从业经验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具备相关任职条件(简历附后)。

  该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2.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夏鹏(第七届)、陈天翔(第七届)、韩放(第七届)、陶杨(第七届)分别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资产总额4,850,117.51万元,较年4,212,010.57万元增加638,106.94万元,增幅15.15%。负债总额1,419,694.84万元,较年初1,480,541.61万元减少60,846.77万元,降幅4.11%。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3,430,422.67万元,较年初2,731,468.96万元增加698,953.94万元,增幅25.59%。公司利润总额585,222.17万元,较同期558,374.03万元增加26,848.14万元,增幅4.8%,主要原因是各板块发挥一体化协同作用,内部提质增效及煤炭价、量双升所致。公司实现净利润502,070.48万元,较同期470,573.14万元增加31,497.34万元,增幅6.69%。

  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6.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7.审议《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25)。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可以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截止到2022年末,公司累计法定盈余公积10.78亿元,为注册资本的56.1%,2023年公司定增股票32000万股,注册资本达到22.41亿元,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48.1%,因此本报告期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

  母公司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40.81亿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4.08亿元,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38.14亿元。公司拟以2024年3月31日总股本2,241,573,493.0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6.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524,269,975.24元,占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的37.35%,占上市公司合并口径当年实现净利润的30.36%。

  按此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36.06亿元,占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40.35亿元的89.36%,符合《公司章程》关于不少于30%的规定。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占100%比例,不送股、不转增。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该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2023年经营计划完成情况,产品产量:

  1.煤炭:完成4654.74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101.19%。

  2.发电量:完成217.83亿千瓦时(其中:公网电量87亿千瓦时),完成年度计划的101.34%。

  3.供热量:完成570.18万吉焦,完成年度计划的98.65%。

  4.电解铝:完成87.51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101.76%。

  2024年经营计划,产品产量:

  1.煤炭:计划完成4800万吨,同比增长3.12%。

  2.发电量:综合考虑机组检修、电网消纳、项目弃风弃光、投产消缺等因素影响,存量项目发电量原则上不低于属地平均利用小时数,增量项目按照投产时间和投产规模合理确定发电量。计划完成263.36亿千瓦时(含自备电厂发电量132.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9%。主要是2023年投产的通辽市100万千瓦风电项目、锡盟阿巴嘎50万千瓦风电项目、阿拉善40万千瓦风电项目、电力分公司灵活性改造30万千瓦风电等项目影响。

  3.供热量:计划完成570万吉焦,同比持平。

  4.电解铝:计划完成88万吨,同比增长0.56%。

  表决结果: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上述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10.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业绩承诺和盈利预测,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1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2023年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完成投资813,834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94.13%。2024年计划投资749,441万元。其中:大中型基建469,317万元、技术改造215,837万元、科技数字化35,087万元、小型基建投资29,200万元。

  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投资计划有不能全额完成和增补投资计划的可能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具体投资事项届时将依法另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12.审议《关于授权经理层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工作细则》有关“标的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非关联交易合同以及需要预付款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的签订”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规定,为保证公司顺利完成全年经营计划,提高董事会决议执行效率,拟由董事会授权经理层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经营计划,按照公司制度签订前述标准以上的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担保交易和尚需履行程序的关联交易除外)。拟授权签订的日常经营合同包括采购合同、销售合同、银行借款合同等。

  表决结果: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13.审议《关于办理国内保理业务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国内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15)。

  该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关于与北京融和云链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供应链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北京融和云链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供应链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16)。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伟光、陈来红、徐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与会的6名非关联董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业务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业务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17)。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伟光、陈来红、徐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与会的6名非关联董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关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向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应当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据此出具了风险评估专项审核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G26466号)。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伟光、陈来红、徐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与会的6名非关联董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17.审议《关于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18)。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伟光、陈来红、徐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与会的6名非关联董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360号)。

  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19.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捐赠项目的议案》;

  公司以民生帮扶、产业帮扶及医疗帮扶等方式开展对外捐赠项目共计10项,均属于帮扶项目,总捐赠资金754万元,项目主要集中在区内通辽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及阿拉善盟等地。

  ■

  表决结果: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20.审议《关于公司子公司终止户用光伏项目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子公司终止户用光伏项目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19)。

  表决结果: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关于阿巴嘎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投资建设阿巴嘎旗150MW/300MWh共享式储能电站一期75MW/150MWh项目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阿巴嘎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投资建设阿巴嘎旗150MW/300MWh共享式储能电站一期75MW/150MWh项目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20)。

  表决结果: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22.审议《关于成立阿巴嘎旗电投科润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成立阿巴嘎旗电投科润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21)。

  表决结果: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2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为2024022)及巨潮资讯网站的《2023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4.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1-364号。

  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25.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结果与薪酬支付建议的报告》;

  公司总经理薪酬111.45万元(应付税前);根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建议考核得分114.5-117.63之间;根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指标得分与在岗月数,建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37.67-86.46万元之间(应付税前,含报告期内任职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薪酬)。

  该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关联事项,关联董事王伟光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与会的8名非关联董事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26.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的《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表决结果: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27.审议《关于制定〈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28.审议《关于制定〈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9.审议《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评估意见》。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韩放、夏鹏、陈天翔、陶杨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与会的5名非关联董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30.审议《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31.审议《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32.审议《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33.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34.审议《公司安全环保专项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35.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国内保理业务的公告》《关于与北京融和云链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供应链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公告》《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业务公告》《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G26466号)《关于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360号)。《关于公司子公司终止户用光伏项目公告》《关于阿巴嘎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投资建设阿巴嘎旗150MW/300MWh共享式储能电站一期75MW/150MWh项目公告》《关于成立阿巴嘎旗电投科润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年度报告》《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1-364号。《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评估意见》《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

  总经理简历

  张昊先生,1970年12月生,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近五年曾任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协同与服务中心副主任,国家电投集团运行监控中心(应急调度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现任内蒙古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蒙东能源董事、党委副书记,电投能源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昊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情形之外,张昊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经核查,张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3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召集人: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周一)14: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周一)9:15一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周一)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周一)

  (五)出(列)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3.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第9.00项、第10.00项、第11.00项提案回避表决。

  4.根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第4.00项、第8.00-11.00项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5.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代理人)到本公司资本运营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周二)上午9:00一11:0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资本运营部。

  (四)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资本运营部。

  2.联系电话: 0475-6196998

  3.联系传真: 0475-6196933

  4.电子邮箱:ltmy@vip.163.com

  5.联系人:包琨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8,投票简称:电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周一)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周一)(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周一)(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如下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4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在通辽召开。

  3.公司现有监事7名,其中刘风雷监事因在外地未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以书面形式委托应建勋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共有7名监事参加会议并表决。

  4.监事会主席李铁证先生为会议召集人。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的《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监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25)。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可以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截止到2022年末,公司累计法定盈余公积10.78亿元,为注册资本的56.1%,2023年公司定增股票32000万股,注册资本达到22.41亿元,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48.1%,因此本报告期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

  母公司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40.81亿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4.08亿元,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38.14亿元。公司拟以2024年3月31日总股本2,241,573,493.0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6.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524,269,975.24元,占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的37.35%,占上市公司合并口径当年实现净利润的30.36%。

  按此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36.06亿元,占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40.35亿元的89.36%,符合《公司章程》关于不少于30%的规定。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占100%比例,不送股、不转增。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表决结果:监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与北京融和云链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供应链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北京融和云链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供应链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16)。

  表决结果:监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业务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业务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17)。

  表决结果:监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18)。

  表决结果:监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360号)。

  表决结果:监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2)及巨潮资讯网站的《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监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监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关于与北京融和云链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供应链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公告》《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业务公告》《关于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360号)、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年度报告》《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4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50元,共计募集资金4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264.15万元(不含税),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428.1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5,307.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0200012号)。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4,520.00万元(含税),实收募集资金人民币395,48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3年3月,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科尔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科尔沁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05181101040016708。2023年3月,本公司、中信证券及本公司的孙公司通辽市青格洱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孙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0609058719200076781、孙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小清河大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5050163665400000982、孙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50878674389。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7,116,862.97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9,016,702.71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90,717.34万元,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63,961.7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含增值税)120.75万元,合计置换资金为164,082.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374号)。上述置换的募集资金于2023年4月转入公司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164,082.45万元。

  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6.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7.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8.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810.02万元(不包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净额901.67万元),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5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理国内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促进公司发展,公司拟办理国内保理业务,保理业务包括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两种模式,保理融资款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支出。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保理融资金额:我公司作为销货方将向购货方销售商品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或保理公司,与银行或保理公司办理国内保理业务,预计此项保理融资年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2.保理期限:每笔业务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保理融资利息:参照市场利率标准与银行或保理公司协商确定。

  4.保理业务目的:为了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促进公司发展,保理融资款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支出。

  二、主要责任

  1.对办理有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公司应继续履行购销或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

  2.公司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银行或保理公司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我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无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银行或保理公司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银行或保理公司无权向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3.保理合同以银行固定格式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及《国内商业发票贴现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三、风险控制

  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为规避有追索权保理业务下买方发生信用风险时,不能按约定支付合同项下的款项,公司针对该笔保理业务进行回购或还款的风险,本年度公司仅开展无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办理的国内保理业务的保理融资款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支出,能够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保理合同以银行固定格式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及《国内商业发票贴现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保理融资利息按照购货方与银行或保理公司协商确定。本年度公司仅开展无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无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银行或保理公司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银行或保理公司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五、相关说明

  该合同中主要交易方银行或保理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另一交易方购煤用户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该项国内保理业务事项不是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0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阿巴嘎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及投资建设阿巴嘎旗150MW/300MWh共享式

  储能电站一期75MW/150MWh项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电投能源”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阿巴嘎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投资建设阿巴嘎旗150MW/300MWh共享式储能电站一期75MW/150MWh项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一)为满足锡盟阿巴嘎旗别力古台50万千瓦风电项目高质量运行,拟由阿巴嘎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阿巴嘎旗150MW/300MWh共享式储能电站一期75MW/150MWh项目,根据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拟对阿巴嘎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阿巴嘎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0月25日,是锡盟新能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阿巴嘎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阿巴嘎旗150MW/300MWh共享式储能电站一期75MW/150MWh项目,考虑阿巴嘎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拟将该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6020万元。增加的注册资本来源于股东自有资金。

  ■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阿巴嘎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投资建设阿巴嘎旗150MW/300MWh共享式储能电站一期75MW/150MWh项目的议案》。

  (三)该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锡盟行署向国家上报400万千瓦新能源基地建设方案,配套建设总容量15%、2小时的共享储能电站;同年11月,项目取得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批复。按照方案要求,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别力古台50万千瓦风电与华润公司50万千瓦风电两个项目配建150MW/3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建设采取政府统一规划,指导实施,储能项目应与新能源项目同期投运。

  2022年,锡盟行署同意泰富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富公司”)为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别力古台50万千瓦风电与华润公司50万千瓦风电项目共享式储能电站业主,并责成盟能源局完成项目备案。共享储能电站备案给泰富公司后,截至2023年10月,只完成了前期文件办理,未开工建设。

  为加快储能电站建设实施,以满足50万千瓦风电项目并网需求,2023年10月,盟能源局正式发函同意: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盟新能源公司)和华润公司尽快与泰富公司就储能项目转让达成一致意见,由锡盟新能源公司先期主导储能项目建设,待合资公司成立后储能项目转入合资公司,进行全容量储能项目建设。

  2023年10月,锡盟新能源公司与华润公司就锡盟能源局共享储能电站建设要求达成一致意见,已签订开发建设150MW/300MWh共享式储能电站项目合作协议及合资协议。为便于项目推进,2023年10月25日,锡盟新能源公司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阿巴嘎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完成项目立项(立项编号:2023-CN-DZX018-NMGS-NMm),主导一期75MW/150MWh储能建设,待锡盟新能源公司与华润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后,由合资公司主导后期项目建设。

  2024年2月,项目取得锡盟能源局变更备案批复,备案文件明确:电站容量由国家电投和华润公司各75MW/150MWh组成,分两期建设。按照锡盟能源局和华北电网要求,一期75MW/150MWh项目计划2024年7月建成投运。

  项目场址位于锡盟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东南方向,场址中心点距离别力古台镇直线距离约20公里,距离锡林郭勒市区直线距离约70公里。场区海拔高程约1200米,地势平坦开阔,项目紧邻G303国道,对外交通便利,能满足重大件运输要求。

  项目一期建设容量为75MW/150MWh,预留二期75MW/150MWh储能系统扩建空间,电池采用3.2V、280A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单元方案为3.44MW/6.88MWh,一期储能场站内配置22个储能单元。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储能系统以35kV集电线路接至35kV母线,经220kV主变升压后,通过架空线路送出。

  一期项目静态总投资28,820.05万元,单位千瓦时静态投资1,921.34元;动态投资28,971.64万元,单位千瓦时动态投资1,931.44元。本工程送出线路由电网公司投资建设,不在本工程投资范围内。

  以阿巴嘎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其余80%为国内银行贷款。

  三、项目投资及经济性评价和技术性评价

  (一)经济性评价

  测经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22%(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43%,投资回收期为13.54年,总投资收益率为4.36%,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为14.59%。

  (二)技术性评价

  一期项目建设容量为75MW/150MWh,预留二期75MW/150MWh储能系统扩建空间,电池采用3.2V、280A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单元方案为3.44MW/6.88MWh,每个储能单元由2组3440kWh的电池舱、1组3450kW的PCS中压集成一体机及设备间的动力连接电缆构成,储能系统采用全户外布置,一期储能场站内配置22个储能单元。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储能系统以35kV集电线路接至35kV母线,经220kV主变升压后,通过架空线路送出。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

  本项目是阿巴嘎旗别力古台50万千瓦风电项目配建储能项目,要求与风电项目同期建成投运。为保证50万千瓦风电项目高质量运行,经与自治区、锡盟能源主管部门及电网公司等多方协调,同意储能项目按承诺期2024年7月底前建成投运。因此,本项目按期建设是保证阿巴嘎旗别力古台50万千瓦风电项目高质量运行的重要因素。同时,对提升50万千瓦风电场消纳能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发挥重要作用,并对提高锡盟地区清洁能源利用率,促进地方绿色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五、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以及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

  1.未按要求时间投产风险

  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向锡林郭勒盟能源局承诺7月底储能项目建成投运,如未按期建成投运,影响风电项目正常运行。

  措施:一是加快项目推进速度,倒排进度计划,合理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二是与锡盟能源局和华北电网保持密切沟通,取得支持,保证50万千瓦风电场正常运营。

  2.合作方未能履约风险

  共享式储能项目是与华润公司合作开发项目,一期由我方先期建设。一期项目建设完成后,合作方由于自身原因未完成合资公司成立,存在合作方未能履约风险。

  措施:一是已与华润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违约责任,应承担全部损失,一期建设成果由我方单独所有。二是积极与华润公司沟通联系,在成立合资公司过程中,按照相关协议履行相应义务。

  (二)前述项目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

  根据项目可研测算,在边际条件保持一定情形下,该项目在投产运营期预计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6,928.89万元,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8.43%,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税后)2,911.67万元,资本金财务净现值3,268.32万元;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ROE)为14.59%,项目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13.54年。通过计算结果进行分析,本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税后)及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均高于行业基准收益率,资本金财务净现值大于零,说明本项目在财务上可行。项目动态总投资28,971.64万元,资本金投资比例为动态总投资的20%,其余80%为国内银行贷款。项目累计盈余资金11,333.18万元,整个运行期每年累计盈余资金均大于零,有足够的净现金流量维持正常运营,能实现财务可持续性,具有生存能力。项目资产负债率最大值为80%,项目建设周期4个月,运营期开始即开始盈利,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还清固定资产投资借款本息后,资产负债率趋于0。说明本项目财务风险较低,偿还债务能力较强。除此之外,项目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其他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1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阿巴嘎旗电投科润智慧新能源

  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为推动公司所属的阿巴嘎旗150MW/300MWh共享式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盟新能源”)拟与华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新能源”)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开展共享式储能电站建设。前述项目一期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二期尚需另行履行项目投资决策程序。

  2.注册成立阿巴嘎旗电投科润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不构成关联方共同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1.名称:华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人民桥社区深南东路5001号华润大厦2201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彭峰

  5.注册资本:1,000,000万

  6.经营范围:

  ① 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包括投资风电、光伏发电、垃圾发电等新能源领域;

  ② 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

  ③ 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④ 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

  ⑤ 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

  7.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香港注册)持股100%,实际控制人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华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投资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合资公司名称:阿巴嘎旗电投科润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

  3.注册资本:人民币13850万元。

  4.出资方及持股比例:锡盟新能源公司持股51%,华润新能源公司持股49%。

  5.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锡盟新能源公司以持有的储能项目公司即阿巴嘎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股权价值以经有权机关评估备案结果为准,不足部分以货币资金补足),华润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各方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合资公司成立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

  6.经营范围:储能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租赁、购售电交易等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7.投资具体项目:共同投资建设阿巴嘎旗150MW/300MWh共享式储能电站。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资公司股权结构与注册资本

  甲方: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华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合资公司

  1.1注册资本: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按照储能项目投资总额的30%确定,项目预计总投资46160万元,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3850万元。股权结构为甲方持股51%、乙方持股49%。

  1.2合资公司出资方式:甲方以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及货币资金出资(项目公司股权价值具体以经有权机关评估备案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结果为准,不足部分以货币资金方式补足),乙方以货币资金出资。

  1.3出资股权评估及价值认定:合资公司成立后,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要求开展出资股权价值评估,并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股权价值以评估备案结果为准。项目公司因工程建设进展需求,甲方若在评估基准日至项目公司股权交割至合资公司期间增加对项目公司出资的,则股权价值为基准日评估值与新增注册资本金之和”。

  (二)合资公司法人治理与议事规则

  法人治理:合资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

  (1)股东会各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利。

  (2)董事会5人,锡盟新能源公司委派3名(含董事长),华润新能源公司委派2名。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3)经理层4人,锡盟新能源公司推荐2名(副总、财务负责人),华润新能源公司推荐2名(总经理、副总)。

  (4)监事1人,华润新能源公司推荐。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2

  (下转B14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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