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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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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刊登于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4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66,401,837.23元,同比下降16.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978,461.00元,同比减亏25.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3,362,627.13元,同比减亏24.99%。其中,玩具及相关业务营收占比93.77%,互联网+教育相关业务营收占比6.23%。截止2023年末,公司总股本94,720万股,总资产749,438,263.98元,同比下降6.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13,831,368.40元,同比下降10.62%。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978,461元,2023年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 -512,285,615.09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4,263,274.05元,2023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27,871,405.89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本期未实现盈利且期末存在未弥补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度未能实现盈利,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不具备分红条件。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一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分配预案须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本项议案须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于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同意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就所涉及的事项,采取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监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十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关联方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十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技术研发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技术研发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十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2023年度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3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为26,470,482.84元,明细如下表: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计提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

  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经计算,公司2023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456,776.57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70,617.33元,因子公司租房解约转销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8,508元,其他变动为本期处置子公司导致。

  ■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经计算,公司2023年度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0,943,088.94元,因消耗或销售转销6,122,675.33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

  公司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26,470,482.84元,占公司2023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42.71%。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23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4,494,783.07元,减少2023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4,494,783.07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对公司的影响已在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中反映。

  四、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不涉及利润操纵,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据充分合理,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关联方持股5%以上股东王翔宇先生向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股份”或“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资金借用费率按照公司的银行借款年利率6.8875%确定,并按照实际到账金额和借用天数计收资金借用费。借款额度有效期为王翔宇先生实际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12个月内,经双方确认后可以提前或延后还款。该借款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根据流动资金需要分批借款,并可在规定的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该借款。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2、关联关系说明

  目前,王翔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475,840股,占公司总股本5.54%,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专门审核并发表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借款,资金借用费率按照公司的银行借款年利率6.8875%确定,并按照实际到账金额和借用天数计收资金借用费,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王翔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37072419*******356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关联方王翔宇先生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资金借用费率按照公司的银行借款年利率6.8875%确定,并按照实际到账金额和借用天数计收资金借用费。借款额度有效期为王翔宇先生实际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12个月。该借款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根据流动资金需要分批借款,并可在规定的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该借款。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也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和其他协议安排。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联方王翔宇先生已提供的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此之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审核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王翔宇先生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向公司提供借款体现了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能够及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该借款事项表示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七次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薪酬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使用期限:自任职生效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发放工资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年(税前)。工资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独立董事工资津贴为6人民币万元/年(税前),工资津贴按年度发放。

  2、公司监事薪酬标准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者的监事,发放工资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年(税前)。工资津贴按月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 取薪金。工资薪金按月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除独立董事外)、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度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上述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关联方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辉实业”)向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股份”或“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资金借用费率按照公司的银行借款年利率6.8875%确定,并按照实际到账金额和借用天数计收资金借用费。借款额度有效期为新鸿辉实业实际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12个月内,经双方确认后可以提前或延后还款。该借款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根据流动资金需要分批借款,并可在规定的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该借款。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2、关联关系说明

  新鸿辉实业为香港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香港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与杨广城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俭勇先生、杨广城先生、彭潮祺先生、朱凯先生回避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专门会议审核和发表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借款,资金借用费率按照公司的银行借款年利率6.8875%确定,并按照实际到账金额和借用天数计收资金借用费,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新鸿辉实业为香港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香港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与杨广城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关联方新鸿辉实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关联方新鸿辉实业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资金借用费率按照公司的银行借款年利率6.8875%确定,并按照实际到账金额和借用天数计收资金借用费。借款额度有效期为新鸿辉实业实际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12个月内,经双方确认后可以提前或延后还款。该借款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根据流动资金需要分批借款,并可在规定的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该借款。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也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和其他协议安排。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联方新鸿辉实业已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余额为900万元,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此之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审核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向公司提供借款体现了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能够及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该借款事项表示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会议在审议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

  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023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 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 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 17:00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朱俭勇先生,总经理彭瀚祺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马少滨先生,独立董事叶茜女士,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易炳民先生等。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15:00 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通知。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集团”)向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股份”或“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资金借用费率按照公司的银行借款年利率6.8875%确定,并按照实际到账金额和借用天数计收资金借用费。借款额度有效期为华统集团实际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12个月内,经双方确认后可以提前或延后还款,该借款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根据流动资金需要分批借款,并可在规定的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该借款。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2、关联关系说明

  华统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3,260.8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持有委托表决权7.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俭勇先生、杨广城先生、彭潮祺先生、朱凯先生回避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专门会议审核并发表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借款,资金借用费率按照公司的银行借款年利率6.8875%确定,并按照实际到账金额和借用天数计收资金借用费,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关联方华统集团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资金借用费率按照公司的银行借款年利率6.8875%确定,并按照实际到账金额和借用天数计收资金借用费。借款额度有效期为华统集团实际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12个月内,经双方确认后可以提前或延后还款,该借款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根据流动资金需要分批借款,并可在规定的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该借款。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也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和其他协议安排。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联方华统集团提供的借款余额为4940万元,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此之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审核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向公司提供借款体现了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能够及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该借款事项表示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会议在审议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技术研发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为更好地促进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乐股份”)的全资子公司高乐新能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新能源”或“甲方”)新业务发展和落地实施,实现合作双方互惠双赢,高乐新能源与重庆尼古拉科技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尼古拉研究院”或“乙方”)于2024年1月28日签订《纳米固态钠离子电池成套技术开发研究项目技术研发合作协议书》, 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纳米固态钠离子电池成套技术开发研究项目”,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本次合作协议。本次合作协议涉及前段研发经费3,000万元和后端收益分成,由于尼古拉研究院的法定代表人王翔宇先生是高乐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合作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技术研发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关联关系说明

  目前,王翔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475,840股,占公司总股本5.54%,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合作协议涉及项目前段研发经费投资3,000万元和后端收益分成,由于尼古拉研究院的法定代表人王翔宇先生是高乐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合作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技术研发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召开了专门会议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合作协议涉及前段研发经费3,000万元和后端收益分成,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合作协议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合作协议投资形成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尼古拉科技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52MAC9B2A49M

  3、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4、法人代表:王翔宇

  5、成立日期:2023年02月27日

  6、住所: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创业大道三期标准厂房401C区2层2-3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池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

  8、关联关系:公司与尼古拉研究院存在关联关系,尼古拉研究院的法定代表人王翔宇先生为高乐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

  9、类似交易:最近三年公司与尼古拉研究院未发生类似交易

  10、履约能力:尼古拉研究院首块纳米固态钠离子电池中试产品已经下线,尼古拉研究院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新业务发展和落地实施,实现合作双方互惠双赢,合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本次合作协议,本次合作协议涉及项目前段研发经费投资3,000万元和后端收益分成,项目落地实施后,后端收益分成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尼古拉研究院达成合作关系,有利于实现互惠双赢和促进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业务发展和落地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

  2、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是协议双方基于平等互惠合作关系,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尼古拉研究院尚未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高乐新能源与尼古拉研究院签署技术研发合作协议,有利于实现互惠双赢和促进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业务发展和落地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责,坚持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葛勤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丁诚诚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勇

  ■

  2、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亦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依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立信协商确定。

  三、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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