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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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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立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2、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521.74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27%。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不低于人民币7,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304.35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4%。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不低于人民币7,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409,861,106股为基础,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0.1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4.59(亿元)、流动资产35.54(亿元),假设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计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39%、3.47%、3.38%。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十)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人员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增减持计划,公司及相关主体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审议程序。公司将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转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转让的,尚未使用的部分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如后续涉及回购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全体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董事会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3、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等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需要);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存在因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以及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进而无法实施本次回购的风险;

  3、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53    证券简称:上海建科    公告编号:2024-006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服务内容包括财报审计及内控审计,审计费用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综合决定,财报审计费用预计13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预计4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意见:我们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项目信息及独立性等进行了了解,认为其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53    证券简称:上海建科    公告编号:2024-008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2023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和商誉,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9,059.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以及其他应收款。公司对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单项计提预期信用减值准备;对未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按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预期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上述方法,本年度公司对应收账款拟计提坏账准备8,668.08万元;对应收票据拟转回坏账准备30.09万元;对其他应收款拟转回坏账准备308.94万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同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根据上述方法,本年度公司对合同资产拟转回坏账准备199.66万元。

  (三)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和《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的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相应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认。公司利用了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重庆佳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十家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4〕第0979号)的评估结论。

  经测试,公司因购买上海豪斯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认为该商誉930.13万元存在减值,累计减值金额930.13万元,其中本年度减值金额930.13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导致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降低9,059.52万元,净利润降低8,045.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降低7,326.57万元。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53    证券简称:上海建科    公告编号:2024-009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部分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14家控股子(孙)公司。

  ●  担保金额:本次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7亿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实际对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为33,161.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59%。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部分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了推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公司拟为下属14家控股子(孙)公司在招商银行开具银行保函提供授信额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7亿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担保事项之日起12个月,担保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部分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68,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无关联担保,无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8331524636

  成立日期:1997-06-06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秀山路34号

  法定代表人:张强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程建设监理及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建设监理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服务,(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网络工程、节能技术、建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的销售及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132650259X

  成立日期:1993-07-22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旺路519号2幢B座

  法定代表人:曾浪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设监理,工程测绘,市政(包括地铁)工程的车站、隧道、地面建筑、道路桥涵、铺轨工程、机电设备安装专业领域内的八技服务及新产品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上海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7831360186

  成立日期:2005-12-05

  注册地址:上海永冠经济开发区(崇明区向化公路2908号)

  法定代表人:孙静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程管理服务(造价、招标、咨询、监理),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4.上海浦桥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133291542D

  成立日期:1994-07-21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41号

  法定代表人:张一松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程项目管理,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工程、给排水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5.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789504635T

  成立日期:2006-05-26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六滧河路696号15幢37室

  法定代表人:林韩涵

  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6.思立博(上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6302033042

  成立日期:1996-01-02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法定代表人:罗长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设监理,工程项目管理,机电、冶金、化工、电子、轻纺、环保、能源、交通工程项目监理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机电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设备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7.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86830289M

  成立日期:2011-12-12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一楼

  法定代表人:杨建荣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测绘服务;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政设施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地震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8.上海建科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85170308D

  成立日期:2006-01-27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401室

  法定代表人:朱伟峰

  注册资本:2,66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设备与能源系统的节能项目、建筑围护结构改善热工性能的节能项目、可再生能源利用等节能项目的咨询,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管理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建筑安装工程,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其83.75%股权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9.上海建科工程改造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052979898F

  成立日期:2012-08-24

  注册地址:宛平南路75号8幢406室

  法定代表人:张富文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建筑专业建设工程设计,特种专业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防腐保温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防水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消防设施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地基与基础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钢结构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建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建筑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0.上海建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631058110P

  成立日期:1999-02-03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南奉公路3988号2幢

  法定代表人:王琼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砂浆稠化粉生产,轻骨料及轻骨料制品、轻质商品混凝土、建材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1.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666068482G

  成立日期:2007-09-17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旺路519号2幢A座

  法定代表人:王冰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认证服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安全评价业务;室内环境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消防技术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计量技术服务;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工程管理服务;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标准化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2.上海市环境监测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132624384A

  成立日期:1990-09-12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春中路399号1幢4层

  法定代表人:董成

  注册资本:1,7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海洋环境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水资源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放射性污染监测;室内环境检测;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3.上海建科预应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1326788925

  成立日期:1993-03-03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

  法定代表人:张富文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贰级预应力工程施工;专业级预应力工程专项设计;钢结构和空间网架工程施工;建工、建材、工程机械专业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新产品的开发、研制、试销;波纹管制造和销售,预应力配件制造和销售,钢筋机械连接套筒制造和销售,锚具制造和销售(限分支机构制造),钢绞线的销售;钢材、混凝土批发、代购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其99.13%股权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4.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593183075T

  成立日期:2012-04-11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旺路519号7幢H座

  法定代表人:龚治国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生态环境科技、建设工程技术、交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质检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服务,生态资源监测服务,环境保护规划设计,环境工程建设工程专项设计,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产品检测服务,环保设备和仪器销售、安装、维修,自有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支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至该授信项下相关业务全额结清止。

  4.担保额度:不超过70,000万人民币。

  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总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下属14家控股子(孙)公司开具银行保函提供授信额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部分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议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实际对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为33,161.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59%。本次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7亿元。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53    证券简称:上海建科    公告编号:2024-010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导致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建科”)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情况合理,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议案所述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做了前置审议,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情况合理,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中,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系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向关联方进行采购。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建研科贸有限公司

  ■

  (二)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

  ■

  (三)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四)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

  (五)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同关联方开展采购、销售等业务,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上述关联交易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53        证券简称:上海建科       公告编号:2024-011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现将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085.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194.4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890.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45,617.11万元,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4,839.11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联席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分别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鉴于“核心业务能力提升项目”及“数智科技产业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以下合称“全资公司”)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及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公司、商业银行及联合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五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全资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公司共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9,373.3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7,557.90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815.46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及联合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自有资金投入事项已实施完毕。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的金额为0.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4月,数智科技产业能力提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结项。公司已将结项后募集资金账户中节余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总计0.33万元转入企业科创中心和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继续使用。数智科技产业能力提升项目对应的下述3个募集资金账户已办理账户注销手续。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153    证券简称:上海建科    公告编号:2024-012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产品种类: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二)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自有资金理财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为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公司制定了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一)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进行投资,并保证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公司资产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三)公司资产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53    证券简称:上海建科    公告编号:2024-014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30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旺路519号公司莘庄科技园区10号楼三楼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30日

  至2024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大会有序组织和召开,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同时,建议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会议登记:

  1、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4号楼董事会办公室(200032)

  2、 联系电话:021-64390809

  3、 联系传真:021-31655962

  4、 电子邮件:ir@sribs.com

  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将股东身份凭证复印件在2024年5月28日下午15:00前以信函或传真送达本公司。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将坚持朴素从简原则,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不给予礼品及其他经济利益,不设餐食接待。

  特此公告。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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