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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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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提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三)特别事项说明

  1、提案10.00、提案11.00、提案12.00中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选举将以候选人顺序按照累计投票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分别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2、提案6.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提案9.0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一16: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3333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座第23层-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15日16:00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发送到公司电子邮箱。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日增、闫晓星

  联系电话:0755-82538660

  电子邮箱:zdgdb@cecport.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3333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座第2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

  本次股东大会期间,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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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注:

  1、对于提案1.00-9.00,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同一提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提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2、对于提案10.00、11.00、12.00采用累积投票制。比如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可以对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投票总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5、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附件二: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5月15日16:00之前采用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公司电子邮箱,不接受电话登记。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1287, 投票简称:中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10.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1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监事 (如提案1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部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顺川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

  营业收入34,503,704,984.98元,同比下降20.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6,625,838.66元,同比下降40.93%;

  资产总额22,704,419,913.37元,比上年增长15.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056,011,006.87元,同比增长82.67%。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基于其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增加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弈安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实施主体之一,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湖南弈安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中电坤润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北京中电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钟麟先生、王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997.5024万股,发行价格11.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25,690.33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3,331.2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63,331.2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XYZH/2023SZAA4B0125)。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94,519.80万元,具体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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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3年度项目支出不含银行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连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署日期2023年03月27日)、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日期2023年03月29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日期2023年03月2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日期2023年04月13日)4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思尼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日期2023年08月03日)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和格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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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对应募集资金专户无后续使用用途,已进行销户。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思尼克技术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7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63,903.01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垫付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为62,790.59万元,置换预先用于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12.42万元(不含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XYZH/2023SZAA4F012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63,903.01万元。

  (四)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7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9月22日,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8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在使用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6.20亿元来源于超募资金,0.80亿元来源于募投项目“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

  (五)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9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各类形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9,938.22万元,收益金额 5,258,805.63 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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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7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6.2亿元的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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