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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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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的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

  叶卫民:2023年,签署中控技术、杭电股份、泰瑞机器、杭钢股份、百诚医药和复核美迪凯、博敏电子、世运电路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 年,签署杭钢股份、泰瑞机器、杭电股份、百诚医药、祥源新材、圣诺生物和复核博敏电子、天健集团、世运电路、正和生态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 年,签署祥源新材、杭电股份、奥普家居、泰瑞机器、杭钢股份、宋都股份和复核博敏电子、天健集团、世运电路、正和生态2020年度审计报告。

  陈亮:2023年,签署博威合金、济民医疗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博威合金、济民医疗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博威合金、济民医疗2020年度审计报告。

  吴志辉:2023年,签署东利机械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传音股份、华统股份、和仁科技、士兰微、屹通新材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复核传音股份、华统股份、和仁科技、士兰微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复核华统股份、和仁科技、士兰微2020年度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2024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确认支付2023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9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终止的募集资金投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建设技改项目。

  ● 终止项目后剩余募集资金安排: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

  ●履行的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技改项目”终止,同时将上述项目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剩余募集资金2,681.40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4号)核准,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196,56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999,998.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206,798.4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0,793,2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2年12月29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2)753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年产8.5亿支安全注射器和安全注射针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公告2023-038)。

  根据《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主体变更后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1:因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年产8.5亿支安全注射器和安全注射针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变更后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由人民币35,835.33万元调减为人民币26,835.1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由人民币26,178.32万元调减为人民币19,631.47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变更了投资项目“年产8.5亿支安全注射器和安全注射针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2023年7月5日公司与聚民生物、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及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终止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拟终止“研发中心建设技改项目”,且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该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公司“研发中心建设技改项目”尚未实施,具体资金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研发中心建设技改项目”原计划由公司在台州黄岩现有厂区内新建研发用房,并购置相关设备,以进行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推动现有医疗器械、大输液等产品更新及产品多样化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本次终止该募投项目,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考虑到前期公司对“年产8.5亿支安全注射器和安全注射针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进行了变更,将全资子公司聚民生物在上海奉贤原有的生产线,由“搬迁至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院路 888 号现有厂区内”变更为“搬迁至上海奉贤人杰南路 398 号租赁厂房内”,将注射器等穿刺器械产品的研发随同生产线一起搬迁至上海新租赁厂区内较为经济;

  二是考虑到注射器等穿刺器械产品研发继续留在上海,新建研发用房若仅用于大输液相关产品的研发,则使用效率及经济性较低,终止该项目可避免重复投资造成的浪费。

  因此,考虑到相关业务的区位协同性,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避免重复投资造成的浪费,公司决定终止“研发中心建设技改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保障相关永久补流资金安全:

  1、公司财务部门加强在事前资金计划、事中资金使用的审核、审批和监督,

  确保相关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2、公司承诺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该部分资金

  不进行高风险财务性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剩余部分的募集资金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存放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亦将随之终止。

  四、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利益。不会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五届第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保荐机构相关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统筹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实施进展及当前市场环境和需求进行论证后审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剩余募集资金转为永久流动资金后,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是依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2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授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196,560股,发行价格为8.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999,998.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206,798.4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0,793,2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2年12月29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2)75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因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年产8.5亿支安全注射器和安全注射针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变更后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由人民币35,835.33万元调减为人民币26,835.1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由人民币26,178.32万元调减为人民币19,631.47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1、自有资金

  闲置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2、募集资金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凭证、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资金使用需求、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4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3日通过电话、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上官福旦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及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480,417.39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1,927,479.61元。鉴于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现金股利,不进行资本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的有关管理制度;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制度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 的行为和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确认支付2023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已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确认支付2023年度费用共计11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5万元。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专业能力、服务水准和信誉良好,公司拟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的薪酬方案,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支付监事税前薪酬共计65.96万元,具体金额已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 成,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公司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并对该报告无异议。

  8、以3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以3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以3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以3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环境和行业经营环境发生了变化,公司股价出现大幅波动,目前公司股票价格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出现倒挂,且预计达成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的难度较大,若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则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不利于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为充分落实员工激励机制,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同时,与本次激励计划配套的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1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上述3、4、7、8、9、10、11、12、13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7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丽莎、田云飞回避表决。本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双鸽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630948277J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雪琴

  注册资本:5,8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奉浦江海园区沪杭公路1888号

  成立日期:2000-03-2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模具制造;花卉种植;树木种植经营;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张雪琴持股60%、李仙玉持股4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双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双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上海双鸽为公司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一)”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上述关联方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约情形。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向关联方租赁房产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公司(即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价格是独立法人之间在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采用公允价值的原则来定价。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服务。

  (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2年9月续签了《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约定聚民生物向上海双鸽租赁位于奉贤区沪杭公路1888号的5幢厂房(包括乙方已租赁的第6幢房屋2286.71平方米),房产证号为沪房地奉字(2013)第008773号,面积为27721.35平方米房产用于注射器和输液器等生产,每年租金为613.5480万人民币(含税)。另外,上海双鸽实业有限公司将为租赁房屋提供保安、清洁等物业服务,每年收取物业管理费50万元(含税)。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租赁场地,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和降低采购费用,降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8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州二院”)、浙江济民堂医疗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民堂”)、聚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民生物”)为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济民博鳌国际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鳌国际医院”)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预计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2,839.55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 无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为子公司担保额度为50,000万元,约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1.72%,其中济民堂最近一年及一期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并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作如下授权:

  1、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及抵押。

  2、本次授权担保,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续展及新增)。

  3、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基于可能的变化,在本次担保计划范围内,担保额度可调剂给本次授权的子公司使用(需符合资产负债率的相关规定)。

  4、对于超出本次担保授权额度范围的,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要求及决策程序执行。

  单位:万元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海南济民博鳌国际医院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02MA5RC93U5G

  3、注册资本:贰亿贰仟万元整

  4、注册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康祥路11号

  5、法定代表人:田云飞

  6、成立日期:2015年9月28日

  7、经营范围:医学抗衰、整形美容、生物诊疗、健康体检、健康管理、康复保健、老年医学、生物样本存储、干细胞存储、细胞制备、细胞治疗、生殖医学、内科、外科、妇产科、老年医学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肿瘤科、体检科、预防保健科、康复医学科、医疗美容科、转化医学中心、检验科、病理科、放射科、药剂科、手术室、营养科、供应科、医务科、护理部、感染办、麻醉科、抗衰老咨询科、心理咨询科。(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

  济民博鳌国际医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

  9、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海南济民博鳌国际医院有限公司的总资产47,894.81万元,净资产17,106.4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1,102.75万元,实现净利润3,325.50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二)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00MA48AYUMXA

  3、注册资本:23,8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鄂州市滨湖西路116号

  5、法定代表人:邱高鹏

  6、成立时间:2016年7月22日

  7、经营范围: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中医科、血液透析诊疗技术;骨科、重症医学科、中医科(康复医学专业)、内科(内分泌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科(门诊);血库;健康体检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的总资产79,286.08万元,净资产28,547.7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4,557.51万元,实现净利润-1,924.5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三)浙江济民堂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3753998063E

  3、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院路888号

  5、法定代表人:李慧慧

  6、成立日期:2003年9月22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办公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专用设备修理;软件销售;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济民堂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的总资产23,080.92万元,净资产5,278.7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0,921.27万元,实现净利润-2,285.3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四)聚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564761075C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888号第6幢

  5、法定代表人:李丽莎

  6、成立日期:2010年11月5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用包装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合成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聚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总资产39,727.18万元,净资产27,544.9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4,071.74万元,实现净利润-389.3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项下发生的担保事项,如被担保人系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原则上公司只承担所持股权比例的担保责任;超出公司所持股权比例部分的担保,须由被担保人的其他股东或被担保人提供必要的反担保。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预计数字,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将主要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对其担保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目前,上述公司经营正常,本次担保对公司形成的风险较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对公司子公司授权担保额度,是出于各子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同意为其提供担保,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4,719.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03%。其中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4,719.0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0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为商誉、应收款项、存货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84,063,582.68元,计提明细项目如下:

  单位:元

  ■

  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商誉减值准备

  2023年,公司聘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子公司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已出具(坤元评报[2024]243号)评估报告。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2,335,363.74元。

  (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2023年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60,986,560.45元。

  (三)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根据上述标准,2023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41,658.49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84,063,582.68元,计入当期损益,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84,063,582.68元,相应减少所有者权益84,063,582.68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后做出的决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时,程序合法。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3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

  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本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21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5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3年5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终止实施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二、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原因

  鉴于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环境和行业经营环境发生了变化,公司股价出现大幅波动,目前公司股票价格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出现倒挂,且市场环境变化导致预计达成本激励计划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的难度较大,若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则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不利于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为充分落实员工激励机制,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同时,与本次激励计划配套的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三、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情况

  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后,涉及的4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69万份将由公司注销。

  四、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终止本次激励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本激励计划的终止实施及股票期权的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根据《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承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决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办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应就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票期权的注销登记等事项。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终止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除尚需取得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外,还需按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依法办理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4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和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5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9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北院路888号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9日

  至2024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4年4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4年5月28日下午17:00。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登记时间

  2024年5月28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院大道888号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潘敏 联系电话:0576-84066800 传真:0576-84066800

  3、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邮政编码:318020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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