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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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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4-047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山鹰”)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浙江山鹰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为被担保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76,126.77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77,938.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7.51%,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33,200.00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山鹰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和2023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2)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山鹰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山鹰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浙江山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76,126.77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金额未超过此前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占正奉

  成立日期:2002年05月28日

  注册资本:298,691.823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经济开发区杭州湾大桥新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固体废物治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山鹰总资产人民币1,916,178.4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15,910.33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52,976.5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2,515.06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浙江山鹰总资产人民币1,961,682.6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03,726.12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41,146.1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821.29万元(2024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有浙江山鹰100%的股权,浙江山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被担保人: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12个月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其他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被担保人: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12个月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浙江山鹰提供担保的融资款项将用于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浙江山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行和管理情况。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77,938.9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7.51%,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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