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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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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了全面充分的评估分析与减值测试,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3,331,978.40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是应收账款减值。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结合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的客户性质、账龄分布、回款情况等,2023年度应收账款计提减值损失金额7,964,836.06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存货减值。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估计存货可变现净值时,管理层考虑存货持有目的,同时结合存货的库龄、保管状态、历史消耗以及未来使用和销售情况作为估计的基础。公司2023年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4,929,947.66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分别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13,331,978.40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审计,相关金额与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一致。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作出的,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4-018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修订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0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首次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0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首次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公司已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回购提议人、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发出问询函,问询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回购提议人、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均回复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使用的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1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波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同时也为了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结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等综合因素,提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及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二)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同时也为了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首次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立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资金总额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90.00元/股(含)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11.11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7%。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不低于人民币6,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90.00元/股(含)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66.67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8%。

  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结果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拟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0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首次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00%;具体回购价格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93,549.2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0,353.97万元、流动资产167,407.74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10,000.00万元测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17%、5.87%、5.97%。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2.49%。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研发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首次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截至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波先生。2024年1月31日,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以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其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是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同时也为了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2024年4月10日,提议人向董事会书面函告提议调整增加本次正在实施的回购股份方案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

  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及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其未来执行相关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2024年1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波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同时也为了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结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等综合因素,提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提议人陈波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五)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4、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首次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二)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使用的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四)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已披露董事会首次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账户号码:B886380871

  该证券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三)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除上述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并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2024年1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波先生提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及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9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024年2月23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38,519股,占公司总股本75,659,066股的比例为0.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2.73元/股,最低价为51.1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49.7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81,81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047%,购买的最低价为48.97元/股,最高价为56.1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999,446.8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同时也为了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公司结合战略发展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决定在原定回购额度基础上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公司将根据增加后的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情况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相应调整《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回购股份数量等内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公司将根据上述调整情况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

  三、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有利于促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四、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的余额为基数,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606,430.6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707,084.6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98,115,694.5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75,659,066股,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为381,817股,以此计算共分配红利15,055,449.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1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水平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4-014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9月15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3号),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2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0.9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158,620,0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7,276,861.41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12月5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839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表中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差异为公司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62,069.22元、工商银行购买大额存单80,000,000.00元、浦发银行通知存款229,000,000.00元、江苏银行通知存款4,000,000.00元、中信银行销户转出27,121.1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已于2022年10月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玲珑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南通晶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9日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2022年12月5日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使用自筹资金5,498.00万元和458.74万元分别投入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提升项目,并预先支付110.97万元(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27日出具了《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4517号),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原募集资金人民币6,067.71万元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工作。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5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313,227,405.62元。其中本金313,000,000.00元,已确认浦发银行通知存款收益227,405.62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31,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131,000,000.00元。无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南通晶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晶品”),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8,000.00万元向南通晶品增资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其中8,00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南通晶品的注册资本由1.20亿元增加至2.0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3年9月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上述变更募投项目方案,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是全面考虑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具体变更内容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晶品特装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晶品特装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投项目调整情况: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运营发展需要,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经审慎研究论证,在“研发中心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项目的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同时实施完成日期由2024年10月调整至2026年10月。

  ●  审议程序: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  相关风险提示:如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产品研发风险、项目进程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9月15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万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60.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58,620,0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7,276,861.41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2月5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839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4月11日,公司累计直接投入研发中心提升项目的募集资金为1,193.7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1,851.72万元,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并将该项目预计投入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调减至24,416.25万元,变更的15,583.75万元募集资金投向新增项目“智能装备北京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建设。

  三、研发中心提升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研发中心提升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的原因

  推动公司自主研发和产品设计能力的全面提升是顺应行业变化、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根据目前军品科研需求和研发中心建设实际需求,公司为保持在行业内的领先优势,需保持较大的研发投入,持续进行技术迭代和产品升级,大力推动新一代智能军民两用技术及产品的研发进程。公司贯彻技术创新的发展理念,拟优化调整项目资金结构,加大研发资源投入,丰富研发内涵,根据市场化需求健全以智能化为特征的研发技术体系,不断对产品进行技术迭代,提高综合竞争力。

  同时,随着公司总部研发基地的投入使用,有着良好的综合研发环境。为此,公司拟变更项目实施场地于总部研发基地,有效改善项目整体研发条件,有利于夯实研发配置基础,吸纳更多高层次专业研发人才,进而提升公司综合研发及创新能力,加快研发成果的转化,更好地满足前瞻性技术研发的需求。

  此外,受外部不利因素和军品计划放缓等影响,研发中心提升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影响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发挥其最大效益,公司拟将项目实施进度整体放缓,项目实施完成日期由2024年10月延长至2026年10月。

  (二)研发中心提升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延期的具体情况

  1、研发中心提升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完成日期调整情况

  本次变更主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调整研发中心提升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完成日期,具体情况如下:

  ■

  2、研发中心提升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经公司审慎研究,拟优化调整“研发中心提升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同时,将实施完成日期进行延期。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部分总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性质和投资目的以及实施方式,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能够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运营发展需要,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经审慎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并适当延长募投项目实施周期。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本次调整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工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宁波银行等。

  以上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已取得的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来确定。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与相关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结束之日止。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4-019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2023年度公司总经理陈波先生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勤勉尽责地履行公司授予的各项职责。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认真、严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认为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董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三名独立董事:陈湘安、吕鹏、李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自身职责,积极参加各项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董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湘安》《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鹏》《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奔》。

  (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陈湘安、吕鹏、李奔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同意《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水平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并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其在公司的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年终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职务等级及职责每月领取,年终奖金根据年度经营及考核情况发放。

  《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并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委员吴琳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关联董事陈波、王小兵、刘鹏、吴琳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并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为:1、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津贴)方案: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均按照其在公司的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岗位薪酬由基本薪酬、年终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职务等级及职责每月领取,年终奖金根据年度经营及考核情况发放。2、独立董事的薪酬(津贴)方案: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7.2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并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委员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工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宁波银行等。

  以上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2024第一季度业务发展情况及治理机制运行等情况,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本次调整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同时也为了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公司结合战略发展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决定在原定回购额度基础上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以下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系统性的梳理和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中《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于2024年5月21日于北京市昌平区创新路15号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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